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升水等于多少斤(一桶5升水等于多少斤)

近日,“婴儿水”话题引发关注。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很多商家都在销售“婴儿水”,或者将水标注为“适合婴幼儿饮用”,声称这种水矿物质含量低,钠含量弱,含有多

近日,“婴儿水”话题引发关注。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很多商家都在销售“婴儿水”,或者将水标注为“适合婴幼儿饮用”,声称这种水矿物质含量低,钠含量弱,含有多种矿物质元素,可以减轻宝宝的肠胃负担。在价格上,这种水一般比普通水贵两到三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同一品牌标注和未标注的婴幼儿用水成分无明显差异。有专家表示,没有所谓的“婴儿水”,这是概念炒作。

商家说它含有多种矿物质,低矿物质和轻钠。

北青报记者在一些网络平台上以“婴儿水”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从价格上看,这种水一升的价格在6元、8元、9元都比较高。标注为适合婴幼儿饮用的水和普通饮用水价格差异明显,一般在两到三倍之间,有的甚至四到五倍。

这些水的介绍页面声称,之所以要喝“婴儿水”,是因为婴幼儿的消化系统还没有发育完全,饮用水中摄入过多的钠可能会增加肾脏的负担。所以,喝水要精挑细选。婴幼儿饮用水矿物质含量不能太高,也不能没有矿物质。所以要选择合适的,矿物质含量低,钠含量弱的。还声称这些水中富含各种矿物元素,如偏硅酸。弱碱、矿物质含量低、钠含量弱的天然水,可减轻婴幼儿肠胃负担,偏硅酸含量高于天然饮用矿泉水标准。

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几家销售商家的销售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说,他们家的水是低矿物质和轻钠矿泉水,是一种专门为儿童设计的“婴儿水”。不需要煮沸就可以直接饮用;是的,他们的矿泉水是永久冻土中的天然活泉,可以直接饮用,特别适合孕妇和婴儿饮用。是的,他们的水钠盐含量低,矿物质均衡,烧开不加水不加碱,喝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它们可以在室温下直接饮用,加热到合适的温度或煮沸并冷却到合适的温度;还有人说自家的水适合婴幼儿,天然弱碱性,商业无菌。

每月网上商店销售额

从几百到几万块不等。

北青报记者发现,在电商平台上,从页面显示的销量来看,“宝贝水”的销量相当可观,从每月数百件到数万件不等。从消费者的反馈来看,有消费者认为水的味道确实和普通的水不一样,也有消费者表示买这种水给孩子长期喝会比较放心,也有消费者表示虽然价格贵了点,但是水很好,出门拿着方便,做牛奶也比较方便。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不少消费者还询问“婴儿水”是不是“智商税”。

在一些社交平台上,也有大量用户发布关于“宝贝水”的网帖。北青报记者在某平台搜索“婴儿水”,发现搜索结果显示近500万。很多家长也在讨论给孩子用“婴儿水”有没有用。

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发现和普通水不一样。

无显著差异

“婴儿水”也引起了上海市消保委的关注。近日,有消费者向上海市消保委咨询“婴儿水”。消费者表示,他们经常购买“婴儿水”,是因为在网上看到没有足够的水和矿物质给婴儿,所以必须用“婴儿水”给婴儿冲奶粉。

上海消保委买了一些标有“适合婴幼儿饮用”的水。通过对比同一品牌标注和未标注婴幼儿用水的成分,发现两者并无显著差异。

比如镁含量方面,适合婴儿的水含量为0.5-10.0,普通水≥0.5;钾含量,适合婴儿的水含量为0.35-7.0,普通水≥0.35;钠含量方面,适合婴儿的水含量为0.8-20.0,普通水≥0.8。

在pH值方面,一种适合婴幼儿饮用的水的pH值为7.02-7.98,普通水为7.3±0.5;另一种适合孕妇和婴儿的水,pH值和普通水一样。

专家解读

如果价格贵,就没必要买。

关于“婴儿水”和普通水(饮用水)的区别,上海市消保委询问了相关专家。专家说没有所谓的“婴儿水”,这是概念炒作。所有水的分子结构都是“H2O ”,没有区别。区别只是产品的地域和水质的区别。婴儿水的成分含量标准范围应该是多少?专家表示,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婴儿水标准。

至于宝宝一天摄入多少水,专家表示,宝宝新陈代谢旺盛,排泄水分的速度比成人快。宝宝年龄越小,进出的水分越多,宝宝每天的水分交换能力是成人的3-4倍。所以宝宝每天的饮水量要根据他的体重来给,一般是每天每公斤120-160ml。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所谓的婴儿水和普通水(饮用水)没有本质区别。消费者给宝宝冲奶粉,关键是水一定要烧开。至于瓶装水,桶装水或者安装饮用水过滤器过滤的水,都是可以的。

首都健康营养与烹饪学会理事、全国首批注册营养师顾告诉北青报记者,在她看来,“婴儿水”就像以前的“儿童酱油”一样,是为了卖更贵的价格,是一种营销理念。

顾说,一些销售“婴儿水”的企业会说,纯净水中的矿物质都被过滤掉了,营养太差了。但是家长不需要担心。一岁以下婴儿的主要营养来源是食物、母乳、配方奶等。,而不是靠水,所以她觉得没必要在“婴儿水”上多花钱。

法律人士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或者误导性的内容。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他看来,“婴儿水”只是商家炒作的一个概念,因为国家并没有制定婴儿水的统一标准。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那么商家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赵良善表示,这种虚假宣传也构成了消费欺诈,对此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统筹/姜硕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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