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当事人曝光有毒海参,是靠敌敌畏长大的。消费者震惊了:在山东省即墨湾养殖基地,数百名养殖户将一箱箱敌敌畏倒入海参养殖场,杀死鱼虾等其他不利于海参生长的
3月15日,当事人曝光有毒海参,是靠敌敌畏长大的。
消费者震惊了:在山东省即墨湾养殖基地,数百名养殖户将一箱箱敌敌畏倒入海参养殖场,杀死鱼虾等其他不利于海参生长的生物。
海参因为抗药性强,不会被敌敌畏杀死,所以这种方法一直在养殖户中“普及”。之后,混有敌敌畏的海水会直接排到海里。
全国也震惊了:4天后的7月20日,农业农村部紧急下发规范性文件,要求12个省市农业农村厅、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全面开展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
敌敌畏应该是读者比较熟悉的。瑞君记得小时候每年夏天蚊子活跃的时候,家里的房梁上都多了一个浸过敌敌畏的棉球。大人说是用来防蚊子的。而且效果很好。邻居一般都是这么练的,记忆中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忌讳。结果蕊蕊君多次近距离闻棉球,很特别。
现在看来,沾有敌敌畏的棉球是低档次版的防虫条,1963年在美国上市。
上图:美国的防虫条。敌敌畏(黄色部分)密封在一个塑料壳里。
下图:六七十年代的防虫条广告,大意是打死苍蝇蚊子虫子,持续了4个月。
这些年来,敌敌畏已经淡出人们的视线。现在引起轩然大波,蕊蕊君不禁好奇它的问世,对人体的危害(有没有?)。
查阅各种文献,发现由此引发的纠纷、利益纠葛、死亡教训令人咋舌。更重要的是,如何谨慎使用?
问世经历利益纠葛或为真?杀毒机制危害案例使用警告
问世经历
1948
美国壳牌化学公司发明了一种新型杀虫剂,其有效成分是敌敌畏(全称O,O-二甲基-O-(2,2-二氯乙烯基)磷酸酯)。
1960-1963
敌敌畏和以敌敌畏为主要成分的防虫条在美国注册为商标Vapona,并已申请专利保护。起初,这些产品仅用于杀虫,并出售给饲养牲畜的农民。
1966
防虫条在美国家庭中很受欢迎,被用来杀死蚊子和苍蝇。但是产品标签上没有警示标志。
1971
在此期间,美国壳牌公司一直坚称敌敌畏是安全的,但美国政府已经收集了敌敌畏对人体危害的充分证据,因此要求敌敌畏的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注警示标志。
然而,其他国家,如墨西哥,在此期间仍然没有为他们的产品标注任何警告信息。
1972
美国壳牌化学公司被起诉:美国一名青少年在参加营地活动时,睡在离防虫条几步远的地方,随后被诊断为严重骨髓衰竭综合征(该病以骨髓造血细胞增殖减少和外周血全血细胞减少为特征,以贫血、出血和感染为主要临床表现)。参加营地活动前的体检显示,这名少年之前根本没有任何症状。
1978
美国壳牌化学公司否认杀虫条的危害,但私下赔偿受害者3万美元。
之后不到一年,这家美国公司就把杀虫条的销售权卖给了其他美国公司,从此再也没有涉足农药领域。
利益纠葛或为真?
资料显示,在1969年之前,美国公共卫生局和美国消费者联盟曾要求彻底清除无虫害条,但遭到政府监管机构的强烈反对。其中两人曾在壳牌工作,另一人后来加入了该公司。
一位曾经为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工作的官员回忆说,EPA的科学咨询小组与行业关系很好,他们不愿意将杀虫剂产品从壳牌公司下架。
如今,美国环保局已将敌敌畏列为B类农药——“可能的人类致癌物”(A类是“已证实对人类致癌”),并允许其继续在市场上使用,只是限制了使用范围。在中国,敌敌畏还没有被禁用。
我之前一直坚持产品完全安全,后来陆续发出了禁止警告。最后,我根本没有参与任何杀虫条的生产经营活动。敌敌畏暴露的危害案例有哪些?如何避免?(向下看)
杀毒机制
对,昆虫
敌敌畏特别易挥发。利用这一特性,敌敌畏通过空气体进入昆虫体内,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从而使昆虫的神经传导受阻,细胞死亡。
对人体
敌敌畏也极易溶于水。所以人可能是空气中毒,误食。其中毒机制与之前类似,即抑制人体胆碱酯酶的活性,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乙酰胆碱的积聚可使神经过度兴奋,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如呕吐、痉挛、昏迷和死亡。
发明者——美国壳牌化学公司曾宣称,敌敌畏对人体无害,是因为昆虫的神经对敌敌畏更敏感,而人的神经没有昆虫敏感。当然,事实并非如此。
危害案例1964年-1980年,600位成年人被曝因敌敌畏导致身体损害,其中10人死亡,并且上百只动物和宠物死亡,;1970年,时任美国环境署致癌物分析小组的官员回忆道,当时收到了数不清的(overwhelming)证据,投诉敌敌畏会导致基因突变;1981年初,美国11名体质正常的儿童进入到喷洒了DDVP的房间,4人死亡,7人患上白血病;上述那名美国青少年,与含敌敌畏的杀虫条近距离接触一晚,由此患上重型骨髓衰竭综合征。
……
可能还有更多未公开的案例。这只是发生在美国的一个案例。
我们如何避免它?
使用警告
不知道中国人现在家里还有没有用敌敌畏杀蚊蝇的习惯,还是在用含敌敌畏的杀虫条?
如果是这样,这些警告是非常实用的。它们都是伤害和死亡案件一起发生后形成的教训:
在家庭内部:
如果在某处需要停留4小时以上,此处禁止使用;婴幼儿、儿童、老人、身体虚弱者所处的地方,严禁使用;特别是婴儿床附近不得使用;厨房、餐厅、贮藏室等和食物有关的地方,严禁使用。
家庭之外:
医院、托儿所、幼儿园、饭店,禁止使用;此外,进行食品、饲料加工存贮、加工、包装的地方,严禁使用。
目前,我国尚未禁止使用敌敌畏。
作为兽药,允许残留在牛、羊、马、猪、鸡的肌肉、脂肪等产品中。作为一种杀虫剂,它被允许残留在水果、谷物、蔬菜、油脂和动物源性食物中。
也许有一天,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中国会再次考虑敌敌畏的安全性,禁止其在任何环节的使用。预计越来越少的有毒物质会对人类、动物和环境造成危害,而不仅仅是敌敌畏。
参考资料:
敌敌畏更新,国家公园管理局,1993年
敌敌畏,美国环保局,2000年
行业警报:密歇根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在食品和饲料企业中使用害虫防治条
贝壳游戏,戴安娜·汉布里和威廉·基斯特纳,1992年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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