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合同制教师三年后入编)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自此,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由正式工转变为劳动合同制。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国企员工的铁饭碗已经被打破,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自此,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由正式工转变为劳动合同制。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国企员工的铁饭碗已经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劳动合同制。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合同制教师三年后入编)插图

根据《暂行规定》精神,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的工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可以招五年以上的长期工,一至五年的短期工,定期轮换工。

无论采取哪种用工形式,都应按照本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制工人享有与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合同制教师三年后入编)插图(1)

从时间上看,原国企招的固定工到现在大部分都退休了。即使是1986年以来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现在也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大部分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

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编制上没有真正的正式职工,也没有国家发放的编制。国企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少数是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岗到国企担任领导职务的,绝大多数都是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不管你以前是什么身份,不管你是行政编制还是企业编制,只要不是公司主要领导。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合同制教师三年后入编)插图(2)

但是,企业规模越大,企业层次越高的国有企业,比如中央直属的大型企业,虽然劳动用工制度也是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精神执行的,而且都是签订劳动合同,国有企业可以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在国有企业中,除了极少数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而被辞退、自愿离职的员工,一直都是在企业内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虽然国企也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下达国企用工指标,编制部门也不会给国企下达任何编制,但国企有工资总额的控制权。即企业可以在SASAC和总部各类国企二、三级企业缴纳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灵活用工。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合同制教师三年后入编)插图(3)

在工资总额的指导下,各企业也要按照上级企业的规定实行“三定管理”,即工资总额、岗位编制和岗位职责。但是,这种编制是企业自己控制的编制。只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属于编制内,如果员工超过编制,就需要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进行流动。如果没有内部流动,可以通过内部退休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分流。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在工资总额紧张的情况下,随时动态调整企业内部编制,减少编制和合同制职工人数,采取劳务派遣或者劳务外包等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编制内员工和国企合同制员工没有区别。合同工也是内部编制内的员工,但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劳务外包工还是有区别的。

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合同制教师三年后入编)插图(4)

综上所述,自1986年7月起,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改革。时至今日,国企已经不再有编制内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的区别。他们都是合同工。只要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国企内部编制内的正式员工。除了劳动合同制工人,一些国有企业还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外包工。这两个员工虽然都在国企工作,但他们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而非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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