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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
孝感父母最关心的是
孝感市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来了!
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
孝感市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孝感市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居民子女入学管理办法
2022年孝感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办法
2022年孝感市
义务教育阶段政策优待子女入学管理办法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2022
孝感市秋季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指南
2021年,孝感市(主要指孝南区和高新区主城区,下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完成。根据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要求,孝感市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孝南区教育局和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具体负责。孝南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要在本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的领导下,坚持免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对象
1.孝感市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孝感市户籍,或居住在孝感市,符合在孝感市就读条件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孝感市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孝感市户籍或居住,符合在孝感市就读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类型
1.居民子女: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孝感市。
2.随迁子女: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非孝感市户籍。
3.优惠政策子女:烈士子女、合格现役军人子女、消防综合救援人员子女、公安司法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
三、招生范围
孝感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学区范围原则上按照《孝感中心城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年)》不变(具体可登录孝感市教育局官网查询),玉泉小学、晒树台小学按照2019年公布的招生范围执行。分区、组团办学的学校,可以在学区、组团内统筹招生。其他相关学校过渡性局部调整方案由孝南区、高新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孝感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学校辖区学生的招生需求。如果招生不满意,他们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招生,不能跨市招生。
对于对口学校不明的交叉地区或新建居民区,由该地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就读哪些学校。
四。招生计划
孝南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根据学校规模、班级规模等实际情况核定各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只减不增,学生规模只减不增。
五、招生方式
继续在平台上招生,所有计划在市区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市区所有市民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进入平台,通过平台注册招生。
公办学校学生入学排名规则由孝南区教育局和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制定并公布。对招生规模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原则上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不及物动词报名平台和时间
1.招生平台。平台网址:http://zsjz.xgjy.cn/.您也可以登录官网,孝感市教育局,点击首页“专栏”中的“义务教育招生”链接进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小学新生入学”或“初中新生入学”。
2.报名时间。8月12日开始网上报名,8月31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和流程以孝南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和学校公布为准。
市教育局要求孝南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学校要加强管理,坚持原则,严格操作程序,具体组织招生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获得全额收入,确保随迁“两化”子女能够获得全额收入,确保政策优待对象子女的合理安排,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改进招生管理办法,完善违规招生查处机制,畅通违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纪委监察部报告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纪委纪检和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各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大力宣传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和群众身边的新型优质学校,特别要宣传改革后高中计划的分配办法,即从2022年秋季入学(2025年毕业)的初中学生开始,在市区所有初中学校中统一分配市区示范高中到校计划,不再区分原市属初中(文昌中学、楚卓中学、丹阳中学)。
孝南区教育局和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要积极协商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平稳过渡。学校要落实首问责任制,认真回复家长咨询,符合条件的快速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耐心解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招生环境。
咨询电话
南区教育局:0712—2850452;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0712—2337155。
孝感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
特殊规划(小学)
(2018-2030)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孝感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
专项规划(初中)
(2018-2030)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孝感城市居民子女
义务教育入学率
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孝感市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就近免费入学”政策,结合孝感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孝感市户籍的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
第二条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市的房产证是确定其学籍的主要依据。申请时需要向拟申请学校提供全家户口簿,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财产证明。
1.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财产的,由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拟报考学校提供居住在学区内的合法财产证明。
2.在孝感市已购买商品房并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凭住建部门网上登记的购房合同和交房款税务发票,到贵校录取。
3.在孝感市已购买商品房但尚未交付的(以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注明的交付日期为准),房产不能作为申请上学的依据。
4.已在孝感市购买商品房并交付使用(以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注明的交付日期为准)的,因本人原因未在其中居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财产或租房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
