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专有原则)

原标题:行政复议人勒庞:纠纷解决的实干家图为勒庞(左)在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大厅接待申请人。照片由受访者提供□记者张伟当我第一次见到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处

原标题:行政复议人勒庞:纠纷解决的实干家

什么是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专有原则)插图图为勒庞(左)在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大厅接待申请人。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记者张伟

当我第一次见到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处处长勒庞时,我首先感受到了压力。

他的工作很忙,很难得到采访他的机会;他的坐姿大部分是严肃的,表情大部分是严肃的。用词极其严谨...

但是,这也是行政复议人的真实状态。

他的忙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行政复议蓬勃发展的缩影——从2012年的11万件,到2021年的26万件左右。官民纠纷解决格局悄然发生变化,多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数量呈现“一升一稳一降”的发展态势。

他的认真严谨,是一种敢于对违法行政行为说“不”的作为裁判的严格监督态度,是一种坚决维护人民权益、坚持正义求民主的独特氛围,是一种依法审查、有错必纠的行政复议人法律职业精神的体现。

勒庞是全国行政复议战线上的“老兵”。他已经在这条战线上奋斗了20年。他认为,行政复议人具有执着探索、创新、负责和奋进的精神。他们具有以人为本、重为民的情怀,能够体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他为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而自豪。

实践证明,行政复议制度自运行以来,有效实现了依法救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标,发挥了两大功能:充分发挥了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刀刃向内”监督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取得了积极成效。

主动坚守一线

做好接待工作。

在司法行政系统,勒庞是个名人。“很专业”、“很资深”、“很有能力”、“很好”是对他的一致评价。

他是司法行政领域的标杆人物。去年9月15日在中宣部举行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他作为司法行政领域的党员代表之一,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2022年7月,勒庞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能成长到今天,真的很幸运。”勒庞回忆起自己在行政复议中的“本来面目”,颇为感慨。

他用“茫然办案”来形容当时的自己。

“当时领导给我讲了什么是行政复议,讲的很详细。说是解决‘民诉官’纠纷的重要法律监督制度和重要救济途径。零收费、低门槛,可以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红头文件’。”勒庞说,起初,他并没有太在意。他觉得自己是法学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拿了国内外两个硕士学位。因此,他充满信心,认为做好这项工作是轻而易举的。

但随即他迎来了自己的“尴尬时刻”。尽管许多年过去了,勒庞仍然记得细节。“那是我第一次独立接待。申请人是一位老人。招待会结束后,他起身离开了接待室。我在人们出去之前关了灯。当时接待室没有窗户,房间里很暗,老人看不清楚,马上就生气了。”

勒庞很快向老人道歉。勒庞说,这件事让他深深感到,待人接物是行政复议人员需要上的第一课。

勒庞后来总结说,“行政复议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阵地。善于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急,是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基本要求,是行政复议人员的基本功,是坚持党性原则的基本体现。”

为此,勒庞主动要求在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工作多年。在几年的时间里,他从一个小男孩迅速成长为经验丰富的接待室主任。

“那时候我还小,还好我没有把下班后的时间花在玩游戏和刷手机上,也没有在歌厅、酒吧、游戏厅里流连。”现在,回忆起当时的艰苦工作,勒庞觉得非常值得。“一个企业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是决定它能否成为行业中坚力量的基础甚至决定性因素。年轻时的付出,直接决定了以后的收获”。

他也很快从工作中感受到了成就感。有一次,一位退休老人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来到自己的接待室,随身带着一个皱巴巴的小纸箱材料,要求行政复议。

虽然材料复杂,老人也经常说不清楚,但勒庞还是耐心地花了两个多小时听老人讲述自己的宅基地被违法认定为违建并被拆迁的故事,然后帮他分析案情。老人之前上访了很久,后来被告知可以重新考虑,他就来了。

但当时已经超过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通常是60天。我该怎么办?勒庞渴望帮助老年人解决他们的问题。他认真地帮老人逐项整理分析材料,寻找解决纠纷的方法。

努力是有回报的。他发现,镇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时,并没有按照规定告知行政相对人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而老人只是得知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渠道,自知道强制拆迁决定的内容起,当时的最长两年保护期尚未超过。

于是,勒庞指示老人准备好行政复议申请书等材料,并建议老人向当地区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后来区政府依法撤销了镇政府的强拆决定,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这个结果让勒庞感到非常兴奋。善于思考的何敏锐地意识到,本案中公民个人能否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直接受其收入、年龄、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收入越低、年龄越高的申请人,行政复议程序的难度和难度越大。这说明针对低收入、老年人、低学历群体的服务和宣传非常重要。”勒庞说。

