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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Tech进入金融市场是一个新现象,可能会带来很多新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去处理,而不是试图把问题强行塞进旧的框架里去解决。金融圈的

BigTech进入金融市场是一个新现象,可能会带来很多新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去处理,而不是试图把问题强行塞进旧的框架里去解决。

金融圈的不速之客

金融圈是一个充满热词的地方。只要几天不关心行业动态,就会被各种新的“高大上”名词搞糊涂。继之前的“Fintech”、“Techfin”之后,“BigTech”正在成为金融圈最受关注的新词。

什么是BigTech?顾名思义,是“大型科技企业”的简称。最先使用这个术语的是新闻媒体。在最早的一些报道中,一些西方媒体曾将谷歌、亚马逊、脸书和苹果称为“BigFourTech”(四大科技公司)。后来有报道在这四家公司的基础上加入了微软,并称之为“BigFiveTech”(五大科技公司)。后来人们干脆去掉了“大”和“科技”之间的量词,用BigTech来指代那些用户庞大、业务广泛的科技企业。包括中国BAT在内的一大批企业也被列入这份名单。

本来金融圈就是金融企业的事,没有科技企业的戏。然而,近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BigTech开始利用在原有业务上积累的优势,大规模进入金融行业。以我们最熟悉的支付领域为例:以前出门买东西,要带个钱包,里面装现金或者信用卡;现在,这些都不需要了,一部手机就行了,因为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已经完全满足了我们的支付需求。支付只是BigTech庞大金融版图的一小部分。在支付的基础上,他们还在金融的各个领域都摸准了自己的实力。贷款、理财、保险……这些传统上属于金融机构的业务,现在BigTech也参与进来了。除此之外,BigTech也开始探索一些传统金融没有触及的业务。例如,脸书等公司已经开始研究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电子货币。

值得一提的是,BigTech不仅将业务渗透到了金融的各个领域,实力也不容小觑。在金融学中,有一个术语叫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用来指那些业务规模大、业务复杂度高,一旦发生风险事件,会给区域或全球金融体系带来冲击的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监管和咨询机构FinancialStabilityBoard每年都会发布一份“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名单。在2018年发布的最新目录中,全球共有29家金融机构上榜。在这些机构中,摩根大通的市值最高,现在市值超过3700亿美元。这个市值看似很大,但与正在进入金融行业的BigTech相比就相形见绌了。据汤森路透统计,目前,亚马逊、谷歌、苹果、脸书、阿里巴巴、腾讯等6家涉足金融业务的BigTech公司市值已经超过摩根大通。虽然市值本身只是一个参考指标,但它在某种意义上显示了企业的竞争力。由此可见,如果这些BigTech在金融市场上拼尽全力,那么他们可能爆发出来的力量应该不会比传统金融机构小。

为什么BigTech进军金融是一种趋势?这种趋势对金融业、消费者和整个国民经济有什么影响?应该采取什么方法来引导和规范这些金融市场的新参与者?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BigTech为什么做金融?

整体来看,BigTech进入金融行业,经历了一个从“无意”到“有意”的过程。

最早涉足金融行业的BigTech,其实并不是以从金融行业中获利为目的,而是利用金融工具服务于自身原有业务,从而完成自身业务的闭环。以支付宝为例。这款产品在2003年作为淘宝内置程序推出的时候,恐怕连马云都无法想象,几年后,它会发展成为一款全民金融应用。当时支付宝的使命很简单,就是为交易过程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方式,解决交易过程中的信任问题。随着淘宝的快速增长,支付宝的交易额也在快速增长,存放在里面的资金也在快速膨胀。但当时阿里巴巴并没有进入金融行业的想法,也没有注意去实现,所以这些巨大的支付流量和巨大的沉淀资本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2013年蚂蚁金服成立,余额宝等产品推出,阿里巴巴才开始更加认真地面对金融业务。

相比早期的实用项目,今天的BigTech人目的性更强。他们积极从事金融业务,更多的是想利用自己的业务优势,在金融市场获得一席之地。虽然这些企业通常没有金融业务经验,但与传统金融企业相比,他们有很多其他优势——技术、客户的积累和良好的应用场景。只要利用好这些优势,在金融行业获得优势其实并没有那么难。

以腾讯金融崛起为例。虽然腾讯很早就涉足金融业务,2005年就推出了财付通,但长期以来,财付通只是服务于主营业务,并不是腾讯的战略重点。蚂蚁金服空诞生后,腾讯意识到了金融领域的巨大机会,于是开始大举进军这一领域。当时腾讯手里的牌并不好。且不说其在金融业务方面的经验远不如传统金融行业。即使在科技公司中,它也落后于阿里巴巴。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依靠微信庞大的用户数量,腾讯在2015年春节通过一场“红包大战”一举抢下了移动支付市场的半壁江山。随后,一个庞大的腾讯金融体系建立起来。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结论,BigTech进军金融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需要”和“能够”。可以预见,因为这两个原因,BigTech对金融的涉足会越来越深。

金融市场的新垄断者?

