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删除微博内容(删除微博所有文章)

2020年7月至12月,福建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网购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通过被告公司经营的网购平台购买了某品牌笔记本电脑。连续三次退货后,他

2020年7月至12月,福建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网购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其通过被告公司经营的网购平台购买了某品牌笔记本电脑。连续三次退货后,他发现有问题。他怀疑被告存在消费欺诈行为,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一赔三。

庭审中,因被告申请对涉案电脑是否存在原告主张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晋江法院依法对涉案电脑进行了查封,并通知双方到庭进行鉴定风险告知笔录。

陈某不同意鉴定,并在新浪微博上散布不实言论,污蔑办案法官在庭审中有滥用职权、枉法等行为,每天持续更新转发。前后共发布微博文章21篇,40余家媒体微信官方账号文章“爱特”,造成恶劣影响。

同时,陈某还向法院纪检部门投递虚假投诉信,给办案法官造成了极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治疗结果

为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网络暴力,扩大影响范围,晋江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听取了办案法官的汇报并核实了相关情况,旁听了办案法官的二审。

在持续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办案法官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对陈某进行了法律解释,并对其在微博中诋毁法官的行为进行了训诫。

陈某承认自己的行为对办案法官造成了恶劣影响,当场删除了所有微博内容,在微博中发表道歉声明,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道歉信。

典型意义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官的言行,或者案件审理的程序和结果有意见或者不满的,可以按照程序,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表达诉求。本案中,陈某担心鉴定结果不利,让他承担了一大笔鉴定费,于是对办案法官大发雷霆,并在网上诋毁、抹黑该法官。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官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是对司法权威和尊严的公然挑衅,诱导不明真相的网民质疑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已经超出了合法维权和举报监督的界限。

互联网空具有公共和社会属性,是现实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场所范畴,不是法外场所。每一个网民都应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任何企图通过网上发帖向法官施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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