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后是什么意思(10后是怎样的一代人)

“面试前总被问有没有男朋友?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你想要孩子吗?现在每月给女性1-2天痛经假。应聘的时候会不会被问有没有痛经?"近日,"深圳人社局回应女员工生理假

“面试前总被问有没有男朋友?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你想要孩子吗?现在每月给女性1-2天痛经假。应聘的时候会不会被问有没有痛经?"近日,"深圳人社局回应女员工生理假"话题冲上热搜榜,引发关注。90后北漂女孩胡慧(化名)满怀期待地说:“痛经的痛太痛了。如果国家能出台相应的政策并实施,那真的是好消息!”

11月2日,针对深圳委员程关于保障女职工生理假的提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回复称,《女职工医疗保健条例》明确规定了生理假,患有严重痛经、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诊断,可给予1至2天的经期休假。

对此,很多女性朋友都很担心。“出发点是好的,希望不会没用。”“现实是骨感的,但是执行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如何让“理想照进现实”,促进痛经假有效落地?各地出台的痛经假政策痛在哪里?记者进行了多次采访。

“痛经太痛去医院开假条”

“专门设立痛经假?这是很难实现的!”27岁的于红(化名)是一名高铁乘务员。她在月经期前两天过得很艰难。她背痛,行动不便。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于红一个月工作15-20天。按照日程安排,她几乎不敢请假。“我临时休假都要提前跟同事打招呼。因为这个请假,我好尴尬。”

对于洪来说,如果每个月有一两天痛经假,那就是“求之不得”了。让她担心的是“请假需要层层审批,所以我痛经的隐私就成了公开的秘密?”为此,她从未请过痛经假。

90后女孩曹颖(化名)来例假时会恶心呕吐,甚至需要吃止痛药缓解。曹颖苦笑着说,“走路太疼了。怎么才能拿到医院的证明?”00后青年沈约担心,“痛经假的加入是否无形中增加了女性的就业壁垒?我不想在以后的面试中被问到‘你痛经吗’这个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是一个“问题”。某企业负责人明确表示:员工身体不适,会直接影响工作效率,甚至滋生负面情绪,影响身边同事。可以批准休假,但是需要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商量,扣一部分工资。他这样算了一笔账。“某女员工生理期生病,一个月休两天,年底休24天。将近一个月,企业付出的成本谁来承担?”

“痛经假是专门为女性特殊生理期设计的节日,体现了社会对女性的关怀。”在政协委员、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琦看来,月经是女性正常的生理现象,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特殊时期给女性适当的休息是合适的,体现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痛经的假痛点在哪里?

记者发现,痛经假的概念并不“新鲜”。198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条例》,规定从事低温冷水作业和野外机动作业的女职工,经期休息一天。生产一线的女职工,经期也要酌情照顾。

1993年,原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女职工保健条例》指出,患有严重痛经和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可给予1至2天的经期休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地方法规中已经明确了女职工的权益,假期一般为一至两天。

其实痛经由来已久,“痛点”在于如何操作。

蝴蝶控股集团董事长孟表示,女员工想休带薪痛经假,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相应证明。对此,相关部门应在操作层面给出明确定义。比如痛经假条是哪一级医院开的,另外如果医学上有疼痛的医学检验方法,那么就属于几级疼痛可以脱的范围。

“企业和员工都要遵守政策和制度,‘痛经假’可以‘无痛’。不然员工也不敢轻易提,假期也没用。”孟对说道。

北京高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静认为,“痛经假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一项特殊权利。同时,各地要更加注重可操作性。以北京、浙江、陕西、重庆为例,他们的规定都提到女职工休痛经假需要医疗机构证明”。

据媒体报道,《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实施20天后,杭州多家医院始终没有人开具痛经病假条,多是因为“太麻烦”和“怕尴尬”。在一些地区,女性在医院申请此类病假时遭遇多重阻碍,或被要求在生理期进行各种妇科检查,或被告知“痛经假只能在痛经当天开具”。

黄琦说,“痛经假进入地方法规是个好消息,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大打折扣。主要原因是一些女性担心隐私泄露,医院认证程序复杂,害怕职场性别歧视。”

北京市福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石福茂认为,虽然流程复杂,但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后才能享受痛经假还是比较合适的。“这种做法可以让那些真正需要的人享受假期,同时避免他们的权益被滥用,影响企业的管理。”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副所长刘伯宏指出,“如果女性只受到保障条例的保护,而保护成本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保护成本就会转移到用人单位身上,这将使劳动力成本较高的女性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

推动配套政策让痛经假不痛。

北京某公司职员刘在一家有“带薪抑郁假”的公司上班,一个月半天。如果心情不好,身体不适,可以直接在公司系统提交休假申请。“过去,‘郁闷休假’经常用在痛经上”,刘说。如果能在经期享受一个特殊的假期,“还是很幸福的,也是必要的”。

“痛经假的实施会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这也导致用人单位的认可度和执行度较低。”黄琦建议,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政策倾斜,如设立“痛经保险”,通过社会保险补偿企业可能的损失,同时对用人单位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目前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需要及时跟进。只有这样,痛经才能不‘痛’的离开。”

史福茂表示,如果地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痛经假,将具有可执行性。如果不按要求执行,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一至二天。“这种规定是有操作性的,明确规定了单位必须对符合条件的人做出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规定中的表述为“可以”、“可以适当”等倡导性表述,则不具有强制执行性。

针对女职工提出的痛经假落地难等问题,深圳市人社局近日回应:“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妇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继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假相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深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记者李汉伟桂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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