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历届是谁(香港为什么是副国级)

中新社香港5月8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8日举行。这次选举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完善后的第三次重要选举活动,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完善后的第一

中新社香港5月8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8日举行。这次选举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完善后的第三次重要选举活动,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完善后的第一次行政长官选举。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新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将于3月31日起实施。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条例(全面修订)》,标志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工作圆满完成。

2021年9月和12月,新选举制度下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重要选举活动,即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相继顺利完成。根据新的选举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由五个界别组成,人数从1200人增加到1500人,负责提名和选举行政长官候选人。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为4月3日至4月16日。在提名期内,选举主任收到一份提名表格,候选人是李家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司前李家超13日正式报名参选第六任行政长官。

4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已完成对李家超行政长官候选人资格的审查,裁定其提名有效。李家超收到786份有效的选举委员会提名。

5月8日,选举事务处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设立了一个主投票站,供选举委员会成员就行政长官选举投票。投票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才能当选。

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反映全社会利益的选举委员会依照本法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前五任特首分别是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和林郑月娥。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任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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