Big进入金融行业,给金融行业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影响。对于消费者来说,拓宽了金融服务的范围,让消费者更方便地获得金融服务。对于市场来说,更像是鲶鱼,搅动了传统金融市场的一池春水。在BigTech的压力下,传统金融市场不得不进一步改善服务,促进转型,这对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大有裨益。

但同时,BigTech也带来了很多潜在的问题。在这些潜在的问题中,最受关注的是可能出现的垄断。很多人认为,进入金融行业的BigTech就像一条鲨鱼进入了一个养鱼场,不断吞噬原有金融机构的市场,从而成为金融市场新的垄断者。

诚然,这些担忧是有道理的。首先,从结构上看,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BigTech的金融领域往往具有更高的市场集中度,其企业通常拥有更高的市场份额。以移动支付市场为例:目前移动支付市场已经形成了男女并存的局面。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18年第四季度,支付宝在该市场的份额为53.78%,腾讯金融的份额为38.87%。两大巨头加在一起已经占据了整个市场的90%以上,其他所有企业加在一起的份额还不到10%。显然,与传统金融规则领域相比,该领域的市场集中度过高!

更重要的是,这些占据巨大市场份额的BigTech公司似乎正在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来限制竞争和剥削消费者。在最近的一系列会议上,许多学者都表达了他们对BigTech在金融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担忧。我总结了一下这些学者的观点,发现他们提到的“滥用”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利用交叉补贴来争夺市场。以支付市场为例。传统上,我们使用信用卡支付银行提供的服务。但现在,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支付,不仅不用交这笔费用,甚至还能获得返利。当然,BigTech的人不会自己白花钱。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将这笔费用转嫁给收款人。这样一来,收款人使用移动支付收款的成本就比信用卡等方式要高。有专家认为,这种交叉补贴是一种在支付端利用“掠夺性定价”,在征收端收取垄断高价,干扰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乱象”。

二是搭售行为。现在BigTech推出的很多金融服务都设计了综合应用入口。以支付宝为例。我们不仅可以用支付宝付款,还可以交水电费、买机票,甚至可以进行投资理财...可以同时实现多种金融功能。有专家认为,这样的综合设计实际上是一种搭售行为。在他们看来,这种搭售行为一方面排挤了相应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从而使他们在竞争中吃亏;另一方面,它诱导了消费者过度消费,损害了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

第三是数据的滥用。BigTech凭借其强大的技术实力,可以有效地监控和记录接受其金融服务的客户的信息和行为,并将其转化为数据。许多专家认为,这可能会带来许多风险。在商业上,BigTech可以通过分析这些数据,有效地在价格上歧视消费者;同时,他们也可能在许多其他与业务无关的地方使用这些数据,导致侵犯客户隐私。

很多“垄断”只是误解。

不可否认,上面提到的问题,现实中都存在。然而,假设BigTech垄断了这些领域,损害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福利,这可能是不正确的。

Big的商业模式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很多所谓的“怪诞”和“混乱”只是这些商业模式的体现,未必真的损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相反,在许多情况下,它们实际上会促进竞争和提高消费者福利。

先说集中度高的市场结构。BigTech会带来金融市场的高度集中,这本质上是由其多边平台的属性决定的。几乎所有的BigTech都是平台型企业,在很多市场都有业务活动,金融业务通常只是其众多业务中的一部分。在实践中,BigTech往往可以通过协调各种业务来实现正反馈。借助网络外部性,这种正反馈可以帮助他们迅速扩大规模,获得市场份额。例如,支付宝的扩张与淘宝的增长是互补的。淘宝越发展,对支付宝的需求越大,导致支付宝客户增加;而支付宝用户的增加,反过来又让淘宝的支付渠道更加可靠,从而让淘宝更好的成长。由于这种反馈效应,BigTech正在金融市场上迅速扩张。相比之下,传统金融机构因为没有具体的使用场景支撑,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高份额。

需要指出的是,浓度高不一定不好。诚然,高度集中可能导致传统意义上的垄断,但同时,高度集中也意味着市场的高度整合,也就是规模经济。比如支付市场,如果有几百种支付方式,那么这个市场很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各种支付方式如何兼容,如何转换可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这个市场只剩下几个竞争者时,类似的问题就会小很多,这时市场的效率就会更高。另外,多归位容易实现的时候,高浓度本身就不是问题。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虽然在支付市场占据了半壁江山,但真的能成为垄断者,高枕无忧收钱吗?显然不是!如果支付宝对服务收费,我们几乎可以免费转到微信,反之亦然。由于这种多归因的约束,即使BigTech获得了很高的市场份额,在市场上仍然很难有足够的市场势力。事实上,看似高度集中的支付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不然为什么支付宝和微信还在不遗余力的补贴这个市场?

