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大江晚报(大江资讯芜湖新闻网)

昨日,记者获悉,我市拟出台新的《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正在芜湖市政府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城市物业服务收

昨日,记者获悉,我市拟出台新的《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正在芜湖市政府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的调整和新《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本市城市区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旧的《办法》已经实施五年多了。

目前,《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第[2009] 132号),是我市物业收费的依据,实施五年多来,对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住宅小区的建设规模和档次不断提高,业主的需求和物业服务的成本也发生了变化。旧的“措施”已经落后了。

2014年底,根据新的《安徽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市物价局、住建委深入各物业小区调研,走访物业业主、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与部分物业服务公司、物业业主代表、四区物业办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并对世贸滨江花园、乔红凤凰花园、柏庄春暖花开、中央城4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用进行了监审,制定修订了《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草案)》。

草案在市政府网站、市物价局、市住建委网站征求意见,最终制定了《芜湖市物业服务费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议。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意见》(规发〔2014〕5号)的建议,对送审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2015年7月21日,芜湖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在芜湖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布了修订后的《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了《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很多政策都调整了。

据市发改委(物价局)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了政策调整的情况。包括八个项目。

一是将原“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综合服务费”改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调整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其中一级收费标准上调30%,二级、三级收费标准上调20%,四级收费标准上调1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NDRC价〔2014〕2755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皖价法〔2015〕107号),修订后的《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理运费”

其次,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精神,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

三、原办法中的“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维修费、安全检测费;二次加压水泵运行费用计入代收代缴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核算,合理公开分摊。”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高层住宅电梯、增压泵等高耗能共用设施运行所需电费应当单独核算,据实分摊”。

第四,加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的监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为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等级,并根据相应服务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确定物业的具体公共服务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开发建设单位交付房屋前,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审批;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核定的物业服务水平和物业服务成本,确定住宅小区前期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

第五项,明确规定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单独列示,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每年公布一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六是明确物业公共服务费的预收期限,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没有约定的,提前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七,根据建筑面积,装修垃圾清理费由每平方米不超过2元调整为每平方米不超过3元。

第8项,新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按照设计(含车辆)、门禁卡、卡片、电子标识等实行智能门禁或门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因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办的,可适当收取制作费用。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的公示内容、监督管理事项。

公众有意见要反映。

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办法》还在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意见:1。电话。联系电话:市发改委(物价局)收费管理科0553-3842735,芜湖市物业管理处0553-3015716。

2.电子邮件:ahwhxfk@163.com

记者王树理实习生左东·王赢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227897.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