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公鱼的学名(昂刺鱼土话叫什么)

此案价值不大,但“食品安全无小事”,保护人民餐桌安全任何时候都不可掉以轻心;办案机关在诸多疑点上的突破,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尤为可贵-40公斤毒雄鱼纪朱敏夏虹检察长

此案价值不大,但“食品安全无小事”,保护人民餐桌安全任何时候都不可掉以轻心;办案机关在诸多疑点上的突破,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尤为可贵-

40公斤毒雄鱼

纪朱敏夏虹

昂公鱼的学名(昂刺鱼土话叫什么)插图

检察长高(右一)和副检察长钱亚强(右二)在法庭上。

常州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018年12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钟楼区检察院检察长高在公诉席上,该院副检察长钱亚强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席上。被告人张是一名昂公鱼养殖专业户。昂鱼又名昂刺鱼,学名黄颡鱼。它的肉很好吃,不那么多刺。“昂公炖豆腐”和“昂公雪菜烧”是老少皆宜的特色菜。

2018年12月29日,钟楼区法院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罚款10000元(已缴);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被扣留的昂公鱼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被告支付赔偿金14000元(已履行完毕);在江苏省媒体公开道歉。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体检发现鱼呈孔雀石绿。

2018年5月3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钟楼区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区经营摊位进行检查,对王泽水产批发部拟销售的240公斤昂公鱼进行抽样检测。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不同鱼类样品中均检出国家禁用药物孔雀石绿,含量在每公斤8.5微克至14.4微克之间,远远超过国家标准《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GB/T19857-2005)规定的每公斤0.5微克的标准。

2002年5月,国家农业部公布孔雀石绿被列入第193号《禁止食用和动物使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名录》..然而,多年来,在水产养殖中,禁用的孔雀石绿并没有消失。仅2015年一年,全国各地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的情况就屡被曝光。除了吴哥,餐桌上常见的鱼有七种:黑鱼、鲈鱼、鲶鱼、鳜鱼、鲤鱼、乌鳢、草鱼。

国家警察经常调查水产批发部的240公斤有毒的昂公鱼来自浙江湖州农民张的养殖场。事关民生安全,警方迅速立案侦查,赶赴湖州市,在鱼塘边将犯罪嫌疑人张当场抓获。2018年5月5日,张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

嫌疑人“以为查不出来”

犯罪嫌疑人张交代,他从2008年开始承包鱼塘养鱼,在40亩土地上共承包了5个鱼塘,饲养昂公、白鱼、泥鳅。他说,昂公鱼苗逐渐长大,鱼塘里的水就会变得浑浊。如果是浑浊的,就要翻塘,就是先把一部分塘水抽出来,然后拉网捕鱼,把钓上来的鱼变成另一个有清水的鱼塘。钓鱼时,雄鱼的刺会刺破对方的皮肤,鱼会感染、发炎而死亡。同事说放孔雀石绿粉不会烂皮,这样鱼才新鲜,卖的好。他买了一斤孔雀石绿粉,20块钱,一包半斤,在小镇上一家专卖鱼药的店里买了两包。

2016年6月,张购买了大量的昂公鱼苗,放养在一个7亩的鱼塘里。两个月后,昂公鱼苗长大了,水变浑浊了,他开始按规矩翻塘,把塘里的昂公鱼分别变成其他鱼塘。这时,他撒上孔雀石绿粉末。2018年五一假期前,常州一鱼贩开车到张千林鱼塘,买了240斤幼昂公鱼和一斤6元鱼,他得了1400元。

2008年,当张开始养鱼时,当地乡政府的渔业工作人员进行了宣传。当时他就知道孔雀石绿是禁用的。当地政府也培训农民。张参加了2016年的培训。培训班上说养鱼过程中不能用孔雀石绿。它是有毒的东西,会残留在鱼体和鱼塘里,不会消失。张对说,“我用孔雀石绿沾运气。我觉得我用得不多,所以以为我查不出来。”

张辖区渔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证实:“10年前,我们就开展了禁止养殖户使用孔雀石绿的广泛宣传。每年向养殖户发放《国家禁用鱼药名录》宣传资料,定期对鱼塘水面进行采样。张也参加了相关内容的培训课程

民警搜查了张的鱼舍,查获一袋未开封的孔雀石绿,以及张参加水产养殖培训班的通讯录和水产养殖培训考试答案。这些书证可以充分证明张明知故犯,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发后,长洲对张承包的40亩土地上的5个鱼塘全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养殖昂公鱼的3个鱼塘均含孔雀石绿超标,养殖白鱼和泥鳅的鱼塘未检出孔雀石绿超标。

