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官网(公费留学生申请条件)

人民日报海外版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鉴于部分国家部分公费留学人员可能出现无法按时派遣、回国或返回目的国的情况,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出相关通知,采取

人民日报海外版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鉴于部分国家部分公费留学人员可能出现无法按时派遣、回国或返回目的国的情况,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出相关通知,采取以下措施支持疫情防控。

一、拟派遣人员

1.对2020年6月30日前留学资格有效的国家资助留学人员,因疫情原因无法按原计划派遣的,需申请延期派遣、变更留学单位或国别、放弃留学资格的,予以支持。按现行派遣前管理流程办理,其中国内单位的意见可以用留学人员取得单位同意的说明或微信、邮件等交流截图代替。国内单位同意。

2.因疫情申请放弃公办学校出国留学资格的,不受两年内不得申报公办学校出国留学的限制。

3.如果您已经办理了派出手续,并且已经购买了出国机票,因疫情需要变更行程的,请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上海、广州居留服务机构办理变更或退票手续。

4.请留学生国内单位协助后续相关工作。

二。对于那些打算回家的人来说

1.对应在3月31日前回国(暂定)的公费留学人员,因疫情需要申请延期回国的,予以支持。留学期限最长可延长至3月31日(暂定)。按现行的向外管理流程办理,其中国内单位的意见可由取得单位同意的留学人员说明或经国内单位同意的微信、邮件等交流截图代替(如无国内单位在国外攻读学位,可不提供)。

留学人员其他涉外管理事项需要国内单位意见的,可参照执行。

2.已购买返程机票,因疫情需要变更行程的,请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协助办理改签或退票等手续。

3.对因疫情回国的人员,延长期(不早于1月20日,最长暂定为3月31日)按现行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助。

三。对于那些打算返回留学目的国的人

如果有正在回国度假、开会等的留学生。,且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返回目的国,建议与海外留学单位妥善沟通,安排好回国时间。国内期间正常计算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正常发放时间为1月20日至3月31日(暂定)。3月31日后不归的,4月1日起暂停留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回到留学目的国并向使领馆报告后,从回国之日起恢复。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32361.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