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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3月16日电。成都人才公寓谁可以租买?人才可以跨区域申请公寓吗?近日,成都住建局针对近期网友关注的人才公寓申请问题,征集了17个问题进行解答。1.成都

人民网成都3月16日电。成都人才公寓谁可以租买?人才可以跨区域申请公寓吗?近日,成都住建局针对近期网友关注的人才公寓申请问题,征集了17个问题进行解答。

1.成都人才公寓谁可以租买?还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各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租购人才公寓:

(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2)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的,须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浦江县工作的,须在用人单位户籍所在县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三)在住房限购期间,购买人才公寓,应当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对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的相关规定。即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园、高新区西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人才公寓,两人及以上家庭还须满足在全市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

2.如何取得成都居住人才资格?

各类人才可通过成都市人才住房服务网(http://cdzj . Chengdu . gov . cn/cdzj/rcaj/rcaj . shtml)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根据准入条件申请人才住房。并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居留申请表》、劳动合同以及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或产业高技能人才目录》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及获得项目、成果奖等证明材料)。

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向所辖区(市)县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市)县住建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住房信息平台。

3.符合条件的人才取得人才入住资格后,如何租买人才公寓?

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取得人才住房资格后,根据成都人才住房服务网发布的人才公寓租售登记公告,申请租购人才公寓。发布租房登记公告后,工作人员还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

4.各区(市)县都有人才公寓项目吗?如何关注人才公寓项目的租售信息?

是的。成都人才公寓及产业园配套住房项目正处于逐步建设阶段。项目达到租售条件后,将逐步在人才住房服务网发布租售公告,公示项目信息。目前,锦江区“锦城峰汇”人才公寓项目已开始租售,其他区(市)县项目将陆续推出。请及时关注成都人才住房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 CDZJ/RCAJ/RCAJ . shtml)。

5.成都有哪些人才公寓的租售方式?

人才公寓租售方式有先租后售、共有和优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

6.先租后卖是什么意思?

先租后售的方式,是让符合条件的人以市场租金租用人才公寓。租住满五年并通过人才考核的,可在入住时按市场价购买租住的房屋。如果购买时的市场价低于入住时的市场价,他们可以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购买。

7.共有的模式是什么?

共有产权模式是指取得住房资格的人才按份额按市场价购买人才公寓,并按份额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分享房地产权利。开发单位或代管单位首次出售给人才的房产份额为75%,其余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

8.优惠卖法是什么?

优惠出售方式是指取得住房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并规定租住面积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优惠。

9.甲、乙、丙、丁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享受优惠政策的面积标准是多少?如果人才公寓项目住房面积无法对应优惠政策面积标准,如何处理?

A、B类人才享受优惠政策的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不超过60平方米。人才公寓项目住房面积无法对应优惠政策面积标准的,各区(市)县可根据人才需求和项目住房情况,适当放宽实际可选租购面积,实际可选租购面积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确定。

10.A、B、C、D类人才如何确定人才公寓的选房顺序?

A类、B类、C类、D类人才按类别从高到低选房,同一类别按取得住房资格的时间选房。

11.取得成都市某行政区域居住人才资格后,可以跨区在其他行政区域租购人才公寓吗?

不能。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应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市)县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比如用人单位注册地为武侯区,只能取得武侯区人才居住资格,不能购买其他行政区的人才公寓。

12.如果在成都某行政区域取得人才住房资格后,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发生变化,人才住房资格是否仍然有效?如果无效,怎么办?

人才住房资格无效。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只能在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内申请租住或购买人才公寓。一旦用人单位注册地发生变化,原有的人才居住资格将失效。

需要重新申请的,应当先向原行政区域住建部门申请取消人才住房资格,再按规定程序向现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住建部门重新申请。如申请人取得武侯区人才居住资格后,因工作变动,单位注册地转移至锦江区,原人才居住资格失效。一是需要取消武侯区人才居住资格,在锦江区重新申请。

13.人才公寓先租后卖或共有产权未满五年,或优先购买人才公寓未满两年,用人单位注册地发生变化,是否需要退出已租已购人才公寓?

不需要退出,但转出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必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14.人才公寓先租后卖或共有产权后,用人单位注册地变更为成都市其他行政区的,房租补贴由谁支付?标准是什么?

申请人应当主动向原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经核实,从次月起按照现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15.先租后购人才公寓再出售、共有产权或优先购买是否可以增加产权共有人?

人才公寓采取先租后卖方式租赁的,已租满5年且人才评估合格的,购买时可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以共有产权形式购买人才公寓的,增加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房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时,可增加配偶作为产权共有人。以优惠出售方式购买人才公寓的,购买时配偶可以是产权共有人。

16.以D类人才条件获得人才安居资格后,在租购过程中,人才类别变更为c类,怎么办?

签约前人才类别发生变更的,可按变更后的类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变更后的人才类别租购。

选房合同签订后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视情况处理:人才公寓先租后卖。租赁期内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按变化后的类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补贴标准;以共有产权优先购买方式购买人才公寓后,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不做相应调整。

17.连续租住人才公寓满五年且考核合格的人才,可在租赁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购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才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入住时按市场价购买,超出优惠政策面积部分租购,购买时按市场价购买。怎么理解入住和购买时的市场价格?

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以预售时的挂牌销售价格为准。购买时的市场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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