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准号(执行标准号是什么意思)

1.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负责组织制定了当时已经确定的三个香型的部颁标准,即浓香型白酒及其检验方法(QB850-19

1.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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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负责组织制定了当时已经确定的三个香型的部颁标准,即浓香型白酒及其检验方法(QB850-1983)、清香型白酒及其检验方法(QB941-1984)和清香型白酒及其检验方法(QB942-1984)。该标准除感官、理化和卫生要求外,还规定了浓香型白酒中己酸乙酯的含量和清香型白酒中乙酸乙酯的含量,并分别建立了己酸乙酯和乙酸乙酯的气相色谱分析方法。

该标准颁布实施后,促进了浓香型、清香型和米香型白酒技术的进步和发展。随着标准中规定了气相色谱分析方法,气相色谱在白酒分析中的应用得到了迅速的推广,对白酒风味成分的发现和定性定量分析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80年代后期,根据白酒行业的发展和需要,标准中心负责组织制定了白酒产品、分析方法、检验规则、食用酒精和饮料酒标签等17项国家标准。即CB/T -3-1989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糜香型白酒、CB - -2002食用酒精、CB -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GB/T 。1-1989上述国家标准颁布实施后,企业采用了先进的分析手段,不仅检验了最终产品,而且扩大了在生产过程控制、制曲控制、贮存和勾兑等诸多领域的应用。从而保证和稳定产品质量。然后,除了气相色谱仪,质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先进的检测设备也逐渐应用到白酒生产中。

20世纪90年代,随着白酒行业的不断发展,按照建立白酒新香型的原则,酿酒协会确定了凤香型、池香型、芝麻香型、特香型、酱香浓香型、老白干香型等6种香型白酒。随后,标准中心申请立项,负责组织制定浓香型、豉香型、芝麻香型、特香型、酱香型、老白干型白酒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各香型白酒特征成分的含量有规定的指标,并建立了相应的气相色谱分析方法。此外,还建立了液体白酒的行业标准。

进入21世纪,中国白酒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论是高低度白酒结构的调整,产品质量的提高,还是包装装潢、技术装备和分析水平,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但随着生产和消费的发展变化,有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过于陈旧,有些指标滞后,需要对内容进行修订和调整。因此,标准中心对浓香型白酒、低度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低度清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低度米香型白酒、饮料酒标签标准、白酒分析方法、白酒检验规则、食用酒精等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

GB/T .1 ~ 2006年3月浓香型、清香型和米香型白酒;GB/T -200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已于2006年7月18日发布,由于企业准备不足,上述标准的实施推迟至2008年1月1日。凤香型白酒(CB/T -2007)、豉香型白酒(GB/T -2007)、液态白酒(GB/T -2007)、固液型白酒(GB/T -2007)和特香型白酒新国标。T -2007)和老白干香型白酒国家标准(CB/T -2007)也于2007年1月19日发布,并于2007年7月1日实施。

此外,新的食用酒精国家标准(CB -2002)已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白酒分析新国标(GB/T -2007)也已于2007年1月2日发布,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CB/T -2009《酱香型白酒》、CB/T -2011《酱香型白酒》、GB/T-2008《白酒行业术语》、GB/T -2009《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2757-2009 GB -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GB/T -2008《饮料和

2.新国标与原国标的区别

(1)范围

新国标规定了X-X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新标准适用于××检验和销售。原国标的范围仅规定了香精的技术要求,并未包含新标准的上述内容。

(2)引用标准

原国标只引用了GB - 2007《白酒分析方法》和CB 2757- -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勾兑酒》。在新国标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共引用了7个相关标准,构成了产品标准的一部分。引用的标准未注明标准的年份号,所有使用该标准的各方均应以该标准的最新版本为准。

(3)术语和定义

新国标对各种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更加详细和准确。比如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新国标旨在保护民族传统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声誉,保护国宝。因此,三个标准只针对传统固态(或半固态)发酵工艺酿造的白酒产品,规定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和非白酒发酵的香吃味物质,而固液法和液态法生产的白酒不包括在内。

(4)产品分类

原标准将高度酒和低度酒分开,一个香型有两个标准;新标准根据产品的酒精度分为高度酒(41% vol -68% vol)和低度酒(25% vol-40% vol),一个香型只有一个标准。

5)要求

①在感官要求中增加一项条款,当葡萄酒温度低于10C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或失光,当葡萄酒温度高于10C时,应逐渐恢复正常。本规程结合中国传统固态(或半固态)发酵白酒的特点制定,更符合生产实际。

②理化要求:酒精含量以“%vol”表示,符合国际标准;只规定了总酸的下限,适当调整了总酯的下限;特性(己酸乙酯、乙酸乙酯、乳酸乙酯、β-苯乙醇等。)下限要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整。

③卫生要求:2006年标准修订中将取消“杂醇油”指标。

④原标准中未发现净含量。75号令规定,净含量300 ~ 500ml的包装商品允许短缺量为3%,500 ~ 1000ml的允许短缺量为15ml。

(6)分析方法、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的检验。

根据CB/T 。原标准检验方法采用CB .1 ~ 8;新标准CB/T -2007替代CB .1 ~ 8;从强制性标准变为推荐性标准。

《白酒分析方法》系列国家标准在内容上做了很多改变。其余净含量的检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标签要求也有了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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