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认证的基本规定1.待认证发票。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③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认证时间①取消认证时间要求。3.认证方式①通过增值
(一)发票认证的基本规定
1.待认证发票。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③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认证时间
①取消认证时间要求。
3.认证方式
①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认证。
②联系服务商购买在线认证系统。
③经办税服务厅认证。
4.不可扣除的情况
①重复认证
②已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
③密文不正确
④纳税人识别号错误。
重要注意事项:
1.自2019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所有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代开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审核比对、申报抵扣时限。也就是说不受360天认证确认、审核比对、申报扣费截止时间的要求。
政策基础: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公告》第二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确认期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二)发票计算和抵扣的基本规定
1.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采购价格x扣除率
为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而购进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桥梁和大门通行费发票
发票上显示的金额÷ (1+5%) x5%
3.Air 空交通电子客票到旅游行程。
(票价+燃油附加费)÷ (1+9%) x9%
民航发展基金不计入计算进项金额的基数。
乘客的身份信息应与报销人的身份信息一致。
4.火车票
面值÷ (1+9%) x9%
获取带有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
5.公路、水路等其他票。
面值÷ (1+3%) x3%
乘客身份信息可以被扣除。
车票上乘客的身份信息应与报销人的身份信息一致。
注:纳税人通过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购买发票,系统自动在发票左上角打印“购买”字样。批发蔬菜、部分鲜肉蛋制品、种子、种苗等。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开具不印有采购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基础: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第二条、第六条
二。《关于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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