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饲料添加剂有哪些(饲料原料有哪些)

了解行业的人都知道,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两次发布公告,规范饲料中添加兽药的边界。饲料中可以添加两种兽药。一是2019年7月10日发布农业农村部第194号公告。公告

了解行业的人都知道,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两次发布公告,规范饲料中添加兽药的边界。

新型饲料添加剂有哪些(饲料原料有哪些)插图

饲料中可以添加两种兽药。

一是2019年7月10日发布农业农村部第194号公告。公告提到,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中药除外)。同时指出,通过改变抗球虫和中药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方式,不再发放“兽药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可用于商品饲料和养殖。

二是2020年6月16日发布农业农村部307号公告。养殖户在日常生活中自制配料时,不得添加除我部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药和中药以外的兽药。由于养殖动物的疾病,需要通过混合饲养使用兽药进行治疗。应当严格按照《兽药使用管理条例》和法定的兽药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购买和使用。兽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的处方购买和使用。

综上所述,饲料中可以添加兽药,但目前仅限于球虫病和中药。添加其他兽药是违法的。

目前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兽药品种

根据农业农村部第246号公告,可用于商品饲料的兽药有:二硝胺预混料、马杜霉素铵预混料、盐酸扑尔敏预混料、氨基脯氨酸乙氧基化苄酯盐酸盐预混料、氨基脯氨酸乙氧基化苄酯盐酸盐磺胺喹喔啉预混料、海南霉素钠预混料、氯羟吡啶预混料、地克珠利预混料、盐霉素钠预混料、盐霉素预混料。

根据农业农村部327号公告,裸花紫珠可作为商品饲料。

根据农业农村部350号公告,氢溴酸常山酮预混剂可用于商品饲料。

总之,在畜禽养殖中,如果养殖场使用的兽药不规范,甚至使用了违禁药物,那么动物源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就会超标。对于国家的新规定,养殖户应严格遵守,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动物源性食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面临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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