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慧事件(中国教育陈慧门完整)

原标题:19年的心结在一次公听会上解开听证会后,秦解开了19年的心结。他握着孙倩的手,笑了好久。于明凯这次听证会对秦来说意义重大。当天,他穿着一件不算新但非常整

原标题:19年的心结在一次公听会上解开

主持人陈慧事件(中国教育陈慧门完整)插图听证会后,秦解开了19年的心结。他握着孙倩的手,笑了好久。于明凯

这次听证会对秦来说意义重大。当天,他穿着一件不算新但非常整洁的Polo衫出席了听证会。

“通过这次公听会,我心中这么多年的不解、委屈和委屈都得到了释放。我保证,请愿到此结束!”说这话时,63岁的秦哽咽了。

在这次听证会上,秦见到了19年前办理此案的公诉人、办理其申诉案件的四级检察院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说出了自己的委屈、委屈和诉求。

“我没想到我的小案子会引起你的注意”

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秦19年反复信访,特别是今年频繁给最高检发函,引起了江苏省三级检察院的共同关注和最高检的高度重视。

经查,1999年3月至2000年10月,秦通过朱某介绍,在无任何业务的情况下,指使上海5家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份,含税37万余元,并已全部报税务机关抵扣。案发后,秦还清骗税款,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002年5月,秦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服刑期间,秦向法院申诉本案应视为单位犯罪,被驳回。出狱后,秦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江苏省三级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认为秦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均予以审查终结。秦仍不服,坚持信访。

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回应工作,彻底解决秦“急不得”的信访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组织公开审理。四级检察院承办人与秦多次当面、电话沟通,耐心听取其意见。

秦多次向办案人员强调,上世纪90年代中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他担任车间主任的吴县(现苏州市相城区)亚星机械总厂铜材分厂生产经营困难,100多名职工下岗。危机中,与总厂签约,任铜厂厂长。合同期内,因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有40多名职工下岗,被总厂授予“解困英雄”称号。

今年6月初,当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真诚地对秦的专业技能表示钦佩和认可,并告诉他“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你组织公开审理”时,秦热泪盈眶,激动地说:“我知道,我的案子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大案相比,是很小的。今天你能从北京专门为我赶来,没想到我的小案子能引起你的关注。”

6月16日,秦刑事申诉案在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公开开庭审理,孙谦担任主持人。

在听证会上,各种意见都得到了充分表达。

四点半,听证会准时召开。孙倩介绍了检察官和5名听证员的情况。记者注意到,听证员中有省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其中一人来自税务系统,两人来自企业,还有两位法学专家,可谓是企业负责人涉税案件听证的精准“对口”。

“今天的庭审将围绕秦提出的上诉理由,围绕本案是否为单位犯罪,是否应当追究秦的刑事责任进行。”孙倩说。

秦首先陈述了投诉的理由和依据:“铜厂的主要业务是收购废铜,然后加工生产再生铜杆。铜原料主要从废金属市场购买。但1999年废金属市场整顿,不能开具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废铜加工是微利行业。如果没有进项发票抵扣,必然亏损。情急之下找到当地供销社的朱,让他联系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承认我的行为是假的,但这是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按照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我应该承担我的一份。”在声明中,他还透露了这么多年来的另一个积怨:“我为工厂贡献了很多,却因为这个案子,每月的退休金远远低于同期进厂的工人。”

“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客观事件的影响。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原审量刑过重。”秦的委托代理人、江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兴顺说。

作为19年前此案的公诉人,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陆美英用PPT讲解了原起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该院第六检察部陈晖作为申诉案件承办人,对申诉的审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你见过秦吗?多少次了?他理解并赞同你的解释吗?”听了卢颖和陈晖的阐述后,孙乾问道:

“我看了好多次,讲法讲理,秦也不懂。”

