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文:2020年五中全会废除计划生育()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韩亚东

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国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实施普遍二孩政策以来的又一次重大修改。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扶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教育负担。

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对人有什么影响?此次修法将如何帮助解决“生不起”、“养不起”背后的痛点和难点?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起初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各省都制定了计划生育条例。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这标志着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实施,2015年实施普遍二孩政策时进行了修订。

为适应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务院市、中共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结婚生育,生育全部子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这次修改贯彻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决定要求,促进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点是实施三胎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和其他限制性措施,以及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同时,加强普遍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保护,尽快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修改法律是调整生育政策的关键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告诉记者,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涉及公民生育权利和义务的相应调整,必须通过修改法律予以确认,这也为政策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框架。

以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这次将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

“提倡适龄婚育是促进适度生育水平的必要措施。”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宋健告诉记者,在一定程度上,过度晚婚晚育降低了生育年龄,成为制约我国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

从“提倡”生二胎到“允许”生三胎,意味着公民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有了决定自己生孩子的权利。支锋认为,这是对公民生育权更准确的法律表达,也有助于划定政府相关责任的范围,比如采取各种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支持公民生育三个孩子。

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现有法律中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内容,一些表述也有所变化,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改为“卫生行政部门”。7月27日,“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与之前的“全国计划生育电视电话会议”相比,这次会议的关键词从“计划生育”变成了“优化计划生育”。

对此,宋健表示,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仍然在计划生育的框架内实施。然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计划生育工作已纳入卫生范畴。所以表述的变化是符合当前工作形势和主管部门的。宋健还表示,在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优生优育一直是政策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不新鲜。无论是普遍独生子女、全面二孩还是现在的三孩生育,优生是前提。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的处罚措施不再使用。

《决定》明确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彻底脱钩入户、入学、就业等。来自个人生育。”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了《决定》精神,取消了社会抚养费,删除了相关处罚规定,删除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被老百姓称为“超生罚款”。政策制定的初衷是通过经济处罚遏制超生行为,同时为超生增加的社会抚养费负担筹集相应的资金,弥补投资缺口。修改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也应由其所在单位或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目前,有关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主要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这是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三部行政法规之一。另外两部分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此次修改后,三部配套法规也需要修改或废止。

此次修改还删除了原计划生育证明中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曾几何时,个人生育与户籍、入学、就业等捆绑在一起。,而且超生要先交社会抚养费,入学和就业还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过去有很多限制和约束。现在取消了公民生育的限制性措施,真正凸显了生育的价值。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冯志说道。

宋健也认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生育的措施是这次修正案的一大亮点。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奖励和惩罚并用,对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法律修改后,惩罚手段不再使用,配套措施成为主要的政策保障。这是根据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和人口状况做出的重要改变。

探索建立育儿假,加强婴幼儿护理服务…修改法律,完善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

2016年1月,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却不敢生。今年5月,国家宣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网上关于“生不起”“养不起”的回应比较集中。“生不起”的背后,既有现实的经济负担,也有预期的生育压力和焦虑。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方面,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育龄人群的经济压力突出表现在“三育”负担上。此前,《决定》要求将结婚、生育、养育、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提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扶持措施。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扶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抚养和教育负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级巡视员张桂龙表示,法律对主要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各级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解决“生不起”“养不起”的矛盾,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保健的支持和指导。宋健认为,由于晚婚晚育已经成为社会现实,许多妇女在生育之初就已经错过了最佳生育年龄,生育两三个孩子属于高龄,因此必须加强孕期和产褥期的保健服务,以确保母婴健康。

修改后的法律还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育儿假”。育儿假是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中的一种休假制度。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休假制度一般包括三种:女性产假、丈夫陪产假、父母育儿假。“育儿假反映了夫妻双方对育儿的共同责任,带薪假的性质部分反映了国家或单位对育儿费用的分担;同时还能有效缓解孩子生病时父母没时间照顾的忧虑等。是一种非常有利于缓解育儿焦虑、提高生育水平的制度安排。”宋健说。

年轻的父母都在工作,对托儿服务有很强的需求,但相应的供给却没有跟上。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开展的调查显示,我国仍存在3岁以下儿童保育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等问题。据国家发改委测算,“十四五”期间预计需要新增托儿所名额450万个,带动投资和消费规模超过1000亿元。修订后的法律促进了包容性护理服务体系的建立,提高了婴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了护理服务。宋健说,这是对目前已经反映出来的家庭育儿需求的积极回应。“育婴社会资源不足是家庭生孩子的顾虑和难点,需要专门立法进行详细研究、制定和实施。”

推进婴幼儿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和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护理和母乳喂养提供便利条件。支锋表示,这样具体细致的规定,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母婴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母婴的氛围,支持母乳喂养,保护母婴权益。

在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方面,修改后的法律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对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一是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是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的,提供全方位的救助和保护。

每个孩子每月获得500元育儿津贴,三个孩子可享受产假外30天假期奖励…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推动三孩政策落地见效。

8月2日,四川攀枝花市东区东华街居民杨军顺利办理手续,成为本市第一位育儿补贴申请人。根据规定,杨军今年每月500元的育儿津贴将在明年第一季度前支付到他的社会保障卡上。

此前,7月28日,攀枝花市宣布每月向第二、三个孩子发放500元育儿津贴,直至孩子满3岁。因此,攀枝花成为全国第一个发放育儿补贴的城市。外界对此评价积极,称看到了当地政府鼓励生育的诚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生育成本,同时传递了国家生育政策的导向。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军告诉记者,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攀枝花市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发放对象和标准、申报原则和条件、资金支付、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相关要求,确保县(区)按照实施细则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政策。

8月5日,北京明确生育三个孩子,享受30天假期奖励的过渡政策。目前,北京正在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出台前,对于按规定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

目前,各地正在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生育扶持措施。根据宋健的分析,所有这些措施都可以归为家庭育儿的三个关键要素:资金、时间和设施。如何具体规定和操作每一个要素,比如直接现金补贴还是间接减税,是延长产假还是增加育儿假,是政府出资还是社会筹集,如果各地因地制宜,精准实施,可能会更有效。

各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三孩生育扶持政策。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探索发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发展暑期托管服务,解决学生暑假“看护难”问题;国家医保局规定,参保女职工生育三个子女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范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向社会征集关于三胎生育政策的口号。

支锋认为,目前制约人们生育和养育的痛点和难点还很多。比如在一些一线城市,女性怀孕后很难在医院建档;从产检、接生到雇月嫂,再到从3岁前孩子的照片,这个过程所涉及的成本和精力让很多年轻父母感到头疼;生育对女性个人的职业发展、晋升、收入影响很大,工作与家庭的冲突导致生育焦虑。“我国的生育友好型制度建设已经启动,距离未来政策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还有很大差距。”

是家庭的喜事,是社会的大事,是国家的大事。优化生育的制度建设不会一蹴而就,观念的转变也需要逐步发力,长期努力。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开了个好头。未来要继续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形成经济社会政策更好支持生育、有效解决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导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235647.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