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边肖来说说厦门的公积金贷款。什么情况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谁能?怎么处理?我能在哪里得到它?需要带什么材料?俯视异地贷款情况1、申请贷款时的前12个月,应在厦
今天边肖来说说厦门的公积金贷款。
什么情况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谁能?
怎么处理?
我能在哪里得到它?
需要带什么材料?
俯视
异地贷款
情况
1、申请贷款时的前12个月,应在厦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异地贷款)的,申请贷款时应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前12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个人信用不错。截至贷款申请前两年,个人贷款最长逾期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不超过6期(含)。因借款人以外的原因造成的逾期不计算在内。
3.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在厦门等地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意:
(1)持有“金鹭人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生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的台湾省青年、台湾省特聘专家(专业人士)、持有“金鹭人才卡”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取得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的人员在我市缴费。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将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贷、商转贷、异地贷)的,视为缴存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一次性公积金贷款;
材料
1.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果是单身,要出具婚姻状况声明原件;
3.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的原始支付凭证已经支付;
4.为异地贷款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原件;
5.主借款人及二手房还款账号提供卖方银行收款账号及开户名;
6.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还应提供厦门房屋产权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书》和《代理合同》原件;
7.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应提供:
(1)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证明原件;
(3)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应提供:
(1)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
(3)有效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房号清单。
购买单位委托拍卖行的,应提供:
(1)拍卖行、委托方、厦门市房屋产权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协议原件,如果是网上拍卖或者已经转让的,只需提供委托方与委托方的协议原件;
(2)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三)拍卖原始宣传品;
(4)委托方的产权证明原件;
(五)评估报告原件;
(6)原始购房合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
(1)抵押财产的原产权证明;
(2)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确认函原件;
(3)区级以上(含)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对新建、改建、大修的批准材料原件;
(4)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算(决定)原件;
(5)贷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应注明代建企业的付款账号);
(6)自住住房改建、大修的,提供原产权证;大修还需提供区级(含)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报告(需达到C级以上)。
商业转移贷款
条件:
1.原商品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品房按揭贷款偿还1年以上(含)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产权证;
5.申请贷款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未发生拖欠或停缴的,原缴存地时间和在本市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应当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人信用不错。截至贷款申请前两年,个人贷款最长逾期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不超过6期(含)。因借款人以外的原因造成的逾期不计算在内;
7.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在我市及异地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8.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材料
1.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如果是单身,要出具婚姻状况声明原件;
3.主借款人还款账号;
4.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房地产产权证、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原件;
5.原贷款银行盖章的贷款信息材料原件(从中心网站下载或从受托银行收集);
6.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书原件;
7.采用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厦门市房屋产权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书》及公证书原件。
商业贷款
情况
1、前12个月在厦门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
2.个人信用不错。(截至贷款申请前2年,个人贷款逾期最长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不超过6期(含),因借款人以外原因造成的逾期不计算在内);
3.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意:
(一)持有“金鹭人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教育文化卫生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的台湾省青年、台湾省特聘专家(专业人士)、持有“金鹭人才卡”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在国外取得永久(长期)居留权的人员,在厦门已缴费。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服役期间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款)的,视同缴存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一次性公积金贷款。
材料
1.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果是单身,要出具婚姻状况声明原件;
3.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的原始支付凭证已经支付;
4.主借款人及二手房还款账号提供卖方银行收款账号及开户名;
5.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还应提供厦门房屋产权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书》和《代理合同》原件;
6.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应提供:
(1)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证明原件;
(3)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应提供:
(1)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
(3)有效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房号清单。
购买单位委托拍卖行的,应提供:
