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售商品(拼多多预售商品能买吗)

“618”年中购物节刚刚过去,相信很多“最后付款人”拍下的商品已经陆续到货。但网上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很多商家销售的预售商品,最晚也要快一个月才能发货。在此之前,

什么是预售商品(拼多多预售商品能买吗)插图“618”年中购物节刚刚过去,相信很多“最后付款人”拍下的商品已经陆续到货。但网上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很多商家销售的预售商品,最晚也要快一个月才能发货。在此之前,微博大V点名了几家热门的网络名人店,吐槽“预付款”的诸多问题,一度冲上热搜。杜南记者调查发现,如今,预售已经成为很多商家的热门促销游戏,但其不合理的一面也逐渐凸显,让消费者频频“踩坑”。一些专家表示,在使用预售款降低自身风险的同时,商家应确保产品质量和交付时间,而不是将所有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预售爆款”业务:商家用来规避经营风险

今年“618”促销期间,杜南记者登录淘宝、Tik Tok、阿奥特快等多个平台,发现不少商家出售预售商品。其中,尤其是服装商家习惯采取“超长预售”的方式。15天预售、30天预售、45天预售的标签随处可见,有的甚至用了“预售爆款”的字眼。在一些有商品的服装直播间,订单页面显示付款后30天内或者付款后45天内发货。

所谓“预售”,就是下了款之后,商家需要时间备货,消费者往往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收到货,慢的话半个月到一个多月不等。记者咨询了几家商家,他们大多表示,之所以选择预售,主要是因为“缺货”。

电商从业者小林告诉记者,商家之所以选择预售,一般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新品促销,商家利用预售手段提前了解商品热度,从而提前备货;另一种情况,商家没有库存,提前支付定金或订金让商家有一定的资金来源,留有余地空,可以规避压货风险;最后,供需悬殊也可能导致商家选择预售。比如某个网络名人商品的订单量在快速增加,但是库存数量有限,商家只能选择预售。

也就是说,并不一定是因为产品热销、爆款,也是商家规避自身经营风险的一种手段。

“预售只能说这是两相权衡,最终目的是盈利。”小林向记者指出,预售也会给商家带来一定的风险,比如消费者购物体验差,中途申请退款等。如果预售的货卖的不好,订单量少,有些工厂就不会选择接单。这种情况下,商家不仅不发货,还会被消费者诟病。

小林总结说,正是由于上述风险,目前的预售业务更多集中在服装、电子产品等个性化、高价位的商品上,这些商品一般不可替代,同质化程度低。“消费者只有足够喜欢,才会愿意等待”。“所以预售有很多条件,比如独立的产品研发,固定的合作厂商,品牌和粉丝的支持。”小林说。

预售让消费者频频入坑,有人等了一个月都没有结果。

对于有些商家卖“预付款”,有些消费者并不买账。

市民许(化名)告诉记者,她对“预售款”一直很抵触。因为要先交一些钱,所以不能马上拿货。“漫长的等待消耗了太多喜欢的心情。”许说,她曾经在网上买过一件衣服。图片看起来做工精细,时尚,但是咨询商家后,她说没有现货,要等一个月。一开始充满期待,收到货的时候,内心已经在安静了。“就像你买夏装,秋天就到了,过季了。”

在网上,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预售款时频频吐槽。在某投诉平台,输入关键词“预售”后,弹出5万多条结果,基本覆盖了所有主流电商平台。投诉内容包括定金不交付、预售时间长、预订后单方涨价、订单取消、产品质量问题等。

市民于颖(化名)告诉记者,她在某电商平台上看到一家新开的店铺。货比三家后,她发现自己想买的行李箱在这家店只有市场价的一半,但发货时间显示是一个月后,于是她选择了用预售款购买。然而,等了一个月后,于颖发现物流仍处于发货状态,没有人回复她的客服。最后她只能申请退款。“我觉得商家更像是低成本引流做数据,不是正经生意。”

律师声明

商家任何更改发货时间的行为都构成违约。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商品都可以预售,中途随时申请,但首付意味着无论等多久,消费者都要按时支付尾款,中途不能申请退款。但在接受押金时也有对商户的约束。广东法律学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收取定金的商家不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同时,邓刚指出,如果商家未能以合理的方式标明预售信息,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商家擅自更改发货时间,提高价格,或者取消订单,都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家按照原约定履行义务,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解除合同。如果造成损失,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如果商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预售的方式取得消费者的定金或其他预付款,然后‘跑路’或逃匿,则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如果认定为犯罪,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邓刚表示,消费者在购买“预售款”时,首先要看清预售信息的具体内容,了解商品或服务是否有明确的交付时间和标准,并及时保留相关预售信息、商家宣传内容、预售合同等证据材料。在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行政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商家的民事责任;如果遇到诈骗等犯罪行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专家的声音

预售不能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预售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但前提是商家要有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和交付时间。

“商家不能一边把风险全部转嫁给消费者,一边用预售来降低自己的风险。”陈音江注意到,现在有些商家根本没有固定的进货渠道,也不向消费者提供订购合同。相反,他们在收到消费者的预付款后订购并交付货物。这种预售方式不仅风险大,而且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商家需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信息。

浙江国际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潘鹤林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认为就治理“超长预售”而言,法治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完善电子商务法治,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电商平台应对“预售”合同进行审查。评价预售时间的合理性,定制产品确实有生产时间要求,进口商品也需要时间通关。但是,完全没有必要对一些大宗商品设置超长的预售期。预售合同中应去除“无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霸王条款,参与预售的消费者与现场购买的消费者应享受同等的消费待遇。

另一方面,法律层面要建立和完善“超长预售”的法律环境。有些问题已经有了法律的解答,比如商家的“任意取消”和“延迟发货”在法律上属于违约。有违约金可以参考,消费者可以选择违约金或者押金违约金来获得赔偿。对于此类问题,法律应该做的是畅通消费者投诉的渠道,通过简易仲裁的方式,帮助消费者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正义。

采写:南都记者张思琪陈杰生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210613.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