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汉鞭炮厂爆炸原因公布了(许昌爆炸案)

作者:任然据微博“今日广汉”消息,四川广汉鞭炮厂爆炸事故原因已于7月8日公布。结合现场近距离观察,确定事故是化工原料仓库硝化棉在高温天气等因素作用下分解放热,导

作者:任然

据微博“今日广汉”消息,四川广汉鞭炮厂爆炸事故原因已于7月8日公布。结合现场近距离观察,确定事故是化工原料仓库硝化棉在高温天气等因素作用下分解放热,导致相邻仓库木炭着火,进而引燃相邻建筑存放的导火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4人轻伤。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硝化棉自燃”的说法只是专家通过对厂区值班人员的现场询问、观看燃烧爆炸的网络视频、结合现场近距离观察得出的“初步鉴定”结果,后续应有权威鉴定。根据目前的事故原因,很难说这不是一起责任事故。

据涉事企业负责人介绍,该厂6月28日开始放高温假,事故发生时处于停工状态。也就是说,高温天气会威胁到鞭炮厂的生产安全,这是各方都知道的,而实施高温放假也说明工厂已经采取了实质性的防范措施。但根据公开资料,硝化棉接触空气体,遇明火、高热,容易燃烧爆炸,在40度以上的环境中可加速其分解自燃。企业也应该知道这一点。那么,高温天气来临时,化工原料仓库的硝化棉是否处理得当?

事实上,根据工厂以往的安全生产记录,这次事故只是对海恩定律的又一次验证。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7月的一份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涉事企业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并告知员工,谢赫分公司44车间装有药品的料斗内药品(银粉)药面超出料斗边缘,导致2019年1月21日发生爆炸事故;2011年7月,该厂还发生了一起自燃事故。“厂区出现浓烟和火光,不时传来爆炸声”;此外,2002年10月5日,该厂因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了小规模燃放烟花爆竹的“一般事故”。

从多起“一般事故”到这次“较大事故”,具体原因可能有所不同,比如,未如实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但综上所述,安全意识不够,安全责任落实不力。鞭炮生产本身属于危险品行业,在安全方面应该有最高等级的安全措施。但这些事故的原因基本都是一些“常识性”的疏忽,反映出的是企业安全责任意识的“麻木”和安全事故预防的侥幸心理,实在让人害怕。

事故对周边群众影响很大,企业选址的合理性再次受到质疑。此前,当地群众曾写信反映“炮厂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违反国家相关安全规定”等问题。当时官方的答复是公司选址符合规定。但事故的最终影响显然让这种说法的“合理性”受到质疑。对此,应重新评估后续调查。

企业发生安全事故,首先要问的当然是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但地方的安全监管责任也是不可回避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媒体梳理发现,事故发生前,涉事企业已经涉及多起借款纠纷,实控人股权被冻结,实控人被列为老赖,连续两年被安全生产处罚。而在这些问题的另一面,其实际控制人在2015年被聘为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涉事企业之间存在这样的“矛盾”,或许并不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但这很难不让人质疑其安全生产能力是否被“高估”。一个有这么多“劣迹”的公司,能让人放心履行安全责任的诚意吗?地方监管是否严格压实了责任?

事故发生后,当地已要求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抓好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当然,调查是必要的。但这起事故背后的企业、监管、地方态度的“诱因”,显然需要认真分析和清理,这也是举一反三最重要的地方。(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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