2018年6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批准逮捕。

冲破重重疑团

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由公安机关移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长高担任职务检察官承办。受理案件后,高认真阅读了试卷,仔细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梳理了证据,发现案件疑点重重。

根据常州凌家塘农贸批发市场的账目记录,当天,水产批发部的王泽从几个水产养殖者手中一共购买了5000多斤的昂公鱼,只有240多斤被查出有孔雀石绿。虽然这个数字与张当天销售的昂宫鱼数量一致,但是昂宫鱼要经过运输、入市、销售等多个环节。从鱼塘钓鱼到最后被查处。如何证明240公斤有毒的昂公鱼来自张的鱼塘?张的鱼可能和其他农户的鱼混淆了吗?是否可以让司机在运输过程中添加孔雀石绿,企业主临时饲养销售。针对上述问题,高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立即多方取证,弥补证据空白,确认240公斤有毒昂公鱼全部来自张的鱼塘。

当高准备写起诉书时,他收到了张辩护律师的检测报告和一份农业部的文件。检测报告由张农场所在地浙江的一家检测机构出具。检出的孔雀石绿含量为每公斤0.764微克和0.720微克,远低于常州市公安局委托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值。辩护律师提供的农业部[2018]7号文件显示,孔雀石绿最新超标值已增至每公斤1.0微克。根据这一标准以及律师提供的检测报告,本案中的昂公鱼孔雀石绿含量并未超标。

为什么不同机构的检测值差别这么大?是农业部的同一个文件。为什么检测标准不统一?根据此前的讯问,高认为张在养殖过程中通过浇水添加了孔雀石绿。因此,孔雀石绿在不同鱼样品中分布不均匀,检测含量差异是合理的。这一推论也得到了专家的认可。如何解释律师提供的农业部[2018]7号文件与本案定罪比对的国家标准GB/T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的差异?

高随即到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咨询专家,了解到农业部〔2018〕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只适用于行政执法,不具有刑法效力。刑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比照国家标准GB/T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的检测标准。但这个答案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检测出的孔雀石绿含量在每公斤0.5微克至1.0微克之间,是否会出现“刑事违法但不行政违法”的悖论?高立即联系了农业部。

农业部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个文件的目的是打击重点养殖区域和重点水产品的非法添加行为,将标准提高到每公斤1.0微克,主要是基于行政效率等考虑。孔雀石绿是一种用于印染行业的化工产品,可能已经存在于环境中。如果标准定得太低,就要下大力气检查是人为添加还是环境本身造成的,无疑会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削弱打击效果。将标准定为每公斤1.0微克,有利于集中力量精准打击人为添加的犯罪。但作为刑事案件,只要案中证据能够证明孔雀石绿是人为添加的,且超过国家规定的每公斤0.5微克的标准,就应当认定为犯罪,可以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消除了一切疑虑后,开始起草高的起诉书和量刑建议。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办案的中高徐明向农业部、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求证,确认孔雀石绿是一种化学染料,是一种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品,也是一种杀菌剂。具有高毒性、高残留和致癌、致畸、基因突变等潜在副作用。长期食用含有孔雀石绿的水产品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

该院副检察长钱亚强在案件讨论中认为,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与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风险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利益,存在侵害公共利益的危险,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提议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并一致通过。

2018年9月30日,被告人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由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起诉书内容没有异议。

案后说法

高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员

起诉前,我发现了一个关于适用法律的争议点:本案被告人是否可以决定自首。我组织岗位检察官一起讨论,大家持两种不同观点。我反复对比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发现他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时只提到2012年曾使用过孔雀石绿,现在无法查证,但他没有提到2016年撒过孔雀石绿的事实,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一定程度上被其误导,认为2012年使用后造成了环境污染,导致2018年在鱼类中检出孔雀石绿。进入讯问环节后,被告人交代了2016年投放孔雀石绿的犯罪事实。法律认定自首的首要条件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据此,被告在起诉书中没有被认定有自首情节。

在办理这个案件的时候,我详细了解了昂公鱼的生长繁殖周期,学习了一些养殖技术,掌握了专业知识之后,才复查案件。记得那天开庭结束离开法庭的时候,我本该松了一口气,但感觉肩上的担子还是很重。食品安全是“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检察官,办案要像工匠一样精悍,专注、认真、严谨地审查每一个证据,仔细思考与案件相关的所有细节,有质疑的勇气和信心,以工匠精神维护公平正义。这样才能对得起胸前的徽章。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检察官高)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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