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统计数据采集门户(河南省人口普查网)

郑宇办[2021]5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

郑宇办[2021]5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8日

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

实施计划(2020-2022年)

为落实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不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全省象棋工作机制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统一领导、有力组织体系、综合协调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省大数据局牵头,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成立班组和工作班。针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重点任务,各相关部门均派员成立攻关小组和专班,对接相关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省大数据局牵头,省相关部门配合)

(3)优化制度建设。按照“整体建设、升级一批、整合一批、关闭一批”的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原则,结合各部门现有政务信息系统和业务需求,优先推进具有重大基础支撑的省级项目,优化升级现有信息系统,推进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省直部门配合)

第二,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1)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一体化省级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快省级大数据中心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2021年底前建成数据湖仓库、数据汇聚管理、基础工具平台、安全体系等基础功能模块。推动各级各部门数据向省级大数据中心汇聚,对所有数据进行统一采集、治理、管理、交换和共享。(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部门配合)

2.推进统一政务外网建设。加快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业务处理系统,全面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建设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电子认证河南服务中心、安全接入平台、移动接入平台和域名管理中心。推进专网迁移和融合,将现有非涉密业务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面,推进各地VPN(虚拟专用网)网关建设,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省大数据局牵头,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3.建设全省“1+18”数字政务云。出台全省一体化政务云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加强云资源管理,推进云网融合,建设政务云省综合监管平台。成立云迁移专家评审委员会,加强云迁移前的技术评审。将常用软硬件产品纳入政府云服务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化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加强安全性,在云安建设全资源池,配置加密机、时间戳服务器等密码设备。(省大数据局、财政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2)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加强自然人、法人单位、自然资源与地理空、电子证书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并汇聚公安、民政部门的自然人数据,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法人数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地理数据,各单位依法发放的电子证照等数据。完善专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的资源。开展数据普查,全面摸清政府信息资源底数,编制数据年鉴,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编制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纳入省级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及时更新。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以及数据收集、汇总、存储和共享的数据质量要求。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原则上,各级各部门依托省级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实现全省数据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3)加强公共支持建设。

1.加强基础支撑。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全省行政服务的统一管理。建设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为省级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服务。建设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推广电子证照系统,逐步实现电子证照申请的线上自动关联和线下代码授权。对接全国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立我省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构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推进电子档案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利用。整合非税收入支付系统,完善非税收入电子征收平台,提供网上支付、缴费查询、核对下载等公共服务。完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社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省大数据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档案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县(市)政府、省直部门配合)

2.加强安保。建设公共安全资源库、安全监管平台等。,从而实现全程可追溯、可追溯。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和攻防对抗演练。建立数据风险排查防范机制,发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枢纽作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的数据使用异常的全过程监管、追溯和预警。(省大数据局、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部门配合)

3.提高标准和规范。组建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标准支撑。(省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通信管理局负责)

4.加强运维。建立运维监管平台,协调各级各部门运维力量,组建专业团队,细化岗位职责,构建顺畅高效的运维机制,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和各类信息系统的平稳高效运行。(省大数据局牵头,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第三,加强政府服务的应用和建设。

(1)推动政府综合服务的应用。依托政务云、大数据中心现有公共基础能力,提升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中层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相关业务系统,为线上线下渠道和业务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各级各部门业务处理系统接入省级统一受理平台,加强“全豫办”专门窗口能力建设,完善异地采集、业务流转、监督管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机制。加快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推进数据和电子证照跨省共享应用。继续优化“石喻禁令”,提升系统性能和用户体验,鼓励公积金、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证照等重点场景应用创新,加快“石喻禁令”市级分支机构建设,推进“石喻禁令”各地各部门移动应用衔接。完善评价监督机制,推进政务服务电子监管全覆盖,畅通政务服务网、“石喻办”、实体政务大厅等评价渠道,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差评整改,实名差评整改率如期达到100%。推进市、县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对接,推进取消部门业务分厅,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和窗口设置,设立创新服务和场景式服务区(窗口),推进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服务大厅老化改造,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事项集中、人员配备和服务机制三地建立。加快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并,完成省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推进省市级热线平台互联互通、热线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全省统一的咨询投诉处理机制。(省大数据局牵头,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证照分离”等制度建设,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省、市、县级政务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70%以上,大力推进跨事项、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主题整合,提高审批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部门配合)

