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疫情(青岛现在可以正常出行吗)

即墨市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知为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青岛市即墨区将对疫情防控中的下列

青岛的疫情(青岛现在可以正常出行吗)插图即墨市

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知

为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青岛市即墨区将对疫情防控中的下列13种个人和集体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是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拒绝参加核酸检测或者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重点行业关键人员未按照规定频率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伪造或变造核酸检测证书

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文件,无论是自用还是买卖,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瞒与流行病有关的个人信息

拒绝配合公安机关流行病学调查和后续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谎报或者不主动报告疾病、居住史、接触史、行踪等疫情相关信息的,给疫情防控造成困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扰乱防疫秩序。

通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打卡或者其他方式拒绝接受疫情防控卡点检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居民区、村庄、超市、农贸市场、宾馆、医院、工地等公共场所。被告知后,拒绝扫描场所编码,拒绝实施戴口罩、体温检测、卫生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违反检疫控制条例

不遵守隔离点、中高风险区等重点风险区域的防疫规定,非法聚集、串门或者擅自外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确诊患者或者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在隔离期满前擅自离开隔离治疗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病毒传播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散布关于流行病的谣言。

秘密发布或者编造虚假疫情相关信息,私自发布未经政府正式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造成公众恐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恶意造谣造成社会舆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七、拒绝配合防疫和消毒。

对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消毒工作,不听劝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疫情防控主体未履行职责。

违反疫情防控责任要求,不落实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责任,不按规定张贴场所编码,不提醒主管扫描场所编码,不核对健康码、乘车码、场所编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如实记录和上传从业人员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核酸检测机构虚报、漏报、瞒报、谎报核酸检测结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九、非法提供防疫药品和医疗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药店违法销售“解热、镇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私自接收发热病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非法生产经营医疗器械扰乱市场秩序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扰乱疫情防控市场秩序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未按防疫业务要求许可的。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当停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的;举办文艺演出、展览、比赛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违反疫情防治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未经批准或者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借防疫之名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活动。

以疫情防控为名,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哄抢和聚众哄抢,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等虚假身份招摇撞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

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9月13日

西海岸新区

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 对下列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西海岸新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是社会单位未能履行主体责任。

违反疫情防控责任要求,不落实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责任,不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编码,不提醒主管扫描场所编码,不核对健康码、旅行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五十条予以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扰乱防疫秩序。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居民区、村庄、超市、农贸市场、宾馆、医院、工地等公共场所。被告知后,拒绝扫描场所编码,拒绝实施戴口罩、体温检测、卫生码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扰乱防疫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拒绝参加核酸检测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者冒用他人信息或者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重点行业重点人员未按照规定频率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使用核酸检测的证明

伪造、变造核酸检测证书,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书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未如实提供疫情相关信息的。

虚报或不主动、不真实申报病情、居住史、接触史、行踪等疫情相关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非法销售药品和医疗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药店违法销售“解热、镇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或个人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七、拒配合流,隔离控制。

拒绝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公安机关追踪、隔离控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确诊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或者在隔离期满前擅自离开隔离治疗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拒绝配合消毒工作。

九、私自发布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未经政府官方发布疫情相关信息,私自发布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编造虚假疫情相关信息,或者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上故意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恶意造谣造成社会舆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X.非法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紧急状态下,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核酸检测机构未能履行职责。

十二、拒绝接受疫情防控卡检查的。

通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拒绝配合或者以打卡等方式拒绝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未按规定暂停营业的

十四、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诈行为。

十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

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研究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9月11日

此外,

青岛某商场门口的防疫人员

没有严格执行扫码检查,

1人被行政拘留,7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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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连日来,李沧公安分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对“场所代码”应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场所全部设置,每进一扫,每扫一查。

在大家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同时,仍有个别单位和人员无视疫情防治条例,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自身和公共安全不负责任,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近日,公安局李沧分局发现金水路某商场管理松散,管控不严,商场门口防疫人员未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编码的通告》的扫码检查要求。商场疫情防控负责人孙谋检查监督不到位,很多市民没有扫“场所码”进入商场。经现场监控,询问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9月11日,公安局李沧分局对购物中心疫情防控负责人孙谋予以行政拘留,对直接责任人孙某某等7人予以警告。

青岛的疫情(青岛现在可以正常出行吗)插图(1)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经营户一定要提高认识,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编码”,严格落实“场所编码”扫码登记要求,确保生意必贴、每笔进账必扫、每笔进账必查、不漏一人。

全体居民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测量体温、扫码并正确使用现场编码,按要求积极配合核酸检测。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面对疫情防控,我们不应该心存侥幸。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查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希望大家守好每一个疫情关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张晋·周伟

综合自看新闻客户端、即墨发布等。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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