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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9月9日讯(本网记者姜超)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工商局推出11项措施,便利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登记

东南9月9日讯(本网记者姜超)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工商局推出11项措施,便利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登记。

这11项改革措施包括:名称审批“自查自报”;简化名称登记材料;减少名称注册的环节;简化集团母公司名称登记;支持企业名称使用省级名称;放宽名称行业术语的表述;支持创业创新服务机构发展;支持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加强有争议地名的纠正措施;有效提升名称注册服务水平。

据了解,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市场投资意愿增强,申请名称核准登记数量大幅增加。2013年,全省受理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申请30万件,2014年34万件,2015年51万件,分别比上月增长15%和48%。11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截至9月8日,全省已申报各类市场主体名称4.9万个,比上月同期增长19%;获批4.5万件,比上月同期增长20%;其中,在线申请5769件,较上月同期增长48%。

省工商局注册处处长吴智勇表示,改革措施实施一个多月来,已初见成效,不仅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而且当天就能审批通过。名称审批标准统一,流程更简单,操作更透明;也提高了名字申报的成功率。截至9月8日,市场主体名称通过系统申报成功率达到94%,比改革前提高了20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9月8日,全省注册企业名称中含有“创客空”、“众创空”、“创业孵化器”字样的约110家。

除了实施一个月以来名称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外,名称便利化改革中采取的支持企业改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改制、支持创业创新服务机构发展、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等措施针对性强,有助于引导企业扩大投资,有效帮助企业解决做大做强中遇到的问题。

有需求的用户可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网址:http://www.fjaic.gov.cm/),搜索“网上工商”,点击进入“名称登记”模块,自主核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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