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转股步骤(什么是可转债转股)

"近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业务规则。为了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

可转债转股步骤(什么是可转债转股)插图"

近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业务规则。为了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可转债的特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可转债的新要求,认识投资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保监局的指导下,联合粤东经济之声,开展了一次专门的可转债教育活动。今天我们来听听第六期《了解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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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转股。投资者选择转股的,在转股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为公司股份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的申报要素应当包括证券代码、可转债数量等。,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申报要素还应当包括转换价格。投资者申报的转股价格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有效转股价格一致的,为有效申报。

投资者当天买入的可转债,当天可以申报转股,当天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转股申请。

上市公司修改转股价格对信息披露有什么要求?

无论转换价格是否修改:

1.上市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前五个交易日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

2.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重组报告书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照本款规定履行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未修改转股价格。

上市公司决定修改转股价格:

转换价格修正公告应及时披露。公告应当包括修订前的转股价格、修订后的转股价格、修订后的转股价格履行的审查程序、转股价格修订的起始时间等内容。

上市公司未修改转股价格;

转换价格修正条件的下一个触发期将从该触发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

可转换债券转股期结束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换债券将在转股期结束前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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