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三产业(什么是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一种职业技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搞活国内市场,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永嘉县积极拓展商品流通领域,改革商业制度,扩大商业企业自主权,实行承包制、租赁制和经理负责制。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搞活国内市场,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永嘉县积极拓展商品流通领域,改革商业制度,扩大商业企业自主权,实行承包制、租赁制和经理负责制。

国营商业有县商业局、县粮食局、县物资局,分别管理国营商业机构。1979年4月,在县物资局系统成立了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81年4月,县粮食局成立粮油贸易公司,9月成立运粮车队,10月成立粮食批发站。1982年,县商业局下辖的燃料五金公司成立了燃料和五交化两大公司。1983年,县粮食局成立饲料公司。1985年,县物资局成立了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轻工、建材四个公司。1986年,县粮食局石油股更名为石油公司。1987年,燃料公司由县商务局划归县物资局管理。

年,永嘉县国有中小商业企业全面试行了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到1990年底,县商业局主管百货、食品、烟酒糖、石油、五金、医药、水产等7大公司,干部职工1465人,年销售总额5722万元;国有粮油企业包括粮油贸易公司、饲料工业公司、粮油经营站、运粮车队、永嘉米厂、永嘉葡萄糖厂、永嘉粮油食品厂、永嘉面包厂、县粮食局接待处、8个区镇粮管所、32个粮食购销站,干部职工738人。国有物资企业包括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轻工、建筑材料、生产资料及服务、汽车配件、燃料及回收等8家公司,县煤炭制品厂、温州市物资局商业处等10家单位。全年物资销售总额达6263万元,居全省首位;其他系统主要有外贸公司、工业供销公司、农机公司、种子公司、木材公司、林产品经营公司等。

改革开放时期,永嘉县第三产业体制改革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在集体商业方面,1977年12月,县供销社从县商业局分离出来,供销社恢复了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商业性质。自1979年以来,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也恢复了合作商业的集体性质,并支持发放银行贷款,以促进农村集体商业的发展。到1990年底,县供销合作总社主管6家公司和2家工厂,以及15个基层组织和98个生产资料、土特产、副食品、储运、信托贸易和贸易公司的分支机构。此外,全县还有532个集体商业网点,1039人。

在个体私营企业方面,1978年以后,各级政府放宽了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政策,此后,个体私营企业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到1990年底,全县有个体私营经营户28398户,从业人员37048人,一些个体企业已能进入全国市场。

在此期间,县委、县政府还鼓励城乡剩余劳动力从事商业和服务业,各地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专业市场。根据“谁主办谁受益”的原则,市场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引导、合理布局,鼓励各方筹集资金,扩大和完善市场网络,不断提高规模和档次。1982年9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物价局等部门关于逐步放开小商品价格和实行市场调节价报告的通知。1983年2月,县政府正式批准桥头小商品市场开业。

1984年7月至8月,《洪汇报》编辑兼记者访问桥头,撰文称桥头是“世界东方最大的钮扣市场”。10月29日,县政府批准永林区双弯木材交易市场开业。这些市场的建立促进了永嘉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又称庙会)也发展迅速。交易的商品从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到鞋服电器等工业品,规模不断扩大,商品数量不断增加。80年代中后期,每年有100多万人参加交易会,商品有3000多种,成交额约2亿元。

改革开放时期,永嘉县第三产业体制改革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商业经济体制改革也加快了步伐。在国有商业方面,1991年,县商业局系统和县物资局系统的国有商业企业进行了第二轮承包经营。商业局下属的县五交化百货总公司等9家企业和县物资局下属的永嘉燃料总公司等10家国有企业与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签订了经营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1992年,县商业局按照“保基数、保支付、留盈余、补亏损”的原则,承包了县医药商店、烟酒糖公司、华侨友谊商店等第一轮承包的下属企业,为期2年。县食品公司和水产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合同管理,期限分别为2年和1年。

1993年,小型国有零售企业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开展“国有民营”试点,实行“变、租、转”经营。1994年,县五交化百货公司对其零售点实行“国有民营”改革。自,全县商业物资系统正常生产经营的国有商业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承包经营。1995年,县商业系统在保证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引入个体经济经营机制,按照“承包基数、自负盈亏、保本有偿、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原烟草糖业公司单独专卖烟草后,糖酒业务减少,于是重新确定承包计划,实行新一轮承包。

