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两等于多少克(一斤等于10两)

最近几天四川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6起“坑老”典型案例提醒老年消费者。识别陷阱,科学养老。■案例1“免费晚餐”设置了连锁套“干细胞”治疗纯粹是欺骗。2022年6

最近几天

四川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发布6起“坑老”典型案例

提醒老年消费者。

识别陷阱,科学养老。

■案例1

“免费晚餐”设置了连锁套

“干细胞”治疗纯粹是欺骗。

2022年6月,四川省消费者委员会接到老年消费者杨女士等4人投诉,称今年3月以来,接到某公司10余次电话邀请参加免费聚餐。晚饭后参加健康讲座和免费体检,被查出免疫力低下。该公司声称,通过注射干细胞可以增强免疫力,治疗各种老年病。4人当场交了7.9万元注射“干细胞”产品。但事后身体并没有明显好转,怀疑自己被骗,求助维权。

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经营者宣传的所谓“干细胞注射”,收据上标注的“技术服务费”,都是打擦边球,夸大产品功效。干细胞技术在医学领域还处于临床研究阶段,没有任何生产批准文号的产品不能上市。经过多次调解,公司退还了消费者的所有费用。

个案分析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唐涛律师:

公司向消费者销售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产品,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情况,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销往国外的产品应当有相应的产品标识。老消费者遇到类似“高科技产品”营销时要仔细核对,以免买到“三无”产品。

■案例2

嫁接新闻节目虚假宣传

误导老年人销售保健品的企业受到处罚。

2021年9月,遂宁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母亲在某酒店参加健康讲座后购买了11000元胶囊,怀疑被骗。

经查,经营者赠送小礼品吸引老年人听课,嫁接央视新闻节目进行宣传,自称电视栏目组“讲师”,现场销售价值2600元/套的“破壁灵芝孢子粉灵芝胶囊”,谎称产品具有“治疗糖尿病、心肌梗塞、脑梗塞、防治癌症、降血压、增强免疫力”等功效,实际只是普通保健品。

经调解,公司退还货款11000元。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处罚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个案分析

四川天觉律师事务所主任谭世新:

经营者“夸大产品功效”、“嫁接央视新闻节目虚假宣传”,故意混淆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的概念,误导老年消费者将“普通保健品”当成“药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以请求消保委调解,要求经营者退货、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

■案例3

治疗糖尿病的“高科技仪器”?

当心伤钱伤身。

2022年8月,自贡市自流井区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父亲在某健康咨询服务部上课时购买了价值9980元的“高科技仪器”治疗糖尿病,疑似被骗。

经查,该服务部工作人员组织老年人免费上课并提供体验服务,虚假宣传仪器疗效,借机推销高价保健品和仪器。但商家负责前期体验和售后服务,实际销售门店是成都一家公司,给老年消费者维权增加了难度。

经调解,成都某公司退还消费者仪器款9000元,消费者承担退货手续费980元。

个案分析

四川博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当、邓世兵:

本案中,经营者利用老年消费者对健康的渴望,虚假宣传仪器的功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负责退款。

同时,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有上述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如果证据充分,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案例4

谨防“老中医”当“托儿”

用“天价商品”诱捕骗子

2022年6月,雅安市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服务中心接到消费者梁女士投诉,称在高速服务区一家特产店内,一名自称“老中医”的人正在购买石斛,并热情推荐。销售人员还声称石斛对降低“甘油三酯”有很好的效果。“老中医”付钱后,梁女士又花了5000元买了600克石斛。

经调查发现,经营者以“老中医”为“托儿”,误导消费者购买“天价”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货退款。

个案分析

约翰·杨,四川新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是以所谓专家为“托儿”高价销售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经营者故意夸大商品功效,未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真实用途、成分等重要信息,未明码标价。而且600g的石斛价格5000元,远远高于正常的市场价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提醒消费者警惕旅游景点、高速服务区摊贩安排的“托儿”;根据实际需要购买,不要轻信别人的推荐;去正规的医药市场或者药店购买。发现无照经营、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维权。

■案例5

电话销售有很多陷阱

“免费赠送”不是免费的。

2022年7月,眉山市天府新区周女士向当地消委会投诉称,其父亲在某店铺购买电视机后,经常接到该店铺的推销电话,邀请其参加活动,并声称赠送学习机一台,但参加活动后却花2000多元购买了学习卡。

经查,该店开展了“进店即赠”的营销活动。该活动的发起人表示,消费者如果想使用赠送的学习机,需要自愿购买相关软件产品。客服人员也明确告知了产品功能、价格和售后服务。经过多次调解,赞助商同意退货退款。

个案分析

四川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娟:

一些商家往往以“免费赠送”为幌子,通过收集到的老人电话号码、身份证、住址、收入等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营销。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店家必须征得周女士父亲的同意,才能使用其信息,否则就侵犯了个人信息权。

■案例6

参观旅游基地

回购8000元“神奇”醋膏

2022年5月,南充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随团游览阆中古城期间参观某公司基地后,家中老人花8000元购买醋糊,怀疑商家虚假宣传,要求退款。

经查,老人买的醋糊包装上标有醋、麸皮、小麦、荞麦等。,属于酿造食品。但工作人员在销售时夸大了产品的功效,声称有软化心脑血管的功效。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货退款。

个案分析

四川晟昊律师事务所律师银燕:

本案中,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养生的消费心理,在销售调理食品时虚假或者夸大产品功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外,如果企业明知产品不能软化心脑血管,却仍然宣传相关效果,无疑是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一旦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可以主张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

01

警惕披着“高科技”外衣的“伪科学”

比如“高电位治疗仪”,鼓吹“充电”可以治糖尿病、冠心病、胃病。其实电疗并不能治疗疾病,只能治疗便秘、失眠、肌肉酸痛等。

老消费者不要迷信这样的“高科技”,感觉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

02

警惕电视购物低价促销的“诡计”

不要轻易相信低价促销广告;收货后及时验货,如有质量问题拒绝签收;记住看广告的渠道和时间段,以便维权。

03

谨防“免费赠送”和“中大奖”

有些经营者以银行、超市等名义给消费者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免费赠品、大奖等。,其实他们是卖保健品的。往往收到的保健品质量和价格不一致,没有办法退货。

老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免费、中奖等信息,多求证,多防范。

04

警惕“高息”产品骗取养老钱

一些不法经营者编造虚假金融产品,虚构养老地产等投资项目,抛出高额收益率,引诱老年消费者参与投资。老消费者不断投钱,最后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提醒老年消费者,多了解情况,在做投资决定前和子女商量,做好风险防范,保管好自己的“钱袋子”。

记者/刘明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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