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保申请条件(低保户有10万元存款行吗)

10月起,困难群众只需提供“一卡”(身份证明)和“一表”(低保申请表),即可申请“低保”!9月9日,上海市民政局透露,近日制定出台了《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

10月起,困难群众只需提供“一卡”(身份证明)和“一表”(低保申请表),即可申请“低保”!

9月9日,上海市民政局透露,近日制定出台了《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规范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程序。这一制度将于今年10月正式实施。

原来的“低保”申请表减了一张,加了一张,

其中,“增加”的是“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成员”的信息。同时提出,对未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照料、抚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进行核对,以计算赡养、照料、抚养费用。这样做,主要是考虑社会救助要树立价值导向,强化家庭责任,避免出现“子女高收入,老人低保”的现象。

今年有2万多人不符合条件终止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本制度安排。

截至今年8月底,城乡共有135,963户182,942人。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指出,自1993年上海率先探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不断完善,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相关部门坚持“凡进必退”的原则,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制度。

2019年以来,经审核,有3066户20551人次因不符合条件被及时终止“低保”。

随着“一网全通”和“一网全通”的推广,困难群众希望进一步方便申请救助,基层部门希望进一步规范审核确认程序,从而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

为此,市民政局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多次征求区民政部门、镇村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制定了《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力求做到GAI、简便、内容完备、机制优化、流程规范。

与以往“低保”申请审核确认工作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首先,简化申请程序

根据国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本市《社会救助条例》的要求,以“户主”为申请人,改为“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

减少申请“低保”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10月起,困难群众只要提供“一证”(身份证明)和“一表”(低保申请表),就可以申请低保。需要进一步认定家庭成员情况和经济状况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调查核实阶段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同时,新规明确,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根据本市“一口通办”、“一口通办一张网”的要求,明确有需求的群众可通过网络或就近向解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变化二:优化调查核实方式

《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视情况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

对于申请争议较多的家庭,也可以进行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访证等没有硬性规定。、街道(乡镇)根据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必要方式。

三个转变:动态管理精细化

《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明确:

定期复核中实行分类管理,对家庭成员患重病或重度残疾、收入等条件基本不变的低收入家庭每年复核一次;

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比较稳定,每半年复查一次;

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每季度复查一次。"

同时,加强市、区民政部门对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随机抽取一定对象,检查手续是否规范,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档案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变化:救援管理标准化

原来的“低保”申请表减少了一张,增加了一张。减少的是申请人基本信息、收入、财产等的填写。方便有需要的人。

其中,“收入”一栏不再细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而是统一为可支配收入。

其中“增加”是指“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成员”的信息。同时提出,对未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照料、抚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进行核对,以计算赡养、照料、抚养费用。这样做,主要是考虑社会救助要树立价值导向,强化家庭责任,避免出现“子女高收入,老人低保”的现象。

社区援助顾问为“沉默的少数”提供全面保险。

通过不断努力,上海基本形成了“9+1”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所谓“‘9+1’社会救助体系”,是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贫困家庭支出型生活救助、灾民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今年5月起,《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正式实施,为加强民生、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民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广泛调研。

李勇指出,针对困难群众和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市民政部门按照“治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完善政策,坚决整改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截至目前,《上海市社会救助管理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近亲属社会救助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已相继出台实施;调查制定《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10月1日起实施);“社区社会援助顾问”制度已经在试点基础上实施。同时,加强政策梳理,强化综合执法,探索加大对保险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试点推行“社区帮扶顾问”制度,探索在家门口对接帮扶需求和资源,让“沉默的少数”得到应有的保障。

市民政部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发现,社区中“安静”的困难群众少之又少。他们不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和资源,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方式来帮助他们。

为帮助社区困难群众了解救助政策,就近获取救助资源,今年,市民政局将基层救助工作与2018年启动的“社区民生顾问”制度相结合,在长宁区探索试点“社区救助顾问”制度,请熟悉各项救助政策、能够整合调配包括政府和社会在内的各种救助资源的社区群众,就近寻找、识别困难群众,帮助他们分析现状、诊断问题、提供帮助。

今年以来,长宁区组建了一支由熟悉帮扶政策和资源的人员组成的“社区帮扶顾问”队伍,以“政府+专业机构”为主体,利用各种帮扶政策、组织和人员等,通过宣传、联动、动员“9+1”帮扶体系的各项帮扶政策和帮扶项目,实现对贫困家庭的陪伴式、长期、全项目结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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