再看所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按照传统的经济学逻辑,BigTech的很多行为都有“滥用”的嫌疑,但如果仔细分析这些行为,就会发现其实都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很多学者认为“交叉补贴”是一种“乱象”,甚至在央行的一些文件中,将这种现象列为需要关注的现象。但实际上,对于平台公司来说,交叉补贴是非常常见的竞争策略。由于平台同时面对多个市场,价格结构的调整会给他们带来“非中性”效应。通过调整价格结构,在价格弹性较大的市场降低价格,在价格弹性较小的市场提高价格,他们可以放大整个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市场的用户也可能同时受益。在移动支付的情况下,支付方明显受益,因为他们不仅获得了更广的支付渠道,而且在支付过程中还获得了补贴。收款人呢?在许多情况下,他们也从中受益。虽然每次收集的成本可能会更高,但支付的便利性可能会增加他们的总收集量。如果非要说这个过程中谁吃亏了,那只能是信用卡等传统支付方式。但这不就是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吗?

一些学者认为搭售是一个大问题。但是只要我们熟悉产业经济学的文献就会知道,搭售其实更多的是一个中性词。诺贝尔奖获得者梯若尔在一篇论文中指出,在处理搭售问题时,我们都应该问三个问题:是否妨碍竞争?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福利?是否应该给予法律救济?这里,我们可以套用梯若尔的观点来分析。BigTech推出的综合金融服务是否阻碍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福利?我想相应的答案应该都是否定的。相反,BigTech推出的这些服务,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盲点,不仅扩大了市场,也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及性。这些都是为了促进竞争和提高消费者福利。事实上,在BigTech的推动下,很多传统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将原本各自为政的服务打通,从而实现了服务的融合。由此可见,“搭售”不仅不是好事,还被传统金融机构作为先进经验借鉴。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一些BigTech在提供综合服务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管理问题。比如金融服务的具体情况(比如收益状况,平台的责任等。)没有明确介绍,有时还存在诱导投资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规范。但如果因为这些问题而拒绝提供综合服务,可能会有因噎废食的嫌疑。

至于数据的“滥用”,要辩证看待。在数字经济时代,收集和利用大数据辅助商业决策已经成为一种惯例,这当然不应该被否定。当然,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数据的产权问题。有人认为BigTech直接获取个人金融交易数据并用于分析,侵犯了个人数据财产权。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个人在获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行为数据应该由谁来获取,目前还没有定论,各方争议很大。但从效率的角度来看,如果允许BigTech在不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获得数据的使用权,显然会更能提高市场的整体效率。

当然,在实践中,BigTech可能会利用数据在价格上歧视消费者,从而剥夺他们的消费者剩余。但是,仅仅用风险来否定数据的应用是不合适的。更多的时候,数据是用来为消费者提供更精准的服务,是用来辅助和简化交易流程,这些都是对消费者有利的。以信贷市场为例。过去,消费者获得贷款并不容易,往往需要足够的资产进行抵押。现在由于大数据的存在,很多BigTech可以向消费者提供贷款,无需抵押。显然,这大大简化了贷款流程,提高了金融可及性,无疑是消费者乐于见到的。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BigTech进入金融市场后,虽然整个市场的集中度更高,但并不意味着BigTech垄断了市场,取得了市场主导地位。然而,许多被认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实际上并不会损害竞争和消费者。

用新理念监管金融市场中的大科技

BigTech是金融市场的一个新角色。如何看待这个新角色,争议很大。有学者认为BigTech在金融市场的快速崛起主要是基于监管套利。比如要求传统银行保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而BigTech没有类似的要求。在这些学者看来,为了防止BigTech的监管套利,有必要出台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值得商榷。诚然,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BigTech在一些金融领域确实面临更少的约束,但将它们完全归结为监管套利并呼吁像传统金融机构一样对它们进行更严格的监管是不合适的。

以资本充足率为例。很多金融机构都很头疼这个指标,但是监管机构为什么非要设置这个指标呢?究其原因,在于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的防控,以保证金融机构在风险发生时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实际上与风险防控能力有关。风险越大,抵御风险所需的资本充足率越高;风险越小,要求的资本充足率越低。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我们看到BigTech没有相应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时,呼吁参考传统金融机构的标准,并为其提出相应的标准,恐怕是不合适的。最起码也要对BigTech的业务进行财务风险评估,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标准。

总而言之,BigTech进入金融市场是一个新现象,可能会带来很多新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去处理,而不是试图把问题强行塞进旧的框架里去解决。需要注意的是,整体来看,BigTech的到来有利于提高金融效率。他们在创新服务的同时,也扮演了“鲶鱼”的角色,推动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转型。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优胜劣汰是必然的,BigTech占领传统金融机构市场也是必然的。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这些情况,而不是把应该保护的鲶鱼误认为应该淘汰的鲨鱼。

本文来自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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