5.非住宅房屋(如商品房、工业用房、办公楼、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和遗嘱房屋,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第三条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孝感市常住人口(不含镇村),在拆迁过渡期内,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凭拆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被拆迁地址的材料(房产证、房屋租赁记录等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由被拆迁物业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四条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镇的唯一住所为其祖辈的房产(无自购或自建房屋、公房单位等。),并且经过核实,其祖辈的财产可以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需要向拟报考学校提供户口本(三代同堂户口本)和房产证。
第五条未在孝感市购房并经核实的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所报考学校招生范围内连续租住1年以上的(以房屋租赁登记时间为起始日和报名截止日,连续居住满1年),可按录取规则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因学位不足不能入学的,由租住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连续租住不满一年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和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
孝感市流动儿童
义务教育入学率
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孝感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2017〕18号)等相关文件,为有效解决城区问题,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户籍不在孝感市,但申请在孝感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
第二条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市的财产证明作为确定其就学的主要依据。申请时需要向拟申请学校提供全家户口簿,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财产证明。
1.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合法房产,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将向拟报考学校提供在学区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
2.在孝感市已购买商品房并居住,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凭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款税务发票,办理入学手续。
3.在孝感市已购买商品房但尚未交付的(以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注明的交付日期为准),房产不能作为申请上学的依据。
4.已在孝感市购买商品房并交付使用(以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注明的交付日期为准)的,因本人原因未在其中居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财产或租房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
5.非住宅房屋(如商品房、工业用房、办公楼、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赠与和遗嘱房屋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第三条孝感市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在拆迁过渡期内,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拆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被拆迁地址的材料(房产证、房屋租赁记录等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由被拆迁物业所在地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四条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镇的唯一住所为其祖辈的住所(无自购或自建房屋、公房单位等。),并且经过核实,其祖辈的财产可以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需要向拟报考学校提供户口本(三代同堂户口本)和房产证。
第五条在孝感市未购房并经核实的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采用积分制方式申请入学(积分指标及制度见下表)。达到30分及以上的,由居住地当地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和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
孝感市流动儿童评分指数及评分系统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孝感市优抚人员子女
义务教育入学率
规章制度
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优先教育实施办法》(郑联〔2013〕4号)、《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孝感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肖骁〔2020〕35号),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知》(孝教办〔2020〕5号)及我市关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政策,结合相关单位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烈士子女、合格现役军人子女、消防综合救援人员子女、公安司法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招商引资人才子女以及申请在孝感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人员。
第二条符合优惠政策的烈士和现役军人的资格及应提供的信息。
1.资质认定。曾在孝感市工作或服役,或户籍(原籍)属孝感市的烈士,曾在孝感工作或在外地服役,但户籍(原籍)属孝感市的现役军人,由其所在单位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审查、公示、认定。
2.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如果学生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应提供)。②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3)军官证、相关证明材料和部队身份证明材料。
第三条符合优惠政策的招商人员资格及应提供的信息。
1.资质认定。孝感工业项目固定资产5000万元及以上、其他项目固定资产1亿元及以上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孝感市居住。
2.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如果学生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②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③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的工商登记证和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④任职证明:申请人担任公司副总裁以上职务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证明。⑤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信息。
第四条符合优惠政策的人才资格及应提供的信息。
1.资质认定。认同人事部门的文件。
2.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如果学生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②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③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确认文件。
第五条符合优惠政策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的认定及应提供的信息。
1.资质认定。对消防救援部门提交的符合优惠条件的名单进行认定。
2.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如果学生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②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3)消防救援部门提供的合格人员名单。
第六条符合优惠政策的公安司法警察优抚对象的认定及应提供的信息。
1.资质认定。对公安、司法部门提交的符合优惠条件的名单进行认定。
2.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如果学生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②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3)公安、司法部门提供的合格人员名单。
第七条符合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入学,根据其居住地址和入学意向,由居住地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入学。报考集团学校(文昌中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晒树台小学教育集团)的,按居住地址在各集团校区统筹安排。
来源|孝感晚报记者沈宏明特约记者蒋舟通讯员李文涛实习生沈畅孝感淮阴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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