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寓租房官网(相寓租房)

“让我们得到一个好房子,让我们支付一个零”和“你可以留在没有存款”在夏天。房屋租赁中介推行的“信用免押金”租房模式,让信用好的人实现了“信用变现”,减轻了负担,

“让我们得到一个好房子,让我们支付一个零”和“你可以留在没有存款”在夏天。房屋租赁中介推行的“信用免押金”租房模式,让信用好的人实现了“信用变现”,减轻了负担,对北京的租客很有吸引力。

近日,北京消费者李红发现,我爱家中介热情推荐的翔宇信用租房的贷款业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差点“被贷款”。记者随后调查发现,目前火热的短租模式背后隐藏着诸多猫腻:以信用租房为诱饵,让租客一不小心就被“贷款”了。

说好的信用租房变成了分期贷款?

毕业季临近,“为大学生减轻租房负担”的信用租房市场异常火爆。

7月17日,李红来到我爱我家月坛旗舰店办理租房业务。据该店出租部王经理介绍,只要支付宝“芝麻信用”值达到700以上,就可以享受我家推广的“翔宇信用租房”项目。"按月付房租很方便."在王经理的推荐下,李红签订了租赁合同。随后,一名自称南京邦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要求李红提供其储蓄卡信息的复印件,并“授权存入”该公司。该工作人员再三表示,储蓄卡只是用来确定租客信息,没有风险。挂了电话后,在李红的再三追问下,王经理说:“这其实是贷款。其实就是租客一次性贷款,分期还款。”

你答应零赔一,结果居然变成了贷款?记者随后调查发现,类似这种“贷款”租房模式的中介不仅有我爱我家,还包括链家推出的“免费白条”、58同城推出的“8月58日付”等产品。据王经理介绍,我爱我家“翔宇”推出的“零对一”业务。实际上,消费者通过绑定自己的储蓄卡作为担保,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将租客应支付的租金总额一次性划入我爱我家,消费者每月向金融公司支付房屋租金和5.8%的“服务费”。

“信用租房的初衷是帮助一些资金短缺的租客,但确实给租房平台带来了风险。”我爱我家“翔宇”副总经理张铎表示,虽然这是借款,但我爱我家“翔宇”对租房合同和借款合同做了区分,租房合同中绝不会有借款信息。消费者选择信用租房后,需要与房司令再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这是消费者的选择,他们应该充分知情。"张多说。

500万信托资金的网友担心风险。

那么,消费者是否如上面所说的“充分知情”呢?作为记者的租客,我爱我家多次询问信用租房是否会贷款。工作人员都说:只要信用分可以办理,需要一年的合同,不需要贷款。

李红还告诉记者,在签订第二份合同的过程中,“信用租房-我的账单”中的“开立存管账户”页面,实际上需要授权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托管额度。为此,李红需要输入银行卡号、设置存管交易密码、确认存管交易密码等三项信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李红立即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却被告知“这是国家统一规定”。李红要求对方出具是哪个规定,被拒绝了。最终,李女士拒绝了该业务。

统帅工作人员7月31日告诉记者,这“500万”是统帅为了保证消费者的资金安全,给我爱我家设定的最高金额。“每个贷款人都需要授权,消费者财产安全不会受到影响。”既然与消费者无关,为什么还需要确认授权,输入账号密码?截至发稿时,记者未得到对方正面回应。

“相寓”市场研究部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在目前的租房市场中,42.2%的租客担心个人隐私泄露而放弃租用分期产品,31%的人认为申请处理和后续操作麻烦而放弃。据统计,目前的信用租房业务中,消费者退租后如何确定责任方、承担违约金等问题缺乏统一标准。

由此,这种信用租房其实就是贷款的模式也成为了很多和李红有着相同经历的网友的槽点:“钱都被中介套现了,借贷平台赚的利润被中介和借贷平台瓜分,风险却留给了租客。”“推广过程中,具体模式和隐患谁也看不懂,还有厚厚的借款合同。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钱,不及时还就会陷入两难境地。”

不租房是底线。跨界创新是必须的。

那么,这种租赁模式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费者如何规避风险?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勇认为,公寓租房是解决租房者资金周转的噱头,实际上是用消费者名下的储蓄卡做担保。由于信息不对称,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可能会办理资金托管相关手续,被迫进行网贷,风险较大。

“为了获得所谓的托管业务,房司令隐瞒真实情况,以欺诈手段引诱消费者完成网贷手续,将消费者由出租人变为实际借款人,从而以近似合法的手段获得最高金额500万的托管额度,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罗勇认为,这种行为明显具有欺诈的故意,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涉嫌违反国家关于金融借贷的相关规定。

“不到5000元的租金,却授权500万元的押金额度,明显不合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潘鹤林认为,就产品而言,信用租房是以消费者的芝麻信用值作为信用担保,不需要其他担保环节。

“这种创新是不可接受的。”中国银行金融部副总经理刘晓宇也表示,这种跨界创新不仅是多产品嵌套,而且没有明确介绍给消费者,国家对具体的资金沉淀量也没有相关规定。一旦出现问题,很可能会出现高利贷的问题,然后追索。

对此,北京市易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提醒消费者,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租客作为消费者,有权全面了解租赁服务的真实情况。签订合同时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时贷款协议终止,消费者有权停止向房租分期平台还款。该协议可以有效规避租赁合同终止时的还款风险。

本文来自新华网。

更多精彩资讯请登陆财经网站(www.jrj.com.cn)。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31277.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