从1996年到1997年,县商业系统继续完善“国有民营”的改革模式。该县医药、食品、石油、烟酒糖、五交化百货等公司对下属专业批发部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定销售、定利润、定人员、定资金,落实奖罚措施。县水产公司上塘门市部、餐饮公司清水港国营饭店、食品公司瓯北、上塘分公司均进行新一轮承包,独立经营。2000年,县水产公司打破以往只在企业内部职工中承包的格局,将原上塘水产门市部的10个店面推向全社会公开招标,效果良好。2001年12月,县商业局、县物资局合并为县经贸局,下属商业企业同时归县经贸局管辖,继续实行工效挂钩的合同管理,亏损企业工资总额与减亏挂钩。

到2004年承包经营结束,县燃料总公司、县化工轻工公司、县食品总公司、县医药总公司略有盈利;县机电设备公司因亏损而倒闭。其他13家企业均为亏损企业,均已倒闭。2005年,18家国有商业物资企业中,除县食品总公司、县医药总公司、县燃料总公司、县化工轻工公司外,其余14家企业出租店面(房)和场地,收取租金,实行租赁经营,租期一般为1-5年或更长。利用店面(房子)和场地出租,所得资金解决员工养老保险或生活费。2010年,全国规模以上商业机构2家,从业人员100人,社会商品销售额0.62亿元,分别比1999年下降71.42%、82.60%和83.01%。销售额占国有及规模以上销售总额的71.75%。除县化工轻工公司正常经营外,其余企业仍沿租赁经营。

改革开放时期,永嘉县第三产业体制改革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在此期间,国有商业企业也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是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破产等。,实施资产重组,理顺产权关系,国有资产逐步退出市场。到2010年,全县商业企业兼并4家,出售2家,破产1家;支付安置费162万元,30名职工国家职工身份被取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在集体经营方面,1991年,县供销社系统实行了以“统一经营、定额管理、多奖少补”为重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1992年10月,县供销联社成立企业总公司,下设县土产公司、日用杂品公司、公司副食品公司、农资公司等9个单位。是集体法人,经营范围包括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外的所有商品和行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它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经营。1993年5月,以桥头供销社为代表,试行“一个公司一个营”的经营责任制,即在所有制和经营者身份不变的前提下,职工(个人或合伙)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同时实行“四定”,即定缴费基数、定基金会资金、定工作人员、定经营期限,逐步改为职工自筹经营。2000年,全县基层供销社普及率达90%以上。

1996年,县供销社提出了基层供销社第二轮承包方案,调整了“一个连一个营”的适用范围,纠正了农业生产资料和大宗商品批发部的“抽资承包”行为;规范承包方案,进行公开招标;实行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基金会资金提取力度,对大额基金会资金需求提供抵押;完善合同。通过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大部分单位仍打不开局面。全年15个基层供销社共亏损28.66万元。1997年,县供销社被列为全县清产核资试点单位,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资、产权评估、产权登记、建章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稳步推进设立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企业,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或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采取兼并破产。2008年12月,县和盛供销社率先成立了县和盛茶叶专业合作社,这是全县第一个供销系统。

从1998年开始,逐步过渡到租赁承包经营,“一个社一个营”的员工承包经营比例逐年下降。全县基层供销社开始采用“同母一社多制”的体制,推行新一轮经营责任制,继续加快资金回笼,重视抵押,严格防范风险,努力向资产租赁和股份合作制经营转变,鼓励职工自主领证,自负盈亏。2003年以来,县供销联社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网络和人才优势,与农村的种养大户、摊贩、技术员联合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

改革开放时期,永嘉县第三产业体制改革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2007年以来,供销系统专业合作社建设步入快车道,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商标、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到2010年,全县供销系统主导和参与专业合作社29个,涉及茶叶、水果、蔬菜、畜禽、兰花、蜂蜜产业,成员3348人,带动农户1.28万人,连接产业基地2852公顷,通过合作社累计销售549.3万元。其中,农友枣香油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

在股份制商业方面,1993年永嘉县出现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企业。有一个法人,四个网点,八个员工。1997年,股份制商业销售额达3470万元,占全县零售总额的2.01%。2005年,规模以上股份制批发零售商业销售额达到7.28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总额的80.32%。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中有5家股份制企业232人;销售额达4.37亿元,占全县总额的7.67%;比1999年增长42.47倍;占比提高了5.12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有股份制企业法人单位1个,从业人员78人;销售额0.8亿元,占全县总销售额的3.52%。

在个体私营企业方面,1992年以来,县政府采取鼓励和扶持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1995年,全县有个体私营企业1.23万家,从业人员1.42万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41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2.78%。2000年,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改革市场准入机制,放宽准入条件,强化政府服务效能。

