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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销售违禁商品和假货,使用暗语转移色情交易为什么二手交易平台会“玩”拼音谐音?●很多卖家利用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作为销售违禁物品的广告场所,个人信息就是其中之一,

公开销售违禁商品和假货,使用暗语转移色情交易

为什么二手交易平台会“玩”拼音谐音?

●很多卖家利用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作为销售违禁物品的广告场所,个人信息就是其中之一,还有违禁品和色情服务。卖家使用模糊描述、暗语等手法对这些违禁商品进行包装,以逃避追查。

●二手交易平台都有自己的商品发布规定,明确禁止销售某些商品。但实际操作中,平台上有很多被禁商品,以谐音的方式存在。该行为违反了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本报记者韩丹东

□本报实习生王雪

售假、售后混乱、维权困难、色情交易分流、信息非法发布...因为乱象,闲鱼、58同城、环粉、转转等12家二手交易平台近日被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约谈。

疫情期间,二手网上交易平台的活跃度大增,因为可以“回血”,省钱。二手交易本质上还是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和服务,必须依法经营。但据法治日报记者调查,部分二手交易平台存在卖家公开出售个人信息等法律禁止的商品;有的卖家利用各种手段规避平台关键词搜索,无证销售商品;也有卖家利用假货进行虚假交易或者引流。

发布销售信息广告

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进行交易。

法治日报记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搜索“信息”和“数据”后,出现了一则出售信息的广告。其中一个用户名为“鑫妈妈大宝贝”的卖家是这样描述自己的产品的:跳过烧钱的推广,直接给客户打电话,你要,我们提供客户,大数据,实惠的价格,是企业获客的法宝。

《法治日报》记者私信了卖家,卖家说:“加V,详细说说吧。”据了解,卖家主要出售两种数据,即同行数据和电商数据。电子商务数据提供了在淘宝或JD.COM购物的用户的信息,包括电话号码、支付宝账号、送货地址等个人信息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行业和性别进行筛选。

据《鑫妈妈大宝贝》介绍,“个人数据可分为实时和沉淀,实时信息50美分,沉淀信息20美分。实时信息是指消费者一周内的购买信息明细,沉淀信息是指三个月内的信息明细。这些信息包括姓名、收货地址和支付宝账号。"

“鑫妈妈大宝贝”表示,很多用户已经在这里购买了信息,基本都是用来推广商品的,通过“牵手”和发短信两种模式。“牵手”是指通过这些信息添加对方为好友,拉进微信群,在群里推广商品。

卖家补充道:“我们不在那些二手平台下单,因为这些数据本身就是非法的。我们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主要是做回头客。商家可以先用,再给钱。那些二手交易平台是用来做广告的。”

据《法治日报》记者调查,不少卖家将二手交易平台作为销售违禁物品的广告场所。个人信息是其中之一,还有违禁品和色情服务。卖家使用模糊描述、暗语等手法对这些违禁商品进行包装,以逃避追查。

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违禁商品最忌讳明确写关键词。一般都是用码字表示的。比如色情服务会用‘上门’、‘服务’、‘同城茶’、‘交友’等方式,表示卖家上钩后会在其他平台或线下交易。”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卖家发布法律禁止的商品,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卖假货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盗版违反著作权法,淫秽色情物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出版管理条例,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上海恒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认为,对于卖家发布的法律禁止销售的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对违法情况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暗语来避免追踪

平台回应无奈。

每一个二手交易平台都有自己的信息发布规定或者商品发布规定,明确规定某些商品不允许出售。比如某二手交易平台的信息发布规范,明确禁止销售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避孕套、婴幼儿食品、隐形眼镜及护理液、饮品、保健品等。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发现,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仍在销售婴幼儿奶粉、避孕套、保健品、注射器等。卖家用拼音和谐音字包装商品。比如奶粉换成“奈粉”,避孕套用“逼宫避孕套”来形容。

法治日报记者为此联系了该平台客服人员,对方表示:“平台明确规定不能卖奶粉。”当记者提出平台还有奶粉出售时,客服回复:“可以举报。”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二手交易平台会对上架商品进行“关键词”搜索。如果发现违法商品,会第一时间给予警告,并责令下架。如果再次被发现,会对账户进行7天或者14天的封号。

上述客服人员表示,“我们会检查,但不能保证所有商品都能检查。如发现违规,请举报。”

郑宁认为,要求平台识别所有违法违规信息并不可行,但平台要不断完善技术,比如及时更新过滤后的关键词,更新信息发布规范等。明显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平台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艳辉指出,二手交易平台都有自己的商品发布规定,明确禁止销售某些商品。但实际操作中,平台上有很多违禁商品,以谐音的方式存在。该行为违反了我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王艳辉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赚取流量的虚假描述

售后混乱不易维权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各种闲置商品总是打着“年度抽奖”的旗号转卖,“全新”、“未拆封”、“代购”、“清仓”也是常用的商品描述,但这些字眼背后却隐藏着买到假货的风险。

杨丽(化名)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买了一台iPad。产品说明是公司年会发的,没开封。结果根本不是没开封,而是有明显的使用痕迹,电池最大容量也不是100%。。

此外,“尾单”、“专柜同款”、“有原装标志”、“版本正确”、“做工精细”都是二手交易平台上随处可见的商品描述,标价远低于市场价。

李华(化名)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花200元买了一瓶“全新”的兰蔻“粉红水”。该产品在兰蔻官方旗舰店的售价为435元。结果李华收到货后拿到专柜检测,得知是假货。她找卖家协商退货,但卖家质疑换货,拒绝退货。

二手交易平台除了卖假货,还有利用假货获取点击,引导用户购买的行为。

法治日报记者在某二手房交易平台上发现,“上海张江科技创业园旁边75平米的住房只需要80万元”“上海奉贤区某小区90平米只需要90万元”。这里的房价远远低于市场价。

某房产销售企业经理杜某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是假房子。让购房者上钩,然后告诉他们房子已经卖了。现在只有别人了。”

除了房源,假车源也被一些二手车交易平台用来吸引客户。

江苏徐州人安发现,自己前两天刚拍下并上传出售的车辆照片被他人冒用。发现这个问题后,安给对方打了电话。对方说车是他们的,还没卖出去。安问了地址,马上就去了。找到对方后,被告知车已经卖了。现在只有其他型号了。想买的话可以看看。

法治日报记者发现,二手交易平台经常用这种方式吸引用户。卖家和平台形成交易链。卖家经常放假货来吸引买家。买家到达目的地后,被告知平台上的商品已经售出。目前还有其他更好的,但是价格高很多。通过这种方式,平台可以获得买家的点击率赚取流量,并根据用户的点击量和用户信息生成用户画像,从而为用户再次精准推送货源,再次赚取点击量,形成闭环交易。

郑宁认为,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对商品或者服务明码标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已多次要求二手交易平台进行整改。但经过多次整改,二手交易平台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郑宁指出,要规范卖家和二手交易平台的行为,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信用监管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其次,督促二手交易平台加强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通过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严惩实施违法行为的卖家。最后,平台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监督。

王艳辉向法治日报记者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对二手交易平台和卖家的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与自己行业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知道自己行为的边界,将法律法规内化为行为准则;

二是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重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从外部力量加强对卖家和二手交易平台的监管,落实法律法规中的处罚规定,以此鞭策卖家和二手交易平台守法经营;

三是平台作为为交易双方或当事人自主开展交易活动提供网上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登记和公示制度,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图/高月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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