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德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与性有关,除了性本身。”王尔德的话听起来很可怕,但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对性本身的基本思考。关于性,中国人经历了很多压抑,改变,
王尔德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与性有关,除了性本身。”
王尔德的话听起来很可怕,但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对性本身的基本思考。
关于性,中国人经历了很多压抑,改变,逃避。那是因为中国人没有经历过对性的深度思考。换句话说,我不敢思考,或者可以说,没有基本的科学理论和批判性思维作为支撑,所以我不会思考。
所以我们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被“禁忌”、“欲望”、“原罪”等等蒙蔽的状态。因此,谈性色变,或羞涩,或欲火焚身,直到被压抑的变态。
中国人很少读弗洛伊德,可能是因为里面有文化学科,也就是害怕和害羞。但是,如果一个人对性遮遮掩掩,认知粗陋,那么这个人一定无法活得充实。
不管怎样,先从弗洛伊德关于性学的三个理论说起。看完之后,我们大概就能发现文化属性下的性和性道德是什么样的,它们是如何影响你的生活的。
01
我们的“性”。
不可否认,我们缺乏性教育。
即使在这个时代,性已经得到了极大的解放,但它仍然表现出两极分化的症状:
是一些成年人的放纵。正如法国存在主义作家加缪所说,“现代人的特点是看报和通奸。”现在,大概该说是看手机和“约会”了。
第二,对未成年人人文教育的缺失。前者导致很多道德风险、法律风险、健康风险,后者造成很多伤害。
父母在孩子面前对性遮遮掩掩,让孩子对性盲目或叛逆。
要形成正确的性观念,确实需要全社会的大量智慧和努力。它需要环境和更多的科学知识。
但是,确认“性欲”在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是当务之急。必须看到和反思。只有从意识深处确认性的自然和日常属性,你才能抛开偏离的欲望,真正认可“性”。
复旦大学社会心理学博士曹说,“关于性的知识和行为比评价更重要,因为‘性’不仅关系到与‘性’相关的道德,还关系到一个人的好奇心、一个人对本能的反应和一个人对关系的初步理解。”
我印象深刻。
只有你真正理解了“性”的存在,以及它在文化环境中的呈现方式,你才能更好地理解所有与性相关的规则。比如结婚,比如出轨。
02
性之后是自然性道德和文化性道德。
冯·埃伦费斯把性分为自然性道德和文化性道德。自然道德是指帮助人类保持健康和活力的伦理体系。文化性伦理是指能使人们更用心、更有成效地参与文化活动的性伦理。(p199)
也就是说,天生的性道德是追求性的本能属性,属于释放的本性,是基因创造的一种身体机能,为快感而来。
但是,文化的性道德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一次又一次的规训,是适应特殊社会制度运行的机制的一部分。因此,文化的性道德必然是违背自然的,受到束缚和压制的。
因为,总的来说,文化其实是建立在压抑本能欲望的基础上的,要求每个人放弃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权力、攻击性和报复心理,从而完成公共关系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积累。比如婚姻的出现和私有财产的出现相匹配。与婚姻有关的子女也是男权社会宗法制度下私有财产的表征之一。
正如弗洛伊德所说,“就文化性道德而言,婚姻是一切性追求的唯一目的。”(p217)他还把这种文化的性道德归为文化性道德发展的第三阶段:只有服务于繁衍的性冲动才能被允许成为性目标。
就文化性道德的主要表现形式婚姻而言,它对“性”有哪些约束?一旦这些约束被打破,你将面临怎样的审判机制?
03
在这两个问题上,弗洛伊德的说法确实具有险恶的历史眼光。
“当今盛行的文化道德,实际上是将女性从前的禁锢强加于男性的生活,从而使任何不符合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的性行为成为禁忌。但考虑到两性的生理差异,人们很难对男性的出轨行为进行合理的惩罚,纵容男性存在他们的双重标准。”(p199-200)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
首先是今天的文化道德,也试图约束被放纵的男性的“性”。
比如“三从四德”、“贞节牌坊”、“荡妇耻”等等都被用来管教女性。在当今的文化道德体系中,男性也在试图约束自己忠诚的婚姻,用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道德败坏来威胁那些企图欺骗、背叛婚姻的男性。
正如弗洛伊德所说,“事实上,尽管有最严厉的性道德约束,男人还是会尽力利用好每一点性自由。当今社会盛行的二元道德标准就是最好的证明:我们的社会制定了这样的规范,但并不指望它们得到严格执行。”(p211-212)
不得不说,弗洛伊德对文化性道德的研究,穿透了性别权力的一般性。
这是第二个问题。今天的文化道德对男人还是双重标准。
没办法。面对同样的不忠,男人都是浪漫的,犯着世界上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而女人出轨,就会被斥为荡妇、泼妇,肯定不会被世人所容忍。这就是现在的文化道德,对男人的双重标准。对女人来说,还是要受责备,还要为“泡猪笼”生气。
对于这样一种文化的性道德,女性要么不争论,要么闭口不谈。
当浮士德说:“我能从她胸前的围巾和吊袜带感受到爱的喜悦。”这是男人的戏谑语气,而且是风情万种。如果是女的,大概会好色。
04
对性对象的评价和婚姻的实践。
弗洛伊德在《性学三论》中指出,“一个人对性对象的评价绝不会局限于他的性器官,而是涵盖全身,他对性对象的感觉也包括在内。这种对性对象的高估也体现在心理层面。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气质、成就、性对象的性格等情感因素往往会提高对他们的整体评价,这是一个普遍的事情。”(第24页)
也就是说,我们步入婚姻,很多时候,性是一个支点,但对方的气质、成就、性格等情感因素会成为另一个支点。
也正是因为这个“他者”,我们往往高估了自己选择的性对象,也就是结婚对象。正因为如此,婚姻存在着各种不稳定因素,婚姻的风险基本可以断定为不可避免。比如中途失败,比如衰老,不上进等。,会破坏你对对方的“高估”。
对于这一点,弗洛伊德只能无奈地说:“人应该把性和婚姻当作一生的修行。夫妻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神圣的爱,温柔的爱。”
然而,这种做法对于强势的婚姻伴侣来说尤其困难。“强”意味着更多的选择,也因此控制了制动力。
这与弗洛伊德对当今文化中一些抵制性道德的人的描述是一致的。他说:
“至于那些坚持自己,不愿意合作的人,他们是社会的‘罪人’和‘叛徒’,除非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杰出才能足以把他们包装成‘伟人’和‘英雄’。”(p204-205)
当你成为世俗意义上定义的“伟人”或“英雄”,那么,文化的性道德也可以对你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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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件“性”的事情是极其吊诡的。
但是,婚姻,高估,或者低估,都太世俗,太功利了。
我们的修行只能是为了善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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