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补贴(杭州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农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个城市如何才能有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人留下来?“这份安心,就是我的故乡”。或许,我们可以从这句话里探寻答案,给人生的梦想一个希望,给漂泊的灵魂

杭州住房补贴(杭州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插图农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一个城市如何才能有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人留下来?

“这份安心,就是我的故乡”。

或许,我们可以从这句话里探寻答案,给人生的梦想一个希望,给漂泊的灵魂一个港湾,让城市里的每一个奋斗者安居乐业。它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情感模式。

建国70多年来,杭州人的住房条件一直在不断改善。杭州市人均居住面积已由1949年解放初期的4.15平方米增加到1983年改革开放初期的11.7平方米。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供应体系,人均居住面积实现了大跨越,2018年达到37.3平方米。

从平房到楼房,从局促拥挤到宽敞明亮,杭州市民的生活越来越滋润。同时,杭州的住房保障政策也越来越细化,确保在这个城市生活和工作的人能够“住有所居”。

公租房、廉租房、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房,哪种房子符合申请条件?住房补贴,住房(租房)补贴,你遇到哪种补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为您进行全面审核。关于“四房两补贴一金”的答案,可以去杭州住房保障了解一下。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范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者。保障的形式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物租金和货币补贴。

公租房实物配租住房按不同土地等级实行差别化租金,一级至十二级对应的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5.5元/月~ 36.00元/月(持有《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租金核减)。以金茂悦府公租房为例。一套45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五等地对应的每平方米21元/月,月租金合计约945元。而同样面积的房屋,根据租房网站,月租的市场价大概在2500-3000元。

公租房货币补贴面积人均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超过6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8元/月(持有《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的家庭,补贴金额为每平方米48元/月)。例如,对于一个三口之家的申请人,每月补贴金额为810元。

由于阶段性房源不足,杭州公租房申请受理模式为货币补贴常态化,暂不受理租金实物配租。

申请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市区有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7月10日后执行);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无住房。

(二)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创业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等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7年(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含)纳税证明;

4.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7月10日后执行);

5.申请人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的直系亲属在本市、萧山区、余杭区无住房补贴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萧山区、余杭区拥有2套及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直系亲属在本市、萧山区、余杭区无住房补贴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考核条件。

申请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打印相应申请表,填表后携带其他辅助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单位注册所在地)窗口办理。

申请核准并公示后,已租赁备案的申请货币补贴家庭,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和个人银行卡到区住房保障窗口领取货币补贴(7月10日后,货币补贴将发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廉租房

廉租房保障范围:低保标准低于杭州市低保标准2.5倍的最低收入户籍家庭。担保形式有货币补贴、实物租金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0元/月,补贴面积为人均15平方米,总补贴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

申请条件-

1.至少1人具有杭州市(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常住户口,且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常住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含)(2018年7月1日后杭州市常住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387.5元);

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建设(房管)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申请登记所在区住房保障窗口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书》。

3.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书》(实物配租)的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参与选房;货币家庭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领取货币补贴。

蓝领公寓

蓝领公寓覆盖范围:蓝领公寓的租户原则上是杭州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非杭州市户籍,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暂住证》;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只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申请流程-

外来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向户籍所在地的区蓝领公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蓝领公寓受理通知书》的要求,受理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

2.用人单位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单位的规范化申请材料、完整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公示5天,并受理举报。

3.用人单位汇总蓝领公寓申请人信息和租房需求后,向蓝领公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4.蓝领公寓管理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在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单位租赁和申请人资格。

人才专用租赁房

人才专项租赁房覆盖范围:杭州市各类符合条件的人才。

申请条件(以2018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北部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市级试点配租政策为例)—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依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市委〔2014〕77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大学毕业生;

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重大工业项目高级管理人才。

申请流程-

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所需申请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审核盖章,并根据受理对象类别将申请材料提交相应部门受理。资格审核通过后,在“杭州市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报管理系统”网站进行公示。住房摇号分配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特殊人才租赁住房租金限制为3年。到期后,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租户可以续租。除B、C、D类高层次人才外,承租人租赁期限累计不超过2个租赁期限。承租人此前已租住公租房或享受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的,租赁期限合并计算。

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

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范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具有在杭州市或区属单位工作资格的B、C、D、E类人才。

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100万元;C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80万元;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60万元;为E类人才和放弃住房补贴的B、C、D类人才提供人才租赁住房或1500元/月的租赁补贴。

上述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住房补贴申请人应工作3年以上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日制正式就业服务合同,租房补贴申请人应与用人单位在市区签订全日制正式就业服务合同。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含)且为创业者的,应持有城镇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含)纳税证明。

2.持有市区常住户口(外地人持有浙江省永久居住证或“红牌”);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本办法颁布前1年至申请之日在市区无住房,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含安置补贴)。

住房补贴

补贴范围:本市市区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房且住房面积低于补贴标准的职工。

1.凡已享受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实物分房的职工和1998年12月31日前无房的职工(简称“老职工”),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人*(住房补贴面积-已实物分配的建筑面积)。具体补贴面积根据职级和职务确定。比如普通职工补贴建筑面积70平方米,没有享受过实物分房的,可以补贴8.4万元;科级干部80平方米,不享受实物分房的,补贴9.6万元。

2.对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称“新职工”),单位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职工月工资的25%(按缴纳公积金的计算口径)。比如月薪6000元的无房职工,住房补贴额度为每月1500元。

住房公积金

保障范围:杭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缴存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调整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19年新录用员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事业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人社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包含的项目确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为杭州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95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并执行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为1800元,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不低于下限。

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按《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号)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杭州市住房保障政策》,记者詹,通讯员房宣忠,编辑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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