《决定》规定,除国家法律和政策明确禁止的外,允许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对国家没有规定或不明确的行业和业务,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就允许开业经营;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并与农产品基地、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的纳税大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税收方面享受国家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企业主体结构得到全面调整。截至2010年,全县规模以上民营商业企业33家,从业人员919人,主营业务收入51.94亿元,分别占规模以上商业总量的80.45%、72.82%和91.07%。限额以下个体户零售额45.55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0.0%。

在此期间,数据和信息进一步发展。2009年4月,永嘉投资405万元建立了县城益智玩具网上交易市场。2010年,分别投资500万元建立了永嘉县泵阀网上交易市场和桥头纽扣网上交易市场,在网上销售当地生产的益智玩具、泵阀和纽扣拉链,促进了主导产业的发展。年,红蜻蜓有限公司组建了电子商务团队,开展网上销售活动,大大减少了商品的流通环节,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0年,红色蜻蜓的电子商务部门销售额超过900万元。

改革开放时期,永嘉县第三产业体制改革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随着商业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极已被列入政府计划。永嘉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300英里长的楠溪江集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于一体,以水美、石奇、瀑多、村古、滩美而闻名。是中国唯一以田园风光著称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80年代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1984年8月,县政府组织了风景旅游资源调查队,对楠溪江大若岩风景旅游资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同年11月,正式上报浙江省人民政府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1985年8月,省政府批准大若岩-楠溪江风景名胜区为浙江省首批省级风景名胜区。1986年4月,县政府成立了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开发领导小组。7月,县政府成立永嘉县风景旅游办公室,县政府抽调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人员负责景区建设和旅游开发。1988年8月,国务院批准楠溪江风景区为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政府成立了永嘉县旅游公司这一全民所有制的机构,与上海春秋旅行社、温州中旅等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开始陆续接待游客。

20世纪90年代以来,永嘉旅游业加速发展。1990年6月,楠溪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正式成立,开始对外办公。1991年3月,永嘉县风景旅游资源调查队成立,对县城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进行调查。1992年1月,县政府同意在楠溪江国家风景名胜区设立岩滩风景旅游管理处,为全称所有制事业单位。8月,永嘉县风景旅游协会在楠溪江狮子山宾馆成立。199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部以程健[1993]472号文,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总面积625平方公里,分七个景区。1998年1月17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2月4日,县委下发《关于成立永嘉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等四个中心筹备组的通知》。按照“以大社会建设旅游大县”的思路,实施弹性开发机制,加快楠溪江旅游资源的开发。

进入21世纪后,以古村落文化、红色文化等为特色的旅游休闲产业发展迅猛。2000年3月,县委、县政府提出“文化楠溪江”战略,发展楠溪江古村落文化和红色文化特色旅游。2004年,永嘉举办了首届楠溪江文化旅游节.2001年4月,县政府决定启动楠溪江重要古村落的整体开发。永嘉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旅游)负责人担任总策划,芙蓉古村改造是突破口。芙蓉古村“七星八斗”的水,延伸到岩头里水街的古农村水利系统,再延伸到五尺生态溪,追溯到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旧址。

2002年12月,国家旅游局批准楠溪江风景区为国家AAAA旅游区。2003年11月,中央电视台海外四套特别节目《走遍中国》栏目摄制组来到温州,以楠溪江为重点,拍摄了《山水温州》、《文化温州》等一系列《走遍温州》特别节目。2004年,永嘉开始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这表明永嘉县的旅游产业开始真正走向正规化。2005年2月,楠溪江被列入世界地质公园,是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的西园区。2007年,永嘉被命名为中国文化旅游大县。

改革开放时期,永嘉县第三产业体制改革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2009年,楠溪江景区规划修编,总面积调整为671平方公里,由大南溪、大若岩、十五岩、四海山、太平岩、岩滩溪、源头、镇西八个景区组成。永嘉开始创建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旅游资源大县真正开始向旅游经济大县转型。到2010年,楠溪江景区已投入景区旅游设施(县政府、镇村)资金21267万元,开发开放了苍坡、芙蓉、岩头(里水街)等20多个古村落和红十三军旧址等80多个重点旅游项目。

到2012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79.28亿元,增长12.4%;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0.28亿元,增长6.4%。全年共接待游客313.11万人次,同比增长21.43%;门票收入1801.16万元,同比增长19.43%;旅游总收入22.98亿元,同比增长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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