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比例(杭州公积金548是按多少交的)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无房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9号)精神,现将我市无房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政策实施的有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无房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9号)精神,现将我市无房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政策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我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其中,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和首次购房的认定标准是名下无住房持有记录,无住房过户记录,以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核对记录为准;非住房贷款记录是指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记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为准。

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标准提高20%的具体额度为:杭州市、桐庐县、建德市60万元,职工单身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淳安县48万元;夫妻双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杭州120万元,桐庐96万元,淳安、建德市84万元。本次贷款额度浮动政策不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叠加。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0日起执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上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屋网上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签订合同的,适用原贷款额度政策。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

《关于提高无房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问题解答

1.无房职工家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提高贷款额度政策?

答:职工家庭无房,无住房贷款记录,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其中,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首次购房的认定标准为家庭名下无住房持有记录,无住房过户记录,以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查验记录为准;无房贷款记录是指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记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为准;雇员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提高20%怎么确定?

答: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提高20%的具体金额为:职工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杭州、桐庐、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杭州120万元,桐庐96万元,淳安、建德市84万元。职工个人具体可贷额度按照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的规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超过上述额度标准。本次贷款额度浮动政策不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叠加。

3.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浮动政策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自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其中,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上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住房网上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签订合同的,适用原贷款额度政策。

转自:杭州公积金发布

来源:西湖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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