“事实是,为什么投诉人不接受?我们的检察官释法说理的水平要提高,要用通俗易懂、有针对性的语言来释法说理,帮助申诉人敞开心扉。”孙乾温和地说道。

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勇是该上诉案的承办人。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王勇详细阐述了秦与工厂的关系,以及本案为什么要认定为个人犯罪:“单位犯罪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一是以单位名义,二是代表单位意志,三是犯罪所得归单位所有,三者缺一不可。本案虽以亚星机械总厂名义虚开发票,但除秦供述外,无证据证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系总厂负责人授意或同意。铜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得归其个人所有,故原审判决不认定为单位犯罪。”

江苏省检察院第四检察处副处长蔡作为上诉案件承办人,进一步明确了本案认定个别罪名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听证官满脑子都是温度问题。

“各位听证员,对本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有疑问的,可以提问。”孙倩话音刚落。苏州市人大代表、原苏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白首先发问,“这个案子发生在20年前。当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本案定罪量刑主要依据1997年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余万元,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蔡答道。

“当时十年刑期是不是太重了?”江苏省人大代表、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尹璐问道。

“当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经济犯罪之一,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秦的量刑档次为十年以上,不存在法定减轻情节。法院根据其骗税、归案后如实供述等酌定量刑情节,对其从轻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没毛病。“王勇,回答。”但纵观本案事实,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原因的。十几年的量刑是否坚持了正义、国法和人情的统一?我们需要认真反思。”

“针对秦的申诉,检察机关还做了哪些工作?”苏州市人大代表、江苏振宇振律师事务所主任顾问道。

“在多次交流中,我们也发现,秦的主要心结是社会治安。秦出狱后,一直靠自己的一技之长,有一定的收入。然而,由于服刑期间囚犯停止缴纳社会保险,秦目前只能领取少量养老金,每月约1500元。我们咨询了区人社局,了解到秦的情况是无法通过缴纳社会保险费来提高退休待遇的。同时我们也走访了社区和民政局,了解到按照秦的收入,秦是享受不到低保户或者边缘户的待遇的。”陈晖回答道。

“我要好好过下半辈子”

休庭期间,听证官将对案件进行评论。这时,几名检察官也走到上诉席上,与秦交谈起来。在此前的庭审中,秦已经清楚了解了当年该案的罪名认定和量刑情况,并感谢公诉人对法律的耐心解读。

此时,孙乾走到秦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我们都是60多岁的老人了,我们是同龄人。我非常理解你。社会在不断发展,但当年的处罚是依据当年的法律。希望你不要沉湎于过去,放下心结,好好过下半辈子。”

秦点点头,握着孙乾伸出的手,脸上带着真诚的笑容。

“我们一致认为,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建议,如果可能的话,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协商一下,看能不能解决申诉人的一些具体困难。”意见发表后,听证员代表宣读了意见。

“我要特别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是孙坚和检察官们对法律的解读。今天很满意,这么多专家给我讲解。回想过去,我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工厂,但我的退休待遇却和同期的员工大相径庭…但是在今天的听证会上,我说出了我的全部心声,得到了一个解释。我保证不再就此事上访。接下来,我要好好过下半辈子!谢谢大家。”秦由衷地道谢。

不仅仅是听证会,更是一堂“公开课”

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并充分参考了听证会的意见,孙谦宣布了最高检办案组的意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适当,申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检察官负责刑事起诉,但简单地将此放在首位是错误的。通过这次公听会也可以看出,“以人民为中心”是谈不上的。办案是在做别人的生活。要学会换位思考,依法妥善办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化解负面因素,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孙乾说道。他还敦促与有关部门合作,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解决秦反映的问题。

听证会结束后,作为该案的原公诉人,陆美英非常感慨:“回顾这个案件,我能真切地感受到这几年我们司法理念的变化。我很高兴我能继续为这个案子努力。”

“开这个听证会之前,我真的没有心理预期会有利益申诉和来访。”叹了口气,“虽然他以前和秦沟通过多次,但他一直被自己的困惑所纠缠。可以说,今天的听证会充满了不确定性。最高检领导选择了一块硬骨头,迎难而上,终于打开了申诉人的心扉。同时也给我们上了一堂‘公开课’。如何站在离人民最近的地方,用人民听得懂的话来讲法讲理,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关金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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