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怎么下载河北税务)

河北新闻网讯(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和《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事业

河北新闻网讯(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和《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税务系统省局信息中心和部分县(市、区)局信息中心。具体职责: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职位和人数

(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35周岁(1986年4月15日至2004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省局信息中心职位的考生应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报考县级税务局信息中心岗位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即须为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人员),其户籍、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2022年河北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其中省局事业单位信息岗(管理岗)2名,基层信息岗(管理岗)43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专业参照《2022年税务行政类公务员目录》设置。

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其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

专业不在所选参考目录内,但与岗位要求学科相近的考生,可主动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学科的相似程度进行资格审查。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中共党籍的人员、被定向到特定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因失信被执行死刑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人员、 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被录用后不得以回避关系报考该招聘岗位。包括《回避关系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具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中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不得在其中一人担任领导职务的事业单位中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也不得在同一领导直属的事业单位中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1.夫妻之间的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叔阿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侄子侄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的子女、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子女以及由此产生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的法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河北人社网发布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8: 00至4月22日17: 00。

资格截止时间:4月23日12: 00。

缴费截止时间:4月23日17: 00。

3.报名网站:河北人事考试网。

4.资格初审及缴费:资格初审按招聘岗位设定的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系统支持移动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5.网上注册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开始报名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招聘政策和拟报考职位的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通知和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有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应聘者不合格或不符合资格要求,将取消应聘者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用户注册”,方可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身份证照片,提交审核。

(4)规范参赛作品的填写或选择,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应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如果支付成功,注册就完成了。报名成功的,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5)考生信息在“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审核结果反馈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会在24小时内在注册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如果“审核不通过”,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或上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如果是“已审批”,则不能修改,将进入支付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在报名和考试期间,您必须保管好您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丢失、盗用或恶意篡改由您负责。

提醒:注册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是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必要信息,一定要牢记。

6.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取消和减少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放弃报名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稳定控制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网站,了解最新考试安排,自觉做好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工作。笔试准考证的打印要求将在通知中说明。

2.笔试科目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

科目二:计算机基础知识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第3天,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作弊、漏考一科或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3)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认。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面试前,审核面试人员的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已进入面试名单人员的放弃或取消资格而造成的空的空缺,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现场评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评分”法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值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每半天公布一次。

5.总分合成。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计算机基础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调查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和体检人选。比例中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官网公布。

1.调查。重点考察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是否需要回避等。,并查看被考察对象的学历和人事档案。

2.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手册》执行。

报考人员考试、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报考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递补。

(5)宣传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官网、河北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河北人社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招聘人员,并办理备案手续。

(7)就业

备案后,由具体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失败的人将被解雇。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防疫措施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政策电话:0311-88626789(省税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83808508,83817978。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981426(省税务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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