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动员社会力量查找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逃废债务行为,切实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新丰法院现根据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向全社会征集被执行人下落线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动员社会力量查找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逃废债务行为,切实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新丰法院现根据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向全社会征集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和财产线索。如果您有以下债务人的线索,可以联系0797-3300069,我们会为您严格保密。
违约者名单
姓名:王志龙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0 * * * 4218
地址:新丰县铁石口镇八高村下房
执行案件编号:(2022)甘0722、芝528等2案。
执行依据:(2021)甘0722民初3633号等两案。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145649元及利息。
姓名:罗钟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0 * * * 3935
地址:信丰县崇贤乡布社村大艾高
执行案件编号:(2021)甘0722第1230号等三案。
执行依据:(2021)甘0722民初2298号等三案。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中标金额:3.4897元及利息。
姓名:宋法彬
性别:男
身份证:3607021992 * * * 163x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高楼村武松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52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95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17544元及利息。
姓名:王胜龙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6 * * * 4210
地址:新丰县铁石口镇八高村李子峡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22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43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支付目标金额:16100元。
姓名:杨明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0 * * * 3935
地址:新丰县崇贤乡桥头村委会应均村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920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434号。
案由:赡养费纠纷
未完成目标金额:90.5万元。
姓名:黄巧燕
性别:女
身份证:3621231974 * * * 0327
地址:新丰县嘉定镇桥头巷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字第1574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439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支付的投标金额:449844元及利息。
姓名:李向阳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4 * * * 0013
地址:新丰县嘉定镇桥头巷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字第1574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439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支付的投标金额:449844元及利息。
姓名:邱振坤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6 * * * 0011
地址:新丰县嘉定镇新安公路东方家园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字第1388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392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21.42万元及利息。
姓名:肖伟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88 * * * 481x
地址:新丰县万隆乡白涧村曾坑。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字第1431号。
执行依据:(2020)赣0722民初300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54200元及利息。
姓名:李宇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7 * * * 4819
地址:新丰县万隆乡李新村大屋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66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694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53550元及利息。
姓名:王春江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9 * * * 0050
地址:新丰县嘉定镇水北路4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206号
执行依据:(2022)甘0722诉黔调结5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支付标的金额:35000元及利息。
姓名:刘春才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5 * * * 3011
地址:信丰县安溪镇兰塘村尚赫庙后
执行案件编号:(2022)甘0722第1401号等三案。
执行依据:(2022)民初甘0722第931号等三案。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中标金额:403150元。
姓名:孙泽平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63 * * * 3059
地址:信丰县安溪镇太平村吴江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851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2230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121392元。
姓名:刘泰海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7 * * * 2155
地址:信丰县古北镇田丽村巴水口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169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2765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92320元及利息。
姓名:郭志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2 * * * 3014
地址:信丰县安溪镇联丰村莲塘背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832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特48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9.14万元。
姓名:刘维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91 * * * 0032
地址:新丰县嘉定镇阳明北路金丰二期
执行案件编号(2020)赣0722字第1741号。
执行依据:(2020)赣0722民初184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支付目标金额:50525元。
姓名:唐璐璐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87 * * * 0310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蕉坑村坳上2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1)赣0722执第1133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86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31288元及利息。
姓名:唐平利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0722002 * * * 0044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焦坑村上坑村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字第157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670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支付的投标金额:29200元及利息
姓名:曾赞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90 * * * 3036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工业园南城集丰利通二手车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字第1595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特45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付目标金额:万元
姓名:李微微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7 * * * 2131
地址:新丰县古北镇黎明村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10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842号。
案由:劳动争议。
未支付标的金额:685.5万元。
姓名:傅卫国
性别:男
身份证:3622041982 * * * 4354
地址:南康区汽车东站西汽配城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473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423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210287元及利息。
姓名:罗
性别:女
身份证:3607821984 * * * * 6024
地址:南康区汽车东站西汽配城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473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423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210287元及利息。
姓名:曾阿尔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1 * * * 0032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水东村邓子商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409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353号。
案由:劳务提供者受害纠纷。
未中标金额:124796元及利息。
姓名:肖国珍
性别:女
身份证:3621231975 * * * 0022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水东村邓子商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409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353号。
案由:劳务提供者受害纠纷。
未中标金额:124796元及利息。
姓名:廖友谊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71987 * * * 0918
地址:陇南市陇南镇罗达村茶头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字第1761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第1154号。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未支付的投标金额:83766元及利息
姓名:余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127261985 * * * 791x
地址:河南省郸城县冀中镇余寨行政村余寨村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808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4106号。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66609元及利息。
姓名:张艳伟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7 * * * 0336
地址:新丰县幽州村外下张家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2)甘0722第1033号等4案。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452号。
案由:劳动争议和合同争议。
未中标金额:35457元及利息。
姓名:钟勇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83 * * * 3035
地址:新丰县嘉定镇新城花园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50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71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30275元及利息。
姓名:王力宏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9 * * * 5775
地址:信丰县大阿镇古山村观前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275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574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中标金额:18125元及利息。
姓名:李桂生
性别:男
身份证:3621011965 * * * 3912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温明大道
执行案件编号(2022)0722第1391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1351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60万元及利息
姓名:何佛勇
性别:男
身份证:3621351979 * * * 5919
地址:赣州市会昌县军门岭镇周畅村大岗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字第1536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3855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24.2万元及利息。
姓名:陈真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90 * * * 0051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城南大道江湾国际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第194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第127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92038元及利息。
姓名:王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07221989 * * * 0325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水南村湾背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762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第2241号。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48463元及利息。
姓名:郭秀英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21231977 * * * 0649
地址:新丰县嘉定镇水东圆盘电力公司家属楼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第179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第130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44725元及利息。
姓名:李文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83 * * * 0038
地址:新丰县滨江大道碧桂园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第184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793号。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44496元及利息。
姓名:陈斌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6 * * * 6330
地址:信丰县尤山镇红米片区社区坎子上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910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78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支付的投标金额:20000元及利息
姓名:陈为忠
性别:男
身份证:3607221986 * * * 6318
地址:信丰县尤山镇长安村坳背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第1754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78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支付的投标金额:20000元及利息
姓名:陈敏
性别:男
身份证:3621231978 * * * 0033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环城西路
执行案件编号:(2022)甘0722号1949。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67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15000元及利息。
姓名:林竹仁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93 * * * 007X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胜利路粮食局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第1767号
执行依据:(2022)甘0722诉黔调缺67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支付的投标金额:14000元及利息
姓名:杨荣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91 * * * 0359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幽州村排上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执第1829号
执行依据:(2021)赣0722民初1893号。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未中标金额:13891元及利息。
姓名:吴聪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90 * * * 0138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昌盛村茶亭下组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第1752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1066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中标金额:11082元及利息
姓名:刘华成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84 * * * 0054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公佛村一清路北侧
执行案件编号(2022)赣0722第1856号
执行依据:(2022)赣0722民初799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未完成目标金额:972.5万元及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破坏性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院将破坏性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名单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以便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给予信用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告知征信机构,征信机构将记入其征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向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失信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向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通报其失信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本院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下列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费和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轮船的二等舱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的;
(三)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房;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进行办公;
(五)购买非业务必需的车辆;
(6)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收费高的民办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等。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债务履行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将个人财产用于私人消费实施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业务需要从事上述禁止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如属违规消费,一经查实,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决定一旦作出就会生效。
来源:新丰法院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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