(1)拍卖行、委托方、厦门市房屋产权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协议原件,如果是网上拍卖或者已经转让的,只需提供委托方与委托方的协议原件;
(2)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三)拍卖原始宣传品;
(4)委托方的产权证明原件;
(五)评估报告原件;
(6)原始购房合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
(1)抵押财产的原产权证明;
(2)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确认函原件;
(3)区级以上(含)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对新建、改建、大修的批准材料原件;
(4)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算(决定)原件;
(5)贷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应注明代建企业的付款账号);
(6)自住住房改建、大修的,提供原产权证;大修还需提供区级(含)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报告(需达到C级以上)。
以上三个处理过程
在线申请
登录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公积金贷款”;
厦门公积金贷款指南
正确填写身份证号和密码并登录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未注册者需先完成“用户注册”);
厦门公积金贷款指南
点击“公积金贷款”-“贷款能力评估”(对当前可贷额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仅供参考),然后点击“公积金贷款预受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提交申请。
厦门公积金贷款指南
现场处理:
一.地点
1.委托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
2.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电话:0592-7703100
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二,流程
1.申请人应携带全部材料到受委托银行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
2.公积金中心的批文;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在与贷款申请人签订合同后,到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抵押担保材料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5.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贷款折扣
情况
1.申请对象为:2006年(含)以后在厦门市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且上年度年收入在厦门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内的缴存职工;
2.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3.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满1年;
4.住房公积金无逾期贷款余额。
材料
1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处理过程
在线申请
登录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后提交“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未注册者需先完成注册);
厦门公积金贷款指南
现场处理
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电话:0592-7703100
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流程:
1.申请人持全部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报纸和网络向社会公示贴息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公示结果通知受委托银行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划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贷款变更
情况
1.提前还款:借款人在申请时没有拖欠贷款本息。
二。还款账户变更:新还款账户应满足扣款要求。
三。通讯地址及电话信息变更:申请时借款人无拖欠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抵押人)变更
贷款偿还期内,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规定情形之一时,如结婚、婚姻状况变更、死亡等,可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变更申请已经原借款合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意;
2.变更后的借款人(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变更后的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所有权人之一;
4.申请时,借款人没有拖欠贷款本息。
动词 (verb的缩写)担保的变更
在贷款偿还期内,因担保人无力履行担保责任或抵押物发生减值或灭失,需要变更原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的,借款人应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申请变更担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如提供或增加新的担保人,新的担保人应具有足够的担保能力;
2.如提供或增加新的抵质押品,应按要求对新抵质押品进行评估,贷款余额与新抵质押品价值之比不得大于规定的抵押率,新抵质押品的剩余使用年限应长于剩余贷款期限;
3.申请时,借款人没有拖欠贷款本息。
材料
1.预付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还款账户变更: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新还款银行储蓄卡。
三。通讯地址和电话信息变更: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
四。借款人(抵押人)变更: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应用程序描述;
3.借款人同意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和公证处出具的产权确认和债务归属的公证书;借款人经法院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4.借款人死亡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和公证处出具的该房屋产权确认和债务权属公证书,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动词 (verb的缩写)担保的变更: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应用程序描述;
3.提供或增加新的担保人,或提供或增加新的抵押物的,还应提供担保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
处理过程
在线申请
登录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后提交“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申请(未登记者需先完成登记);
厦门公积金贷款指南
现场处理
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委托银行网点
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原贷款银行网点提出申请;
2.符合一、二、三项申请条件的,由贷款银行受理并审查;
3.符合申请条件四、五项的,贷款银行受理并审批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应当与原借款合同当事人就借款人(抵押人)的变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办理变更手续。
缩短贷款期限
情况
1.公积金贷款已提前还款,但未结清;
2.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1年以上(含);
3.本年度未办理缩短贷款期限业务,无逾期贷款余额;
4.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缩短贷款期限前后剩余贷款期限之差应不低于12个月(含);
(2)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月还款额不高于发放贷款时的首笔月还款额;
(3)缩短贷款期限后,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处理流程:
1.申请人应携带全部材料到原贷款银行网点提出申请;
2.银行批准;
3.和解。
最后,很多人肯定有疑问:
我能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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