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的大街小巷,我们到处都能看到电动自行车,因为出行方便,已经成为这是每个人短途旅行而不是步行的最佳选择。但是许多问题也随之而来,有些人寻求刺激和方便,改装电
在济南的大街小巷,
我们到处都能看到电动自行车,
因为出行方便,已经成为
这是每个人短途旅行而不是步行的最佳选择。
但是许多问题也随之而来,
有些人寻求刺激和方便,
改装电动车。
4月14日,天桥交警大队
罗辑路清河北路路口。
重点关注电动车非法改装。
一辆电动自行车拉着两大箱货物。
被警察拦住了。
车停下后,警察发现,
货物没有固定的尺寸,
但是坐在后座看起来很顺滑。
货物移走后,
才发现车后座被改装成了平板。
车主改装的目的是为了拉货更方便,
但是对于非机动车装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种修改是非常危险的。
警察以非法装载罪处罚了车主,
并要求他将车辆恢复原状。
事实上,现在的电动自行车
组装和改装的现象并不少见,
有些人甚至改得很“疯狂”。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4月6日,石家庄交警在执勤时,
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可疑之处,
那就停下来。
经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车上有四处明显的改装痕迹。车坐下来就放了十二块电池,换了大功率控制器。大梁和电池箱全部改装成可伸缩样式,电池更换为3000w W,改装后速度可达100km/h,远超电动自行车时速应低于25 km/h的要求。
增加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
以及“解码”,修改电池等行为,
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所以,我要告诉你的是,
从5月1日起,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持牌照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骑着电动车戴着头盔,
不得生产销售拼装和改装的电动汽车,
企业需要购买保险等。有待进一步澄清。
《办法》还规定:
驾驶、改装或改装,
如果带有伪造车辆代码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元罚款。
也就是说,5月1日以后,
电动自行车安装、改装等行为,
这是违法的!
交警提醒
济南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我们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开车上路,要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驾驶行为,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不拼装,不改装。
来源:济南交警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87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