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电影票(如何在手机上订电影票)

电影城因采取电影票“不退不换”政策,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8000元,电影城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审理了此案,驳回了电影城的动议。片方上诉,济南中

电影城因采取电影票“不退不换”政策,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8000元,电影城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审理了此案,驳回了电影城的动议。片方上诉,济南中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青年报6月20日)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提前在网上买了电影票,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观看。然而,电影票的“不退不改签”规则使得消费者无法退票或改签,所花的钱将支付给水漂。这个案子以电影城败诉告终,相当于明确告诉消费者,电影票“不退不换”的潜规则是行不通的。

消费者花了钱没有享受到观影服务,电影票“不退不换”显然不公平。但大部分消费者默认了这样的潜规则,不会对影院较真,维权。在这种情况下,济南的王先生没有选择沉默,而是选择了维权,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最终成功。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电影票,与影院形成服务交易关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将提供服务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电影城单方设定退改签格式合同条款,关闭退改签程序,观众被迫同意“购票后不得退改签”的条款,才能继续在售票网站购买电影票。其行为构成利用格式条款和技术手段强制交易,限制和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改签的合法权益,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减轻了经营者的责任。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这个案例也是一堂普法课,让消费者和影院管理者意识到电影票“不退不换”的潜规则,是违法的。当然,基于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影院经营者可以收取一定的退改签费用,以防止消费者滥用“退改签”损害影院的合法利益。简而言之,就是要关爱消费者的真实消费意图,有效避免市场资源的浪费,才能实现双赢。(丁家发)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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