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撤回购房购房分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政策房、安置房。提取条件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或者租赁住房,只能选择一套

撤回购房

购房分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政策房、安置房。

提取条件

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或者租赁住房,只能选择一套住房为其中一种住房消费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

注:自2021年10月8日起,申请时已办理最近5年内提取2套及以上住房,或目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不得申请提取第3套及以上住房。2021年10月8日前已办理购房提取的,不得再次申请购房提取。

同一套住房已申请该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计入贷款金额计算的存款余额可用于支付首付款。

注:职工在2021年10月8日前已办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并已受理贷款的,不得再办理购房首付款。

职工住房消费发生,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

所购住房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点限制。

工作地点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管理章。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机构缴纳的,还应由该机构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该机构公章。

提取频率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含现房):

(1)您应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撤回,每月可撤回一次。

(2)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经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撤回,每月可撤回一次。

(三)所购商品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款发票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再交易房屋(包括拍卖房屋):

(1)您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支取,每月可支取一次。

(2)已购买的再交易住房在提出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已提取的,或者房屋所有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12个月后5年内申请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购买政策性住房:

你要在取得住建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

购买安置房:

应在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五年内申请支取,每月可支取一次。

职工两次及以上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只能为其中一种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款金额

购买商品房(包括现房):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及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余额,购房总价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按揭贷款不得超过首付款。

再交易房屋(包括拍卖房屋):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及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余额,购房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按揭贷款购房金额不得超过已缴纳契税税款(或住建部门网签合同记载的房屋销售成交价格)减去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购买政策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及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余额,购房总价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按揭贷款不得超过首付款。

以及职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产权已明确的,提取金额按各自产权份额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没有明确的份额平均计提。

提取过程

网上办理渠道:成都公积金APP

搬运指南

进入成都公积金app后,登录后可以在首页找到【购房和住房提取】的业务,按照步骤操作即可。如果房子是在外地购买的,可以向下滑动找到下面的【跨省办公】一栏,还有购房和住房提取的业务。

线下提取:可以去成都公积金中心线下服务窗口。

成都公积金新政实施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首付吗?

(1)如果是新政实施前(2021年10月8日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提取购房。

(2)2021年10月8日后向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计入贷款金额计算的缴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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