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故障代码(科龙故障代码er)

新京报讯(记者肖伟夏寅)10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从顾处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格林柯尔创始人、科龙前董事长顾起诉中国证监会

新京报讯(记者肖伟夏寅)10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从顾处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格林柯尔创始人、科龙前董事长顾起诉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一案。法院要求中国证监会向顾公开科龙案的相关调查文件。当日,顾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已于当天上午收到判决书。

科龙故障代码(科龙故障代码er)插图

2015年6月,出狱三年后,顾提出行政公开申请,申请公开2005年科龙电器调查的参与人员名单、表决内容、会议纪要、原因及结论。

北京一中院判决中国证监会向顾披露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并在法定期限内向顾披露2005年启动科龙电器调查程序的原因、结论、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名单、会议内容、表决内容及董事长办公会议纪要。

今年10月15日,北京高院的两份行政终审判决书显示,证监会随后对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1起案件的主要上诉理由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被告人的知情陈述有理有据、结论正确、程序合法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顾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高院认为,顾向证监会申请公开7条涉案信息,证监会以这7条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支持。因此,本案中证监会拒绝公开的理由不能成立,证监会应当继续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

在另一起案件中,顾向证监会申请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全文,但证监会以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为由拒绝提供。北京高院认为,该文件中的相关程序规定已作为对外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应属于内部管理信息范畴。证监会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

最终,北京高院在两案中均认为证监会在收到申请后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不当,谷请求撤销被诉通知书的相关理由成立。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被诉通知书,责令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对顾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正确答复。本院应予维持。证监会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两案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证监会负担。

新京报记者肖编辑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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