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新政(怎么用公积金装修房子)

政策调整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支持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根据

政策调整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支持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根据《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提高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会规〔2022〕2号),对我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1.职工家庭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产权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已生育并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加10万元计算,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100万元,单身职工70万元。

该政策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

1.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是什么?

答: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婚前或婚后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员工A婚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永泰县买房,2022年2月结清贷款。2022年4月再婚后,职工A又买了一套房子,其配偶B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时,职工B作为主贷款人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应认定为一次。

二。政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政策调整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贷款的职工家庭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执行如下:

1.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计算贷款额度?最高可贷金额是多少?

答:生育或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加10万元计算,即,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日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贷款申请日至借款人夫妻双方退休日预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10万元。

按照上述贷款公式计算出结果后,按照双职工最高可贷金额100万元、单职工最高可贷金额70万元执行。

2.职工A与妻子B已生育两个均未成年的孩子,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a出生于1992年2月,妻子出生于1992年7月。2022年6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甲为主贷款人,甲、乙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44000元、1000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为7425元和5000元;月缴存额分别为1782元和500元,因此在满足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即: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4.4万元+1万元)×1.2+(1782元×357个月+500元×302个月)×流动性调节系数α(目前为1.2)+10万元= 1109408元。

3.如果例2中甲乙双方均为福州户籍,且在泉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那么甲乙双方只能选择按照两个异地职工的贷款公式计算(不额外增加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四。如何认定员工家庭属于“生育并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答:职工家属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该中心根据提供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未成年儿童的数量。改制职工家庭除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外,还应根据离婚协议(判决书)中子女户籍地址和抚养权归属进一步确定未成年子女数量。

4.员工A和B婚后生了一个女儿(成年),后又生了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甲乙离婚后,儿子由甲方抚养,甲乙丙再婚后未生育,故甲乙丙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视为属于“生育并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5.职工A、B离婚后,未成年儿子由B抚养,B、D再婚,D与前妻所生小儿子由D抚养,那么,B、D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认定为“生育并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5.《通知》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否包括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

答:此项新政策仅适用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平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福州市户籍异地缴存职工购买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适用新政策的相关规定。

6.该政策能否适用于申请“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

答:《通知》中“职工家庭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产权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的政策,在住房公积金机构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同样适用。

更多新闻。

福州推公积金新政,支持职工合理购房需求,提高二孩以上家庭贷款额度。

资料来源:福建省住房公积金中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221022.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