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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网讯(记者楠楠)2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就业新格局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切

陕西网讯(记者楠楠)2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就业新格局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就业新格局下劳动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出台《维护新就业形式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我省首个维护新就业形式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性文件。

近年来,我省平台经济发展迅速,网络合同制送货员、网约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互联网营销人员等新型就业形式的劳动者大幅增加。由于平台劳动者的就业形式和新就业形式下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难以直接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他们的劳动权益保护面临着就业关系复杂、就业质量不高、社会保障不足、劳动者话语权缺失等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就业格局中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事关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新型就业形式发展,切实维护新型就业形式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旨在规范新型用工模式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合理界定企业用工责任。对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权责,夯实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主体责任。主要明确企业劳动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可分为三类:劳动关系、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情形和民事关系。进一步细化平台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完善制度,守住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底线。从公平就业、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工伤保护、平台规则算法等七个方面维护新就业形式下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补齐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短板。我省《实施办法》明确,交通运输、邮政、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相互配合,保障新就业形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优化服务,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针对新就业形式下劳动者主要关注的就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和职称评定、工作生活服务保障等痛点难点问题,创新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方式方法。明确依托“动态精准就业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培训补贴资金可按规定直接补贴企业,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所有制限制。

协同治理,完善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会的有效覆盖,拓宽服务范围;加强对劳动争议处理的指导,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加强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总结我省集体协商经验,通过协商明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促进平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新就业形式劳动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新就业形式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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