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风易俗的内容(移风易俗顺口溜)

来源:经济日报乡村振兴与否,取决于乡村风貌。近年来,各地在农村革除陋习方面成效显著。但是,彩礼过高、丧礼奢华、人情彩礼五花八门、农村老人养老无人赡养等问题依然存

来源:经济日报

乡村振兴与否,取决于乡村风貌。近年来,各地在农村革除陋习方面成效显著。但是,彩礼过高、丧礼奢华、人情彩礼五花八门、农村老人养老无人赡养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不健康的做法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的负担,扭曲了农村社会的价值观。广大干部群众期待出台抵制不正之风、弘扬正气的相关措施。

为有效遏制农村过时的习俗和陋习,中央农办、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在10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军和中央文明办一局局长张志勇就如何建设文明乡风进行了解读。韩军说,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农村陈规陋习的蔓延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的人情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意见》提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要坚持依法依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

“乡村社会的治理既要充分运用现代治理理念和方法,又要充分发挥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作用。”韩军说,农村的陈规陋习是社会性的、顽固不化的,所以我们应该在促进公序良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制度保障,实施有效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中,要增加文明乡风建设的相关内容,加大对不赡养父母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韩军坦言,要把引导和规范村规民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防止以规代法,及时纠正和废止村规民约中歧视性、违法性内容。

文明乡风建设要以思想道德建设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为支撑。为了强化价值认同,《意见》提出了许多操作性很强的措施和方法。“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婚丧嫁娶、孝老爱亲的和谐家风和文明和谐的乡风新风尚。”张志勇说。

《意见》明确支持以树立正确婚丧观念、弘扬中华孝道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演出,规范文艺演出参与婚丧喜庆活动。把弘扬正确婚丧观念和中华孝道作为农村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地方特色的形式,陶冶农村群众的道德情操。

“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有很多生动的创新。要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主人翁精神,同时结合农村实际,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融入农村社会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社会生活实践的各个方面。”张志勇说。

文明观念和文明生活态度的树立,不仅需要教育和引导,更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见》提出,在春节、清明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民族传统节日,注重引导和践行正确的婚丧嫁娶观念和中华孝道。培育、选树、宣传新婚、简朴丧事、典型孝敬老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近年来,许多地方建立了红白理事会、村民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这些群众自治组织可以在乡村治理中发挥良好的作用."韩军说,今后,群众组织要发挥好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要鼓励道德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在村委会统一指导下制定‘红黑榜’,宣传婚丧嫁娶新风尚和典型孝道。鼓励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社会组织发展为老志愿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群众组织通过与赡养人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督促子女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韩军说,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村规民约出台一些约束性措施,可以主动邀请并接受群众组织的监督。(记者乔)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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