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伟大纲领。21世纪,中国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伟大纲领。21世纪,中国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宣言》中“消灭私有制”思想的深刻内涵,对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宣言》中的三个问题:什么是“消灭私有制”,为什么要“消灭私有制”,如何“消灭私有制”,来探讨“消灭私有制”思想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启示。

重读《共产党宣言》:私有制

《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政治纲领。《宣言》问世以来的惨痛历史充分表明,《宣言》总体上是科学的,是我们党的共产主义事业从一个胜利走向更大胜利的重要法宝。

21世纪,中国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宣言》中“消灭私有制”思想的深刻内涵,对于新时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宣言中“消灭私有制”思想的深刻内涵。

1.什么是“消灭私有制”?

关于未来社会的所有制问题,《宣言》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在这个意义上,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概括自己的理论:消灭私有制。”但什么是“消灭私有制”?笔者认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正确理解“私有制”和“私有财产”。

私有制有两种,一种是剥削性的,一种是非剥削性的。马克思的《资本论》明确指出:“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混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私有制。一种是基于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一种是基于对他人劳动的剥削。"

至于“私有财产”的定义,可以从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表述中找到答案。“只有当我还能处理、抵押或出售它的时候,只有当它仍然是买卖的物品的时候,它才是我的私有财产?”如果我失去了这种特性,它就不再是我的私有财产,“因为它不能使我支配别人的任何甚至最少量的劳动”。换句话说,“私有财产”就是能够满足个人需要,能够由个人自由支配的财产。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对“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的理解和把握总是存在一些误区和实践困惑。重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的思想,对于我们正确处理和看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学认识和处理“消灭私有制”和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消灭私有制”不是消灭一切所有制形式,而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

宣言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的特点不是消灭一般所有制,而是消灭资产阶级所有制。”众所周知,资产阶级所有制是一种剥削所有制,是建立在剥削他人劳动的基础上的。这里的“一般所有制”是指建立在生产者自己劳动基础上的私有制,是一种非剥削私有制。也就是说,“消灭私有制”就是消灭建立在剥削他人劳动基础上的剥削所有制,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获得的供自己消费的私有财产不会被剥夺。

(3)“消灭私有制”并不是否定公民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的满足自身需要的私有财产。它只是剥夺了公民使用私有财产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利。

马克思在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主义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利,它只是剥夺任何人利用这种占有来奴役他人的权利。”也就是说,“消灭私有制”并不是剥夺公民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的私有财产,因为“这种占有不会留下任何使人有可能支配他人劳动的剩余的东西”。“消灭私有制”剥夺了资产阶级通过剥削雇佣劳动而获得的私有财产和支撑资产阶级奴役他人的权力基础。利用私有财产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力”是“私有制”形成和存在的根源。只有剥夺这种“权利”,才能彻底消灭私有制。

重读《共产党宣言》:私有制

2.为什么要“消灭私有制”?

(1)“消灭私有制”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

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最终归结为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发展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共产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劳动者和实践者的自由,所以人的自由从根本上说是劳动和实践的自由。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一个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文化状态下,都不得不成为已经成为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他人的奴隶。他只能在他们的允许下工作,所以他只能在他们的允许下生存。”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没有任何私有财产,他就失去了支配自己劳动的权利,成为被他人奴役的对象。如果一个人连工作的自由都没有,怎么谈自由?更不用说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了。私有制消灭了,人被剥削、被奴役的制度基础也就消灭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也就实现了。因此,“消灭私有制”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全社会消灭“私有制”,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2)“消灭私有制”是建立在“共同所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的前提。

“消灭私有制”的目的是建立“个人所有制”。宣言明确指出,无产者应该“把他们的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中”。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也强调,自然过程的必然性所导致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自我否定,“不是要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但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在资本主义时代成果的基础上,即在合作和共同占有土地和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也就是说,第一,“个人所有制”要以“资本主义时代的成果”为基础,即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其次,“个人所有制”要建立在“合作共同占有劳动本身生产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制”基础上,这是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基础和前提。

3.如何“消灭私有制”?

(1)“消灭私有制”要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

1859年,马克思在:《序言》中写道:“无论哪种社会形式,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它是永远不会灭亡的。”同样,“消灭私有制”的过程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私有制在一定时期的存在和发展,会对当时的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只要私有制的存在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就不应该一下子消灭它。这个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无产阶级会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也就是把无产阶级组织成统治阶级。”

(2)“消灭私有制”必须建立在充分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

对于私有制为什么不能一下子消灭的问题,恩格斯曾经有过明确的回答。他说,“正如现有的生产力不可能一下子扩大到财产公有制所必需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即将到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在的社会,只有在创造了大量必要的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同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有这样的表述:“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要的实践前提,是因为没有这种发展,就只有贫困和极端贫困的普遍化;在极度贫困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重新开始对必需品的斗争,一切陈腐肮脏的东西都将重新复活。”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消灭私有制”只会导致集体贫困,“消灭私有制”后的所有制形式也会很弱。确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私有制”

它是在生产力不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孕育出来的一种所有制,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产物。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它必将退出历史舞台。

重读《共产党宣言》:私有制

二、“消灭私有制”思想的重要启示

宣言说共产党的任务是消灭私有制。显然,它包含了对惠施人民的大爱,也表达了人类对平等和整个世界一直追求的美好理想。宣言中所表达的“消灭私有制”的思想是非常科学和正确的,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

1.“消灭私有制”的思想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最终目标,是一个漫长的实现过程。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历史深刻地向我们昭示了一个道理:吃“大锅饭”只能导致集体贫困。第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必须找到实现繁荣的现实途径。第二,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鼓励私营经济的发展,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无疑可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必然导致贫富分化、贫富差距扩大等社会问题。显然,贫富悬殊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公平建设。在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同时,我们必须加强监管,确保人民能够分享发展成果,为真正的共同繁荣奠定制度基础。

重读《共产党宣言》:私有制

2.“消灭私有制”与“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并不冲突

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要求我国在现阶段实行“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就深刻表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生产力要求的,是正确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发展多种经营”在现阶段不是资本主义,“消灭私有制”与“发展多种经营”并不冲突。因为,目前中国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不同于以剥削他人劳动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所有制,是一种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与消灭私有制并不冲突。这个之前已经讨论过了,这里就不赘述了。因此,现阶段要继续大力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凡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经济都要大力发展。

3.“消灭私有制”和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不冲突。

在计划经济时代,“消灭私有制”一度等同于剥夺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损害了人们的权益,极大地挫伤了公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实践证明,那种做法是错误的。“消灭私有制”和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不冲突。“消灭私有制”反对的是资产阶级通过剥削雇佣劳动获得的私有财产,而不是剥夺公民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的私有财产。国家应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不断改革产权制度,确保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经过一百多年的风雨,宣言的基本原则仍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芒。虽然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对私有制的探索走了一些弯路,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困难和挫折,但共产主义不可能一蹴而就,资本主义也不会在短时间内灭亡。正如马克思在中所写:如序言所言:“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不会被消灭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其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儿中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同样,私有制的消亡也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现在我们发展私有制正是为了最终消灭私有制。私有制越完备,越发达,就越接近灭亡。

重读《共产党宣言》: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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