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特困和贫困有什么区别)

贫困人口是困难人群中最困难的群体。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哈尔滨市新出台《哈尔滨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简化了该群体的申请确认程序,扩大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贫困人口是困难人群中最困难的群体。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哈尔滨市新出台《哈尔滨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简化了该群体的申请确认程序,扩大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覆盖面,进一步规范了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环节、流程和时限,确保特困人员应救尽扶。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截至8月底,哈尔滨市共保障特困人员2.18万人。截至2021年底,哈尔滨市18个区县(市)全部完成特困人员认定权限下放。特困人员认定由原来的区县(市)、乡镇(街道)一级改为乡镇(街道)一级,原文件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此次出台的《哈尔滨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01

简化申请确认程序。

《办法》中将乡镇(街道)审核、区(县)认定两级模式调整为乡镇(街道)认定一级模式,民主评议不再是必要环节。除对审核公示和近亲属提出申请有异议的情况外,其他无明显争议的特困人员不再认定为民主评议对象。明确区(县、市)负责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镇(街道)负责特困人员申请的受理、审核和认定,村(居)委会协助相关工作,强调区(县)民政部门的监管职能,确保分权后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顺利规范运行。

02

扩大对贫困人口的援助和支持政策的覆盖面。

《办法》确定,在无行为能力认定方面,一是增加了四类残疾人:残疾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残疾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残疾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二是将未成年人由原来的16周岁调整为18周岁。

关于法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一是将6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全部纳入认定范围,二是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符合哈尔滨市边缘家庭财产状况。三是将70岁以上老人纳入认定范围,三是低于本人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且将财产符合哈尔滨市边缘低保家庭财产状况的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认定范围。四是当申请人急需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时,将正在履行申报失踪手续的人员纳入认定范围。

03

调整家庭收入确认条件。

《办法》将家庭收入核算范围调整为与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一致。

04

调整家庭财产标准

《办法》将每个申请家庭拥有的货币财产总额由当地10个月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当地24个月城乡低保标准;明确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低于当地3人家庭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的2倍。同时,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特殊性,继续利用农村家庭宅基地建房,统一规划农民新村住房,不受面积限制。

05

明确集中特困人员特困供养资金的使用类别。

集中供养贫困人口的扶助金应当按照基本生活和护理科目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办法》确定,供养机构可以统筹使用特困人员托养费,统一使用供养服务机构托养费。

06

明确乡镇(街道)的动态管理期限

《办法》规定,镇(街道)对经济状况、义务、自理能力、残疾证信息等进行动态管理。对贫困人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及时进行调整。

记者:于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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