因此,在勒庞的领导下,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开始关注这一群体,并建立了完善的行政复议接待体系。它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申请人,接听每一个咨询电话,从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一杯水甚至一支笔、一张纸、一张宣传卡片等开始。,努力帮助申请人解决各种问题,把行政复议人的温暖传递给申请人,使

渐渐地,接待室的故事开始广为流传。很多人觉得,这种能日复一日坚持下来的热情接待,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然而,勒庞说这并不困难。“简单来说,就是要用心,学会换位思考,把来访的申请人当成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急人所急,尽一切可能帮助解决或化解申请人遇到的问题”。

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规范办案。

在受理立案一线工作多年后,勒庞转战办案岗位——他也盼着办案。

行政复议对他充满感情。“这是解决‘民告官’行政纠纷的重要救济途径,是与行政诉讼并行的重要法律制度,具有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说起每次行政复议的特点,勒庞都是感慨万千。

感情,也是挑战。勒庞每年需要直接处理或指导数百起行政复议案件,其中很多都是疑难问题。“很多都是涉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经济领域、民生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

但相反,它激发了勒庞的探索热情。他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诉求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多元的,一个优秀的行政复议人员必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多面手’”。

调查显示,21%的申请人申请复议“是为了让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勒庞说,这意味着1/5的复议申请人赋予了他们的行为更抽象、更高层次的意义。申请复议的动机可以分为“利益”和“权利”两个层面。后者相对意味着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对复议的更高期待,也对复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这类申请人,行政复议人员必须善于从‘利益’和‘权利’两个层面回应申请人的诉求。"

一次,有申请人向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报,称市面上出现的儿童读物没有正确区分动物性别,“把牛和公牛都叫成牛”,误导儿童。北京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未及时回复其举报,申请人认为其行政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勒庞发现申请人作为读者在书店购买了上述儿童读物。虽然申请人的诉求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而且是对人物的认识和理解问题,但他毕竟是儿童书籍的购买者,即使其实体诉求可能不成立,也有依法得到回应的程序性权利。

对此,勒庞没有简单驳回,而是联系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和答复工作,最终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在实践中,很多投诉举报案件中,申请人自身的利益也掺杂在其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进行利益判断和把握,坚持先收后判原则,尽力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勒庞说道。

实践中,一些申请人要求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其实际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甚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共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导致循环复议。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勒庞的注意。

勒庞认为,在依法审查的同时,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表象中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做出最佳的判断和处理。在行政纠纷的表象下,实际上是申请人对其切身利益的关心,这就要求承办人要善于运用调解、协调等手段,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勒庞曾经承办过一起因两个小区的绿地面积和边界纠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当时一个小区的居民认为另一个小区的绿地占用了本小区的绿地,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提出了大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提出行政复议,产生了大量的连带案件。

显然,这一系列案件的法律关系复杂,既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也涉及行政法律关系,还夹杂着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该案也是重大群体性案件,涉及两个社区的重大利益,矛盾纠纷复杂,处理难度很大。

但它不会打败勒庞。经过仔细分析,他认定双方争执的真正原因是两块绿地的边界可能重叠。果不其然,调取相应规划档案后发现,区级规划部门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时,用地范围存在重叠。

经过勒庞和同事们的反复沟通协调,规划部门调整了相应的用地范围,重新划定了两个社区绿地的边界,彻底解决了两个社区多年来的绿地纠纷,实现了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居民和谐。

“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要善于运用法律审查、行政资源运用、沟通协调等手段,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多面手’,打好组合拳。”勒庞深有感触地说。

行政不作为案件是行政复议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仅作出法定行政行为形式,而不积极采取措施实现行政行为的法定目的,仍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勒庞认为,要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从规范建设的角度看待行政程序,以充分依法履行职责的标准衡量案件,促进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考虑和有效回应申请人的诉求。

一次,某公司要求北京市政府某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该部门向被监管对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公司不服,认为其职责不到位,申请行政复议。

经审查,勒庞发现被投诉人虽已向监督对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未限定整改范围、方式和时限,也未对整改情况进行有效核实。在他看来,该部门履行职责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命令”级别,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不能证明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鉴于此,勒庞专门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法院行政庭负责人、专家学者进行讨论,明确履行相关职责的法律边界和工作标准,并下发会议纪要指导今后工作,有效规范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在办案中,勒庞体会到行政复议具有很强的监督作用,可以把违法的行政行为逼到墙角,触及痛点,监督其付诸实施。既能及时有效地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又能充分发挥“一案一标”的重要作用。

