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的会计核算一个购买国内原材料价格、运杂费计入采购成本,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根据供应商的相关单据,进行如下会计分录:借:材料采购应交
外购商品的会计核算
一个
购买国内原材料
价格、运杂费计入采购成本,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根据供应商的相关单据,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原材料入库时,根据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2
进口原材料
(一)进口申报。进口企业应当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和全套进口单证,作出下列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X X材料名称
贷款:应付外汇账款(或银行存款)
支付上述进口原材料和辅料各项中的直接费用,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X X材料名称
贷:银行存款
货物到达港口时,应计算应缴纳的进口关税或消费税,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X X材料名称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应交进口消费税。
(2)缴纳进口料件税。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税
——应纳进口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税法规定,不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和消费税的企业,不作上述“应交税费”的会计分录。
(3)进口材料入库。进口物资入库后,会计部门凭储运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具的收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饲料加工-XX商品名称
贷:材料采购-进料加工-XX商品名称
三
支持扩散、合作产品和委托加工产品的外包出口。
根据现行政策,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采购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并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与本企业生产并出口的产品相匹配的采购产品;采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批准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委托加工回收产品。
(1)购买
购买扩散协作产品后,应根据相关合同和相关凭证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验收后,根据收据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
(2)委托加工产品的会计处理
(1)委托加工材料,凭加工合同和发料清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
信用:原材料
②根据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并凭加工企业的加工费发票及相关结算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委托加工产品。
如能直接对外销售,应随收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款:委托加工材料
如需继续生产或加工,应凭收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款:委托加工材料
销售的会计计算
一个
国内货物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
自营出口销售
不能减免的销售收入和税额以出口发票为依据。当期支付的对外费用,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可暂计算当期可抵扣税款冲减,年终统一结算纳税;还可以同步计算当期不可抵扣税额的冲减。(1)一般贸易会计
①销售收入。会计部门收到储运部门或业务部门送来的全套出口单据,将开具的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金额折算成人民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收到外汇后,会计部门应根据结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
②不允许计算减免税。根据出口销售额的差额乘以退税率,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③扣除运输和保险佣金。有两种方法可以处理航运佣金的扣除。以下两种方式分别核算:
A.暂不计算不能减免的税额的,根据运费佣金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贷:银行存款
B.如果不能通过同时计算抵销额来免税或抵扣税额,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贷款:银行存款和: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红字)
(2)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企业在记录销售账户时,原则上应通过二级科目分别对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进行明细核算,进料加工核算与一般贸易相同。只是对于进口加工贸易中的进口料件,应根据每笔进口加工贸易的转口销售额和计划分配率计算“进口料件免税核销应税价值”,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生产企业免税证明》,在进口货物海关核销后出具《生产企业免税证明》,以确定进口加工税额“不得免税、不得抵扣”。
①出口企业从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生产企业饲料加工贸易兔税证明》后,应根据注明的“不免税、不抵扣”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口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M红字)
(2)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审核证明》后,在补充部分的基础上注明的“不能免税或抵扣的税额”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口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M红字)
对于多开的部分,以上会计分录将通过核销用蓝色字登记。
(3)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从事来料加工的企业应持《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来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分开核算,来料加工销售收入应扣除来料加工发生的运保费佣金,不得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中扣除。
①如果合同规定进口料件不计价,则只核算劳务报酬,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部分工程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
②合同中规定了进口材料价格的,应核算进口原辅材料和人工费的支付,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部分工程款)
外汇应付账款(合同约定的进口价格,汇率为原定价的中间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原材料及加工费)
③外商投资企业转向加工复出口。
销售过程与①或②一致,但只需计算委托加工过程,有两种情况:外商不制定进口料件价格,制定价格。
A.没有定价。发放加工时,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调拨物料-加工厂名称-来料名称(只统计数量)
贷款:国外来料-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仅限数量)
凭加工企业的加工费发票支付工厂加工费,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委托成品验收入库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料-国外客户名称-成品名称(只统计数量)
借:调拨物料-加工厂名称-来料名称(核算所需消耗的原材料)
B.定价。加工发料时,根据业务或储运部门提供的盖有“来料加工”的出库单,根据原材料的数量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
贷款:原材料-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工厂交付成品时,根据合同价格、消耗的原材料和规定的加工费,根据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出具的盖有“来料加工”字样的入库单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加工产品名称
贷: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按规定消耗的原材料成本)
-来料加工厂(加工费,如人民银行每日汇率的外币)
(4)将来料加工所消耗的国内进项税额转出。
原则上按销售额比例分摊,并按分摊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贷:逐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三
委托出口
收到受托方(外贸企业)寄来的“出口结算代理清单”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
运营费用(代理费)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交的运保佣金和自营出口一样,要冲减出口收入。
四
销售退货
企业出口的产品因质量、品种不合格等原因退货的,应当单独处理销售退货。这里以一般贸易出口为例,进料加工贸易与此类似。
(1)退回未确认收入的已发行产品,根据“已发行产品”等科目的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信贷:发行产品
(2)退回已确认收入的销售产品,一般会直接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对已申报免税或退税的,进行相应的“免、抵、退”税调整,账务处理如下:
①业务部门收到对方提货单,储运部门办理收货、验收、入库手续后,会计部门凭退货通知单按原出口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贷:应收外汇账款
②退货的原运费保证佣金,以及退货费用的处理。
由另一方承担: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费及佣金)
如果由我方承担,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借:未决财产的损失和溢出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费及佣金)
银行存款(退货产生的所有国内外费用)
批准后:
借款:营业外支出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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