(3)拓展公共服务的应用。建设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升级国家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服务应用。推进民生社会保障服务数字化应用,普及电子社保卡,实现居民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建设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进医疗保险多码融合电子证书应用,支持全省和全国医疗保险服务。构建“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善教育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教育大数据分析专题数据库。推进云上博物馆建设,加强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应用,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智慧旅游数据库,提升智慧旅游应用水平。整合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加快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推进农村数字化治理,持续推进数字化帮扶。推进省级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应用推广,加快与银行系统直连和市级分支机构建设,推进省级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推进河南商务(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信息服务应用建设,提升对外开放综合服务数字化水平。完善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推进综合交通管理和应急指挥应用。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完善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CIM平台,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智能化管理。推进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化应用,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推进数字税收应用,加强涉税数据交换共享,为税收共治和综合治税提供技术支撑。(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大数据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税务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

第四,加强社会治理的应用和建设

(1)推广应用“互联网加监管”。制定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提升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饮用水等重点领域一体化在线监管能力。完成法规数据库建设,实现监管事项的法规关联。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推进监管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整合。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应用,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结果信息,对相关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整合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入口,将省“互联网加监管”系统建成全省综合在线监管平台总门户。2021年底前,各省市和济源示范区“互联网加监管”系统全部与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接。建设监管移动终端“政务关”,接入省内各类移动监管应用,构建全省统一的移动监管平台。(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政府、省直部门配合)

(2)加强“一张网管理”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应用建设,围绕城市综合管理完善“一网通办”数据地图服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城市治理智慧化。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推行“互联网加社会治理”、“网格+网络”服务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建设公安情报指挥系统和全省智慧信访服务应用,全面提升预警分析、综合研判和科学决策水平。(省大数据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公安厅、信访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配合)

(3)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生态要素监测预警,实现全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精细化管理。整合规范自然资源与土地空之间的数据,形成自然资源“地图”,构建土地空“地图”实施监测信息系统,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治理能力。构建涉水信息全要素动态感知监测系统,构建智慧水利应用,构建水利“地图”,从整体上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害等问题。完善覆盖空天地河的前端物联网设施,促进我省黄河流域经济布局、人口分布、资源环境之间空的均衡协调发展。(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水利部黄委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县(市)政府配合)

五、加强科学决策应用建设。

推动应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建设“宇政通”(领导驾驶舱和“13710”监管平台),为党政领导提供科学、准确、实时的大数据可视化和一体化分析、咨询、指挥平台。建设经济运行专题数据库,建立大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加强风险预警。建设疫情防控分析系统,强化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河南省“卫生代码”应用。建设省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库和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省级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提高应急指挥智能化水平。完善危险化学品、尾矿库、非煤矿山等监测预警系统。,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应急相关领域数据共享,与省市协调,提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和移动终端“宇政通”,形成跨部门、跨层级的“组织协同、文件协同、会议协同、工作协同”能力,全面提升办公效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卫生健康委、通信管理局、应急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部门配合)

不及物动词加快建设国家(郑州)数据枢纽港。

推进关键数据枢纽港数字大脑、数字网络、数字按钮、数字链、数字盾五大核心工程和数字化应用生态建设,加强与数据枢纽港相适应的通信、电力、交通、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数据枢纽港指挥调度中心。构建数据枢纽端口节点系统“一张网”,构建核心节点、子节点数据中心、远程容灾中心、边缘云的节点网络体系。搭建数据枢纽端口公有云、容灾云和云资源管理调度平台。建设大数据资源池、数据采集管理平台、数据开发流通交易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应用支撑服务平台。按照统一的安全防控技术标准,建设纵深防御手段、防控中心和网络安全设施。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等重点领域特色应用,培育大数据应用生态。(省大数据局牵头,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七。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四位一体”机制保障。加强需求分析,深化数字政府顶层设计,完善“省大数据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大数据研究院+正网科技有限公司”四位一体的架构体系,充分发挥省级数字政府公司的支撑作用,协同推进信息资源互联互通。

(2)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财政资金分类投入机制,坚持集约化建设,优化项目审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3)加强法律法规保障。研究我省大数据发展和政府数据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完善政府信息项目管理、政府数据共享、政府数据安全、政府外网管理等相关制度,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4)加强人才保障。以开放的理念,吸引各方力量,汇聚各方智慧和资源,着力引进和培养大数据人才,充分发挥省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和省大数据研究院的作用,加强大数据技能培训,为我省数字政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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