“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不仅在于消除分歧和争议,还在于建立规则和构建秩序。表面上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行政纠纷的行政成本略高,但其中既包括纠纷解决成本,也包括秩序建设成本,这是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成本。”勒庞说。

总结经验,开拓进取。

积极完善办理程序。

勒庞是解决行政纠纷的实干家和行政复议的研究者。在他的手中,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产生了一系列理论成果。

在北京率先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13年,勒庞牵头研发了具有当时全国先进水平的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自动生成行政复议接待记录、送达地址确认、移送材料清单等。,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接待服务,方便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他牵头研究,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规则,推动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的规范化建设,组织研究了北京市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制定了30多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制度,围绕土地、城管、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等类型案件制定了办理标准和审查要点,发挥了重要的办案指导作用。

其文章《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的典型化研究》获司法部行政复议应诉局、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行政复议优秀论文”一等奖。

他热爱研究和探索的精神,在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期间,也给当地的法治带来了积极的变化。勒庞帮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健全了完整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体系,推动兵团在全国较早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培养了一大批行政复议人员。

在那里,他完成了19项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任务,帮助兵团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重点工作领域构建了完整的制度。首次开展了行政复议专家评审、案件审查、案卷评查和优秀文书评比活动,培养提升了一批地方业务骨干,起到了打基础、利长远、助人为乐的关键作用。因援疆成绩突出,勒庞受到司法部表扬,荣立三等功一次,被兵团司法局授予二等功一次。

他还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的诉前和解和调解制度。为推动案件和解工作的开展,勒庞创造性地在诉前和解制度中规定,由当事人和接待人员约定诉前和解时限,并明确诉前和解时限不计入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时限,确保诉前和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北京市行政复议案件诉前和解这一小小的制度创新得到了司法部行政复议应诉局的肯定,这一规定被吸收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中。

基于多年的行政复议调解经验,勒庞有许多独到的观点:必须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确保行政复议的法治背景,在法治轨道上加强调解,不得逾越法治红线;要探索全周期治理,实现行政争议案前、案中、案后全周期治理;要探索在行政复议窗口或其他行政管理业务窗口试点一站式纠纷解决制度,特别是在矛盾纠纷多发地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规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实现诉讼源头治理;核心是弘扬和珍视文化传统,坚持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不移交矛盾,就地解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还有很多问题萦绕在他心头:面对行政复议工作进入深水区、快车道的客观现实,难点、重点、痛点凸显,亟须攻坚克难。如何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找到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如何通过行政复议的流程再造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如何有效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部门的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和公信力?如何将行政复议人员融入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一支革命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

在他看来,这些都需要理论和实践部门共同探索。

当前,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勒庞面临着一个新的时代课题。

勒庞用了五个关键词来描述他对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目的的理解:

一是“快”,更快找到行政复议机关;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办案更加专业快捷;社会纠纷解决速度快,复议前置多,复议范围广,办案时间相对少,压力传导和倒逼机制更加灵活有效。

二是“省”,节约了纠纷解决成本,节约了司法和社会成本。通过完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决定形式,强化变更和责令执行等实质性变更决定形式,有错必纠,避免程序循环。

第三,“行政”,行政复议要突出其行政属性,同时强化其人民属性和法治属性,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程序设置上,要更加公正、透明、科学,落实人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突出“法治”和“共治”的特点,搭建与人民沟通的桥梁。

四个环节,包括横向联动,加强复议机构与政府部门的深度联系,解决专业性不足的问题,促进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调解、行政审判等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对外,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审判、监察部门相衔接,解决自我监督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问题。更广泛的沟通,行政系统与智库的沟通,建立政府主导、外部参与、专业保障、民主决策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沟通复议系统与群众和申请人的关系,创建规范透明的行政复议程序,接受公众监督;复议决定与行政审判结果的沟通,建立与行政复议维持决定和纠错司法最终判决相关的考核问责机制。

五是“网络”,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推动“智慧复议”的创新发展;通用在线应用;更多的在线听证会;便捷的网上办案;高效的在线考试监督和管理;广泛的信息共享,及时智能的数据统计分析,借助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加强行政复议管理,分析当前行政执法的痛点和难点。

勒庞说,中央提出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任务和目标,符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内在和现实需要。行政复议人应当通过自己的工作,依法判明是非曲直,定分止争,体现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政了、人了、目的了。

制图/高月(张伟)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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